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不对等,如果明显减轻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违约责任的,并且是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属于显失公平的情形,违约责任约定一般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缺乏经验或急迫需要而实施的明显不利于对方而有利于自己的民事行为,其具体表现为:在订立合同时,订约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利益严重失衡;合同一方具有明显优势,或另一方处于危困状态;获利方主观上存在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无经验,故意牟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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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不对等是否显失去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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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显示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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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以显失公平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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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其可以由当事人在订...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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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明显不公平是否可以违约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0违约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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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显失公平是否无效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23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情况有: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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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明显不公平可以违约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7违约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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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可否以显失公平撤销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28对于因显失公平而行使撤销权的条件,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有一点可以明确:这里所说的显失公平是针对签约时的情况而言的,对于房价暴涨导致房价与签约当时市场价相比而差距较大的情况,应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不能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合同。另外,法律规定,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一年,且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因此,如果确实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应该尽早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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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不公平是否可以违约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9违约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