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应该由谁发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1:53:51 56 人看过

一、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应该由谁发放?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应该由具有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二、拆迁估价的估价对象

拆迁估价的估价对象为拆迁范围内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和依托于其实体上的权益。针对不同估价对象应注意以下几点:

(1)依法以有偿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视为提前收回处理,在估价中应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估价,根据该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所对应的正常市场价格进行。

(2)依法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估价中不应包括出让金部分,只包含该宗地相应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和土地开发及其他费用。

(3)已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及构筑物,估价应从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方面综合认定其合法性,不能仅仅依据估价时点的用途估价。

例如:规划设计建造的地下人防改为商店或旅店用途的。

(4)“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故不在估价范围之内。“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估价时应按照使用期限的残存价值参考剩余期限给予估价。

(5)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有特别规定的,服从其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者面积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评估。

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对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依照《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没有设立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的,可以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房产测绘单位测算。

(6)对于一宗房地产拆迁补偿估价,凡属被拆迁人合法拥有的房屋内外不可移动的设备及其附属物等,都不可遗漏。设备含水、电、暖、卫、气、通讯等设施;附属物含树木、绿地、道路、院墙、门楼等其他构筑物。

房屋征收的相关情况应当由政府的行政机关来认定,特别是有关征地补偿的相关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不能认定的,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当事人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并要求拆迁方进行合法的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04: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可以拒收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评估报告吗?
    一、可以拒收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评估报告吗?被拆迁人是可以抗收房屋的价值评估报告的,但如果不提出异议的,并不影响房屋评估报告的效力,只有提出异议才能进行重新鉴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第二十一条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第二十二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023-06-03
    143人看过
  • 谁来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征求公众的意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采取多数决、随机选择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制定,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房屋征收评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由此可以看出,拆迁人对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有异议时,并不是拒绝,因为拒绝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解决问题的
    2023-05-31
    467人看过
  • 怎样的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才是有效的?
    一、怎样的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才是有效的?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评估方案要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法作出的才有效。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2023-06-03
    391人看过
  • 如何确保房屋征收评估报告的合法性
    如何首先确定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是否合法,判断评估报告主体即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从事估价业务。其中,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在试行期内不得从事城市房屋拆迁房地产估价业务,暂定期限为《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新设之日起一年。目前,国内房地产估价机构分为三个层次:一级、二级和三级。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主体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格证书,在其资格等级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此外,还需要取得营业执照。同时,对以评估机构名义进行评估活动并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人员进行登记,取得《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其次,判断评估机构的选择方法是否合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业主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多数决定或者随机选定。也就是说,协商和自主选择是一种合法的方式,以前由
    2023-05-08
    228人看过
  • 征地评估机构该由谁挑选
    一、征地评估机构该由谁挑选补偿价位是拆迁中的核心问题,对于评估房屋价格机构的选择,《实施办法》明确了拆迁户的决定权: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办法规定对评估确定的价值及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但没规定被征收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南昌市十字街听证代表袁*贵认为,从目前现行的拆迁评估办法来看,评估公司虽然是被拆迁人选定的,但对房屋的评估事项委托人和实际付款人都是拆迁人,因此评估公司按照拆迁人的意愿对房屋进行评估,评估价格远远低于被拆迁人的预期也就不足为奇。“被征收人如果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对评估机构不信任了,为什么不能另行委托他人进行评估?”评估公司代表、?洪城房地产评估公司严兴中建议,《实施办法》中评估机构的选定和投标程序应进一步明确。二、怎么选择评估机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
    2023-02-15
    252人看过
  • 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报告不满意怎么办?
    可以向评估机构提出复核申请,不能诉讼。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复核评估进行复核,评估机构发现问题的,可以改变原评估结果重新作出评估报告,如果结果没有改变的,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如果被征收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当地的评估专家委员会审定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最终向申请人出具鉴定意见书。此时,如果被征收人对鉴定意见仍然不服,则没有进一步的异议程序。在补偿协议签订期限内被征收人与征收单位达不成协议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会向被征收人作出补偿决定,如果不满意,被征收人可以对补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所以,网友如果对《房屋征收分户评估报告书》的结果不满意,应该先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有时间限制,即受到报告书之日起10日内。一、评估原则是
    2023-04-05
    85人看过
  • 被征收人不满意房屋评估报告怎么处理
    一、被征收人不满意房屋评估报告怎么处理可以向评估机构提出复核申请,不能诉讼。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复核评估进行复核,评估机构发现问题的,可以改变原评估结果重新作出评估报告,如果结果没有改变的,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如果被征收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当地的评估专家委员会审定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最终向申请人出具鉴定意见书。在补偿协议签订期限内被征收人与征收单位达不成协议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会向被征收人作出补偿决定,如果不满意,被征收人可以对补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二、房屋征收程序有哪些房屋征收程序有:首先由当地征收行政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当地政府,并进行公告和征集意见;其次将征集意见和修改情况进行公布;然后人民政府进行风险评估,足额专款到位;最后作
