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交过承包地农业税的地能确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8:42:11 483 人看过

一、有交过承包地农业税的地能确权吗

农村土地确权是按家庭承包地的实际面积进行的,农业税收据不能作为土地确权依据。

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农村土地确权是以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确定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弄清四至界线和面积大小,消除土地纠纷。由县农业局聘请专业测绘公司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县、乡、村三级共同配合,分入户权属调查、测量地块成图、结果公示审核、签合同建帐簿、发证建数据库、资料整理归档几个主要步骤完成。

二、如何避免承包地确权争议

(一)承包的用地面积小于实际用地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标准。

(二)已被合法占用并拿到补偿的土地直接从确权登记的土地面积上减出来。

(三)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比如:荒废已久的土地就不计算在内了。

(四)用作公益用地的情况处理,什么叫做公益地呢?如:村组内所建公路、机耕路、塘、坝、渠、学校、办公室等生产公益事业占用的承包地。

其中处理分为两点:已办理征用手续并给与补偿的,不在计入承包地;

未享受一次性补偿的,仍按原农村二轮可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到户清册备注栏中注明情况。

(五)二轮承包后村里又有调整过土地的,这个处理方法是在不违背政策的前提下,由村民组织实行民主协商解决,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六)未获得审批而先出行建设改变用途的,一律不予进行确权处理。

三、土地确权的阻碍有哪些

(一)土地权属情况复杂影响确权准确性

在土地权利状况较为复杂的地区,集体成员承包区域存在交叉,各方长期积累矛盾的情况屡见不鲜。甚至部分情况下确权对象承包合同缺失,且缺乏其他证明材料,导致确权难度增加。

(二)土地流转不规范影响确权进展

各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不统一,部分地区流转登记存在空白,有个别承包土地在承包期间被私下易手或口头约定让渡部分面积,造成实际确权时权属不清,难以认定。

