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的人吸毒的行为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8:50:22 466 人看过

吸毒,这个行为一般的人一生都是不会去实施的,因为非常的危险,只要涉及到毒品可以说,你的一生就已经是完蛋了,因为毒品有很多非常复杂的化学成分,如果说染上了之后,一般是非常难戒毒的,那么关于贩毒的人吸毒的行为应该如何认定呢?

一、吸毒和贩毒的的处罚是不同的:

吸毒: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六条有本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的行为,屡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因此,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于屡教不改的,可以按国家规定,实行劳动教养。

贩毒: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8: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吸毒贩毒的犯罪性质认定
    第一种观点认为:供自己吸食、注射而持有毒品的,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其主要理由是我国现行刑法对吸毒者没有规定刑事处罚。第二种观点认为,如果行为人持有毒品是为了供自己注射、吸食的,且持有数量不大,不构成犯罪;持有数量较大的,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量,即使是为了供自己注射、吸食,也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论处。因为毒品是一种危害严重的物品,国家必须严加管制,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有。吸毒者实施毒品犯罪的性质认定《大连会议纪要》对于这一问题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武汉会议纪要(建议稿)》中对此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应当考虑吸毒者合理吸食量这一因素,另一种认为刑法设置非法持有毒品罪时,实际考虑了吸毒者的合理吸食量,且合理吸食量难以准确界定,不利于统一执法尺度,因而不应当考虑吸毒者的合理吸食量。最终,《武汉会议纪要》采纳了后一种观点,同时也是为了从源头上遏制毒品犯罪、减少毒品流通,加大了对吸毒者实施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具体
    2023-06-12
    253人看过
  • 吸毒行为如何定性:容留与贩卖的界限
    容留吸毒罪处理:1、允许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犯本罪的,从重处罚。容留他人吸毒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354条的规定,犯本罪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依照《刑法》第356条之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过本罪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当区别以下三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分别予以从轻到重的处罚;对单纯容留行为的,应当处以相对
    2023-07-15
    399人看过
  • 刑法如何规定吸毒贩毒的量刑问题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吸毒不属于犯罪的行为,而贩卖毒品要依据贩卖毒品的类型、数量来量刑,最高可以判死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毒金额与贩毒量刑有关系吗贩毒量刑和毒资金额无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2023-07-06
    105人看过
  • 贩卖毒品如何认定贩卖毒品的数量
    认定贩毒数量的方式包括:1、以现场抓获的贩卖毒品交易的数量,包括已交易的毒品量以及贩卖人随身携带的毒品量认定;2、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3、毒品客观状态已不复存在或者无法查清的,按贩卖毒品交易双方均认可的数量来认定。贩卖毒品40克的处罚?贩毒40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法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023-08-13
    228人看过
  • 对吸毒者的毒品犯罪行为如何定罪
    1、对于吸毒者实施的毒品犯罪,在认定犯罪事实和确定罪名时要慎重。吸毒者在购买、运输、存储毒品过程中被查获的,如没有证据证明其是为了实施贩卖等其他毒品犯罪行为,毒品数量未超过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一般不定罪处罚;查获毒品数量达到较大以上的,应以其实际实施的毒品犯罪行为定罪处罚。2、对于以贩养吸的被告人,其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但量刑时应考虑被告人吸食毒品的情节,酌情处理;被告人购买了一定数量的毒品后,部分已被其吸食的,应当按能够证明的贩卖数量及查获的毒品数量认定其贩毒的数量,已被吸食部分不计入在内。3、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毒品数量超过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对托购者、代购者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代购者从中牟利,变相加价贩卖毒品的,对代购者应以贩卖毒品罪定罪。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
    2023-06-12
    210人看过
  • 为贩毒人员开车如何认定
    要看是否明知对方是犯罪分子或者是否明知对方正在做的是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明知他人实施犯罪,而通过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标等方法帮助他人实施犯罪的,属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3-04-14
    392人看过
  • 认定为贩毒的方式
    (1)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2)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3)制造毒品后销售的;(4)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5)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6)赊销毒品的;(7)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8)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涉及到运输毒品的行为,是需要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方式和处罚标准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特别是对于不同的毒品类型,因其造成恶劣的情节不同,所认定的违法事实也是不同的,具体情况由法院来根据实际进行合法处理。一、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6-26
    304人看过
  • 对于贩毒居间人怎么量刑,贩卖毒品的行为认定
    一、对于贩毒居间人怎么量刑贩毒居间人也是按照贩毒罪来量刑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
    2023-04-20
    322人看过
