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否需要赔钱,以竞争为借口强迫解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0:50:39 58 人看过

专业律师认为,公司应向关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原因是公司的行为也属于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原因如下:

1。该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1)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届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或雇主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它明确规定,雇主在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工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第二,它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虽然本案中的公司已向Gan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但结果是:f竞争性就业并不意味着关某不称职,更不用说经过培训或工作岗位调整。即使公司的经营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也必须通过与Gan的协商,但公司并未发生变化。公司必须支付双倍赔偿。《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该法第47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工资应支付给工人。“正是因为该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它必须按照关的原始工资标准和四个月的时间向关支付双倍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5: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竞争相关文章
  • 企业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1、混淆行为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者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者消费者利益的行为。2、虚假宣传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以广告或其他方式销售商品,是现代社会最常见促销手段。但各类虚假广告和其他虚假宣传,或乱人视听,有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或直接误导用户及消费者,使其作出错误的消费决策,引发了大量社会问题;或侵犯其他经营者,特别是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合法利益,造成公平竞争秩序的混乱。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均将此类行为作为必须禁止的违法行为予以规范。3、商业贿赂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或者其他能影响交易的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
    2023-03-20
    430人看过
  • 被公司解雇是否有任何竞业限制要求
    1、被开除出公司是否有任何竞业限制要求?1。竞业限制仅适用于本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如果您不是这样的人,则竞争限制无效。如果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您需要遵守并支付违约金3。如果您未支付经济赔偿,则属于单位违约,您无需继续遵守。竞业限制期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劳动合同法第23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为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同意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区和期限应由雇主和雇员商定。竞业禁止协
    2023-05-07
    224人看过
  • 企业解散是否需要补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解散后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一、公司解散的情形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运营、终止的根本依据,对于公司解散的条件或者事由,在公司章程都可以明确规定,这也充分体现了公司自治的契约本性,所以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司章程中都可以对公司解散的事由予以规定,当发生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时公司则就进人解散程序。2、股东会议解散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在公司章程对公司解散事由没有规定时,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因为公司解散是公司存续重大事项,所以根据《公司法》第104条规定,公司股东决议解散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法定解散公司出现合并、分立事由时,也需要解散。当发生合
    2023-02-19
    129人看过
  • 限制竞争行为要件详解
    限制竞争行为
    限制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单独或者联合实施的妨碍或者消除市场竞争,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限制竞争行为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关系。限制竞争行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均是竞争带来的消极产物。它们不仅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也严重地损害了其他竞争者、消费者和整个社会的经济利益,三者相互联系、互有交叉,并没有绝对的界限,本质上同属破坏竞争的行为;但是,在行为方式、目的、程序等方面又存在着区别和差异。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有:第一,主体具有特殊性,即必须是公用企业或者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企业。第二,行为的特定性,即主体利用自己优势地位实施了法律、行政法规明文禁止的限制竞争行为。第三,行为具有现实或潜在社会危害性,表现在一方面排挤了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另一方面损害了消费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限制竞争行为主要有以下特征:1、限制竞争行为的主体是具有经济
    2023-04-24
    350人看过
  • 是否可以雇佣竞争对手离职的管理者
    与管理者有竞业禁止协议并支付补偿金时,该行为不合法。没有竞业禁止协议时,不违法。一、竞业禁止协议的竞业限制范围如何确定竞业禁止协议的竞业限制范围:1、用人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的范围,以免劳动者再就业时无意间违反竞业禁止协议;2、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时还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二、无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赔偿(一)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二)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补缴社会保险等。(三)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提出书面离职后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你工资。(四)收集一些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装(有公司字样)、工作证(最好有公章)、工作牌(最好有公章)、工资卡/工资
    2023-03-30
    432人看过
  • 企业能否强迫劳动者加班
    一、企业能否强迫劳动者加班1、正常情况下,企业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加班,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二、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除此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也不是随意的,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
    2023-04-20
    105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争
    词条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竞争
    相关咨询
    • 私企解雇雇员是否需要依法赔偿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7
      私企解雇雇员需要依法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 企业可以雇佣竞争对手离职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3
      单位可以雇佣从竞争对手处离职的管理者,但该管理者与前单位的竞业禁止协议有效的,则不可以雇佣。竞业协议时效一般为二年,超过二年则不构成违反竞业禁止协议。
    • 企业解雇员工需要赔偿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5
      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如果属于无故辞退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 企业行为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都是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29
      企业行为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有: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五)以盗窃、利诱
    • 企业行为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都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30
      企业行为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有: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五)以盗窃、利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