    2023-04-25
    427人看过
  • 房屋征收评估的这些事儿,你应该知道……
    根据国家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宗旨——保障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多数人,尤其是涉及旧城区改建的人们在听到政府要进行房屋征收的消息后往往都举双手欢迎,希望借此改善居住条件。而在征收过程中,房屋价值评估是必不可少且关乎“身家性命”的环节,人们都希望入户评估能够客观、公正,帮助自己得到应该属于自己的合理补偿。但是,有时候却事与愿违,比如:评估时对房屋的面积、用途、附属设施评得不全面,对房产证上没有记载的建筑面积不予评估,评估标准跟自己去买房时的交易价格标准差了一大截,不给评估报告或者只给一张没有任何盖章签字的数据表格等等,让被征收人有些哑巴吃黄连的感觉。为了帮助被征收人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本文,就来说一说,关于房屋评估的那些事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
    2023-04-19
    439人看过
  • 土地评估费应该由谁支付
    评估费用原则上是由交易双方自由协商的,可以约定由买方支付,也可以约定由卖方支付,还可以约定由中介公司从中介费中支付。一般情况下,二手房评估费大多由买方支付。一、二手房的代理费大多由谁支付二手房的代理费大多由买家支付。当然,谁付取决于买卖双方的协商。其实主要看谁主动找谁。不同的情况会导致不同的结果。如果业主急于卖房当然也可以要求业主支付中介费,如果买家急于买房找中介,大部分都是买家支付中介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二、二手房增值税由哪方承担理论上是卖方出,实际上大多数是买方交。二手房的税费由谁来交是受到二手房供
    2023-02-19
    94人看过
  • 怎么确定房屋征收中的评估报告是否合法
    第一,判断出具评估报告的主体即评估机构和评估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根据《房地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需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估价业务。其中,暂定期内的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从事城镇房屋拆迁房地产估价业务。目前国内房地产评估机构分为一、二、三级,也就是说适格的主体应当取得相应级别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业务,此外其还需取得营业执照。同时,以评估机构名义开展评估活动并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师,应当经过登记注册,取得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第二,判断选择评估机构的方法是否合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择;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或者随机选定来确定。也就是说协商自主选择是法定的方式,以前由征收人指定的做法是不具有合法性的。第三,判断房屋征收评估报告的内容和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内容方面,评估
    2023-02-22
    303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款谁发放
    法律综合知识
    一、房屋征收补偿款谁发放(一)拆迁房屋补偿费1、依照拆迁补偿协议中对支付时间的约定为准,在实际的操作中,要看当地政府拆迁办的办事效率。2、拆迁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补偿。(对拆迁补偿的咨询和帮助请点击目录下的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3、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4、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二、房屋漏水到楼下谁负责处理由于漏水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楼上装修时防水处理不合格,二是开发商交付的装修房防水出现质量问题。当楼上是毛坯房自行装修的情况时,应当首先告知楼上邻居,以友好协商的态度
    2022-02-14
    344人看过
  • 谁应该选择征地评估机构
    1、谁来选择征地评估机构是拆迁中的核心问题。对于房屋价格评估机构的选择,《实施办法》明确了拆迁户的决策权: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多数决、随机抽取等方式确定。《办法》规定,对评估确定的价值和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评估,但没有规定被征收人有权委托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南昌市狮子街听证会代表袁×贵认为,从目前的拆迁评估方法来看,虽然评估公司是由被拆迁人选定的,但评估项目的委托人和实际支付人都是被拆迁人。因此,评估公司按照被拆迁人的意愿对房屋进行评估并不奇怪,评估价格远远低于被拆迁人的预期。”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对评估机构不信任,为什么不能委托他人进行评估?”评估公司和**宏诚房地产评估公司代表严兴忠建议,在《实施办法》中进一步明确评估机构的选择和招标程序。二是如何选择评估机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
    2023-05-31
    198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如何评估
    法律综合知识
    一、房屋征收补偿如何评估房屋征收补偿如下评估:1.根据实际评估时间点计算重置价值;2.预估预期收益进行计算;3.参照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值;4.预估土地开发后扣除相应税费的价值进行计算;5.评估土地在进行实际区位确定的价值。二、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有几种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有三种:1.货币补偿,即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2.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3.结合型补偿,即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可以二者结合补偿。三、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的原则有哪些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的原则有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1.决策民主的原则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
    2023-06-03
    478人看过
  • 谁应该支付离婚房屋评估的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具体应当由主张评估房屋的当事人来出离婚房屋评估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离婚分割房产法院如何评估收费1、离婚分割房产法院应当是按照房屋的总价值来评估收费。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
    2023-07-06
    7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城市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有异议能否对房地产价格评估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6
      在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往往会收到被征收人送达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被征收人不一定要被动接受。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评估。这里需要注意申请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评估申请,指出评估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如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也可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报告是否
    • 可以拒收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评估报告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29
      被拆迁人可以拒收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报告,但是被拆迁人这种拒收的做法并不会影响到房屋价值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意思就是如果被拆迁人对评估报告结果存在异议的话,应该在收到报告书以后的5天之内重新请求复核估价。
    • 怎样的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才是有效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16
      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是必须要有专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来的报告才算是有效的,但如果对于出来的报告有什么不服的,那么当事人一般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之内重新进行申请评估。
    • 房屋评估报告有章没有?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2
      没有签章,那有没有公司授权的人员在上面签字评估报告先看评估内容吧,效力问题是可以补正的,你先要明确你的权利有没有被侵害。
    • 被征收人对原房产价格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不服,应该怎么办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3
      法律没有这样的说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一条: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第二十二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l会申请鉴定。被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