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履行地要怎样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19:12:22 74 人看过

居间合同履行地的认定为:有约定履行地的情形下,以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情形下,争议标的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的司法解释

根据民诉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双方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合同履行地按照如下规则确定:(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其他标的物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以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3)财产租赁或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4)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物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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