  • 吸毒犯什么罪,吸毒如何认定?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这句话人人皆知,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有许多人堕落到毒品的深渊之中,不可自拔。很多人都有疑问,吸毒这个行为到底该如何认定,构成什么犯罪了,下文将详细介绍。1、吸毒者教唆他人卖给自己毒品、向自己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让他人代运、代购毒品、为自己提供吸毒的场所等,不应作为贩卖毒品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罪的教唆犯处罚。从刑法理论上讲,这属于必要共犯中的片面对向犯。立法者在规定贩卖毒品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时,预料到了会存在购买等对向性的参与行为,但考虑到吸毒者本身作为受害者是毒品犯罪(虽然可以认为毒品犯罪是危害公众健康的犯罪,但抽象的公共健康最终必定要还原为具体吸毒者个人的健康法益)保护的对象,而且为吸毒而购买毒品或从事其他相关活动,导致毒品传播、扩散而危害他人健康
    2023-04-28
    188人看过
  • 如何判断吸毒和贩毒
    吸毒和贩毒如何量刑吸毒是违法行为,吸毒不会受到刑事处罚,而贩毒是犯罪行为,无论贩毒多少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数量不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公斤以上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暴力抗拒检查的,(五)参加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
    2023-05-31
    442人看过
  • 吸毒者贩毒的数量怎么认定呢
    吸毒者贩毒数量的认定:1、无论贩毒数量多少都予以刑事处罚;2、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3、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吸毒者贩毒有死刑吗?是有死刑的;1、吸毒,虽然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尚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此对于吸毒者的处罚治安管理方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此时要会强制进行解毒。2、贩毒,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毒是根据毒品的品种和数量来定罪量刑的,最高可判死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
    2023-08-12
    450人看过
  • 如何对贩毒和吸毒进行量刑?
    吸毒不构罪,贩毒可构成贩卖毒品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法定情形的,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于贩毒居间人怎么量刑贩毒居间人也是按照贩毒罪来量刑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
    2023-07-04
    480人看过
  •  吸毒者自我注射毒品是否可认定为贩毒罪?
    通常情况下,为自己吸食购买毒品的行为并不能被视为贩毒罪。贩卖毒品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贩卖;而为自己吸食购买毒品的目的是为自己使用,因此不构成贩卖毒品罪。但如果行为人为自己吸食购买毒品的数量达到相应标准的,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通常情况下,为自己吸食购买毒品的行为并不能被视为贩毒罪。贩卖毒品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贩卖;而为自己吸食购买毒品的目的是为自己使用,因此不构成贩卖毒品罪。但如果行为人为自己吸食购买毒品的数量达到相应标准的,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 吸 毒 者 能 否 认 定 为 贩 毒 罪 ?吸毒者能否认定为贩毒罪,一直以来都是备受争议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贩卖毒品是指有偿向他人提供毒品的行为,而吸毒者则是指使用毒品的人。从法理上来看,吸毒者使用毒品,属于一种非法行为,因为他们没有得到他人的同意,也没有支付相应的费用。同时
    2023-09-01
    297人看过
  • 贩毒人员吸毒情节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规定,吸毒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一)经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份;(二)有证据证明其有使用毒品行为;(三)有戒断症状或者有证据证明吸毒史,包括曾经因使用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处或者曾经进行自愿戒毒等情形。戒断症状的具体情形,参照卫生部制定的《阿片类药物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和《苯丙胺类药物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确定。一、有吸毒情节的贩毒人员的贩毒数量的不同之处?在对于有吸毒情节的贩毒人员的贩毒数量认定,《纪要》对2008年印发的《大连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作了修改,总体上加大了对吸毒人员实施的贩卖毒品犯罪的处罚力度。不同之处在于:一是改变了适用主体,将此前规定的“以贩养吸”被告人修改为“有吸毒情节的贩毒人员”,以便于认定。二是改变了认定原则,将认定重心放在“进口”而非“出口”,即,对于有吸毒情节的贩毒人员,一般应当将其购买的毒品数量全部认
    2023-03-02
    13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如何举报吸毒贩毒的人?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30
      提供有效证据向公安局禁毒大队举报没成功就向公安局刑侦大队、检察院控申科、向政法委、向人大内司委举报
    • 吸毒贩毒的犯罪性质认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0
      贩毒人员被抓获后,查获的毒品,一般均应认定为其贩卖的毒品。确有证据证明查获的毒品并非贩毒人员用于贩卖,其行为另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窝藏毒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法定罪处罚。 吸毒者在购买、存储毒品过程中被查获,没有证据证明其是为了实施贩卖毒品等其他犯罪,毒品数量达到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处罚。吸毒者在运输毒品过程中被查获,没有证据证明其是为了实施贩卖毒品等其他犯罪
    • 没有吸毒史的人贩毒如何量刑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6
      没有吸毒史的人贩毒怎样量刑要依据贩卖毒品的种类、毒品数量以及具体情节而定。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
    • 以贩毒养吸毒的毒品犯罪中,贩与吸如何区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8
      法律自然会有相关认定的,贩卖自然是贩卖给他人从中牟利了。
    • 以贩养吸毒的违法行为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0
      一、按照《全国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的会议纪要》法【2000】法[2008]324号当中的规定,对于以贩养吸的被告人,其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但量刑时应考虑被告人吸食毒品的情节,酌情处理;被告人购买了一定数量的毒品后,部分已被其吸食的,应当按能够证明的贩卖数量及查获的毒品数量认定其贩毒的数量,已被吸食部分不计入在内。 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