(三)相关权利确认存在阻碍

对于土地之上的附着物,如农作物、农业设施等,其价值评定及产权归属缺乏相应制度规定,难以实现确权。此外,确权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建设也有待完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15: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业税相关文章
  • 承包村里的机动地能确权吗
    一、承包村里的机动地能确权吗承包村里的机动地能确权。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人的行为,但土地流转转让的是经营权,而非使用权。即使农民将机动地的经营权流转出去,他们依然保留使用权,并有权进行确权。2.具体而言,农民承包的机动地在流转后,其承包关系并未改变,农民与发包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依然保持不变。3.需要注意的是,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流转的合法性和有效性。4.农民在流转土地时,应充分了解流转的方式、期限、价格等关键信息,并与流转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机动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机动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这些流转方式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的情境和需求。1.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2.出租则是指
    2024-07-30
    463人看过
  • 承包地交个税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承包地交个税吗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之明确规定,在合法取得土地经营权之后,并不涉及纳税事项。自2006年起,国家已正式宣告全面废止施行长达数千年历史的农业税收制度。在此,我们就土地承包期限问题提供更为详细和具体的规定如下:第一,针对耕地类别的承包,其承包期限设定为30年;第二,对于草场资源的承包,其承包期限则被划分为两个阶段,即30年至50年不等;第三,关于林地的承包,其承包期限同样被划分为两个阶段,但相较于草场资源,其承包期限更长,为30年至70年;最后,对于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如需延长承包期限,须经过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
    2024-07-25
    56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人去世,非农业户口能否有继承承包权
    农村土地承包人去世,非农业户口不能继承承包权。需要死者继承人也是该土地所属村委会农业户籍,就可在承包期继续使用该土地。不是本村农户,可以继承土地的收益,不能继续承包该土地。一、农村户口迁到城里土地还有吗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既然迁移到了城市后,就不再属于本经济组织的成员,理论上都要收回到村上或村民小组。农村户口在农村的土地,实际上分为三大部分:1.承包经营土地:使用权是30年,剩余的期限可以继续使用。当然,在地多人少的地方,到期也没人管的情况时常有。2.宅基地: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自迁出之日后,可以继续使用,直到该房屋自然垮塌。3.自留地(菜地等):按政策也不能在使用,如果在当地的人缘关系不错,没人反对,当然可以继续使用。转为非农业户口后,无权使用,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应退还承包商重新发放。二、四荒土地可以以什么方式流转四荒土地可以以继承的方式流转。因
    2023-06-24
    235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地确权后土地承包关系是长久不变吗
    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始于1998年,明确了我国农村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此后,《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也都对30年的耕地承包期予以明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有关文件多次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不再限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缔约期限,而采用“长久不变”的新表述。调研中发现,基层干部群众对“长久不变”的具体含义不甚清楚,想法不一,做法各异。以至于群众提出的这方面问题,让不少基层干部不知该如何回答。目前各地对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理解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延续1998年二轮承包时的30年期限不变,即1998-2027年;二是从新颁证年份算起,往后延长30年,如一些地方承包期限表述为2013-2042年;三是认为家庭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指的是在30年承包期之后,再往后延期30年,实质上就是永久不变。“长久不变”的原则迄今尚无法律表述,所有原来法定承包期内不予变动的各项权利
    2023-05-05
    55人看过
  • 农业土地承包的税率是多少
    此种承包费的价格一般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五条对农村土地承包费挪做他用规定“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1、增值税,税率3%。2、城建税,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缴纳。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3、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的3%缴纳;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的2%缴纳;5、水利基金,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的1%缴纳;7、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收取。8、个人所得税(税率1%-2%,各地稍有差别)一、土地承包权会永久吗依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是有期限的,所以合同约定承包永久有效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
    2023-03-03
    335人看过
  • 农村土地的确权范围,包不包括口粮地以外的承包地
    《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1、转包。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得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人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2、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租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民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需经发包人同意,但出租人需向发包人备案。3、互换。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互换是种互
    2023-03-16
    120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时,承包地亩数多了,农民会有麻烦吗?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村里进行土地确权时,是需要通过土地确权专用仪器来确定土地的亩数。在测量的过程中也许就会出现各种问题,最常见的问题是在土地承包时是3亩但是土地确权时却多出了一亩,对于出现一上问题时我们该怎么样去协调呢?首先我们要先明确出现此类情况的原因。1.第一种是最常见的一种,就是在农民原本田地的周围还有未经人开垦的土地,故该土地所有人就利用土地周围的无主荒地去进行耕作,造成了比自己原有土地亩数多的情况;2.第二种是该土地所有者占用其相邻土地者的土地,这种情况在农村还是比较常见的。有的农村土地没有明显的界限,就会出现我多占用你几分地,你多占用我几分地的情况。3.第三种情况是农民自我在已知自己有4亩地的情况下,为了少交税费或其他费用,故意少说自己的土地面
    2023-04-16
    262人看过
  • 如何确认农村承包地确认死者土地的权利
    一、如何确认农村承包地确认死者土地的权利只要这个确认权利的过程落在户上,就算家里有人过世,对他家土地的权利也没啥影响。他们家的地还是按原有方式划分,归剩下的人所有;但是,万一这家人全死光了(就是整个承包期限还没到期就没了),那块地会被村里回收,所有权就属于村里的大伙儿了。如果在确认权利的时候,村里把这块地再分给了别人,那新主人可以顺势确认他家的土地权利。《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二、承包土地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五家人同时担保当五个保人给银行都做了保证后,他们每人要负责的那部分是根据他们实际答应的来分的,谁的
    2024-07-29
    338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地三权怎么确定
    一、农村承包地三权怎么确定农村承包地三权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这三种权利之间的关系如下:1.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集体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必须得到充分体现和保障,不能虚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农户承包权:农户享有土地承包权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土地承包权人对承包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村集体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民家庭承包,不论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3.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是对流转土地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限内占有、耕作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这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关键。土地经营权人对流转土地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限内占有、耕作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二、农村承包地三权可以继承吗1.农村土地所有权不可以继承。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财产,不在遗产继承范围
    2024-01-19
    470人看过
  • 农村确权土地,儿女能继承吗?
    农村确权土地儿女不能继承。宅基地作为一种特殊物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继承。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户口迁出农村还能拥有土地继承权吗户口迁出农村不能拥有土地继承权。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没有所有权的财产是不可以继承的。农村土地承包的模式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原则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宅基地也是以家庭为单位分配,而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享有,使用权归农民个人。宅基地的使用权基础是农民属于村集体成员,因此不能通过继承取得,如果丧失了集体成员身份,原则上是不能取得宅基地的。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
    2023-03-02
    299人看过
  • 承包的集体土地自己能确权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对外承包。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也可以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需要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承包的,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2024-04-29
    492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确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义
    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2002年8月29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一、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进行分割?(1)可以,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应分两种
    2023-02-21
    335人看过
  • 宅基地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继承交税吗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能否继承关于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这个问题,答案是否定的。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需要指出的是,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你就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了。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
    2023-04-29
    17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费和农业税是一回事吗?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费?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但承包土地需缴纳一定的费用,现在很多农村土地承包租赁是没有统一价格的,不同地段不同的土地性质价格都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北方比南方稍贵一点,水浇地比旱地稍贵一点。土地价格一般是由村上统一规定,一定片区内土地价格差不多,出租双方觉得合理就可自由成交。什么是农业税?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凡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农业税的纳税人。农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农业收入,可以分为以下两种:1、按常年产量计算的农业收入。它是农业税的计税产量,不是实际产量,是中国农业税的重要特点之一,也是农业税行之有效的征收方法。2
    2023-06-24
    233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业税
    词条

    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 作为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停止征收农业税不仅减少了农民的负担,增加了农民的公民权利,体现了现代税收中的“公平... 更多>

    #农业税
    相关咨询
    • 农村承包的土地确权能变私有土地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3
      农村土地确权后,土地并不会变成私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二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没有交农业税可以收回承包地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14
      只要你还是那村的人,就有权要回承包地,未缴纳农业税是另一个法律关系.如果你没有明确表示放弃土地承包权,那么未缴纳农业税和"抛荒"都不能成为剥夺你土地承包权的理由.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
    • 土地确权确就是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9
      1、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是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由县(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
    • 承包地和非承包地的区别是什么,非承包地能确权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7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承包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较为严重。承包方出于自己的私利,不经有关部门批准和办理相关手续,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进行掠夺性或毁灭性经营,是严重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对此,作为土地承包经营的发包方即村委会,是否有权就此收回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以维护集体利益这是实务中颇为棘手的一个问题。若因此收回其承包地,势必就剥夺了其对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享有的承包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确权后能否再确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27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确权的: 1、在当事人是符合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可以继续使用该承包地(可以办理确权登记); 2、在当事人是符合本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应把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不能办理确权登记); 3、在当事人是符合本法第30条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当事人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