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人民调解员有什么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7-02 07:03:32 418 人看过

担任人民调解员所需具备的条件包括:1、为人公正,具备高尚的品德和情操;2、热心积极,主动为人民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3、知识丰富,经验丰富,能为调解案件提供切实有效的建议和解决方案等。担任人民调解员有什么条件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三条

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

第十四条

人民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

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章 人民调解员  第十三条 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13: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聋哑人是否有资格担任离婚调解员?
    法院可以对聋哑人提起的离婚诉讼案件进行调解,但是当事人拒绝调解的,可以不调解。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案件首先会进行调解的动员,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以夫妻和好为内容的调解,调解无效的,进行围绕离婚为内容的调解,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调解无效,依法判决。聋哑人犯罪可以从轻处罚吗?聋哑人可以从轻处罚。在我国生理缺陷是影响我国刑事责任的因素之一,我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如果由于生理缺陷导致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能力下降进而导致犯罪发生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
    2023-07-06
    268人看过
  • 人民调解协议书生效条件是什么
    人民调解协议书生效条件是,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协议无效:1、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关法律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反悔怎么撤销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反悔的撤销方法如下:1、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2、当事人对调解协议有异议,未经司法确认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医疗事故已经确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医疗事故纠纷双方的请求,对医疗事故进行赔偿调解。一、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2、调解维持
    2023-07-23
    242人看过
  •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主要有哪些
    (1)调解民间纠纷。这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首要任务。所谓“民间”,是指公民之间,如夫妻、父子、兄弟等家庭成员之间,职工、居民、村民等社会成员之间。所谓“民间纠纷”,是指公民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法律关系、社会道德关系为内容的争议或争执。公民之间发生了纠纷,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调解哪一类纠纷就宣传哪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到以案释法,以事议法,通过宣传,既能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又能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群众的道德水平,从根本上减少和预防纠纷的发生。(3)向村(居)民委员会、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及建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村(居)民委员会领导下,在基层人民政府指导下进行工作的群众性组织,为此,应及时将辖区内民间纠纷发生、发展情况和调解工作情况及建议向村(居)民委员会和基层人民政府汇报,以便于取得村
    2023-02-16
    494人看过
  • 人民调解员待遇
    人民调解员
    人民调解员待遇具体如下:1、关于人民调解员的误工补贴。对人民调解员误工补贴的保障主体,应理解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等,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保障为主,设立单位保障为辅,二者互为补充;2、关于人民调解员救助。人民调解员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生活救助。救助适用的对象是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且生活发生困难的人民调解员;3、关于人民调解员牺牲后的抚恤。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其配偶、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人民调解员由谁担任人民调解员由公道正派,热爱人民,并且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新任命的人民调解员应当经过岗位培训,继任的人民调解员应当每年进行培训,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派一名或者多名调解员共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
    2023-08-09
    350人看过
  • 哪里有人民调解委员会
    一、哪里有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以及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参照本法有关规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二、调解一般有哪些程序?1、纠纷的受理,既由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调委会也可主动调解。实行统一立案报告制、统一承办;2、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查明纠纷的事实经过,拟定调解纠纷的实施方案;3、主持调解,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当事人、承办人签字,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4、对久调不决的纠纷,及时申报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避免纠纷激化;5、调解结束,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达成协议而结束的调解。二是没有达成协议的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调解委员会有责任帮助、检查、督促、教育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没达成调解协议,防止纠纷激化,
    2023-06-07
    61人看过
  •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法人承担民事责任要具备什么条件法人承担民事责任要具备如下条件:1.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工作人员加害于他人的侵权行为且造成损害结果,并且,不存在民法所规定的免责条件。2.该损害结果须因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工作人员的行为而发生。除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之外,法人的经营活动还需要由其工作人员进行,即授权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业务活动。虽然法人的工作人员的地位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同,其行为不能视为法人自身的行为,而只能视为法人的代理人的行为。3.该损害结果须因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执行职务所实施的侵权行为而引起。所谓执行职务的行为,包括职务活动本身要求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工作人员实施的行为。二、公司法人不是股东可以吗公司法人不是股东是可以的,具体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股东会)决定。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权限行使职责。法定代表人对股东(或股东会)承担责任和享
    2023-07-04
    475人看过
  •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有什么区别
    一、主持调解的主体不同。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的调解,行政调解是在行政机关主持下进行的调解,而司法调解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进行的调解。二、调解协议的效力不同。经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行政机关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规定的义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的,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调解协议,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司法调解协议与法院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23-05-01
    111人看过
  •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符合条件是可以的。按法律规定,对于追究民事责任,如果条件符合就可以的。如果属于刑事责任,应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如果条件符合,就由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第二百零
    2023-04-19
    237人看过
  • 人民调解委员会属于什么机构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属于什么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属于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组织机构,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二、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吗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三、调解一般有哪些程序1.纠纷的受理,既由当事人
    2023-04-25
    352人看过
  • 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有什么条件
    一、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条件有哪些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条件有:(一)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须构成侵权行为。即除其行为属不法的外,尚须具备故意或过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工作人员从事的活动属于适用过错责任的场合。如果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所从事活动适用无过错责任场合的,无须工作人员主观上有过错,只要造成损害,用人单位即承担责任。(二)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造成第三人的损害。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为已实际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害。该损害是由职务行为造成的,且损害后果已发生。关于执行职务之范围,学术界有三种观点,有以用工单位之意思为标准者;有以执行职务之外表为标准者;有以用人单位意思兼以为用人单位的利益而为标准者。第一种标准范围过窄,用人单位易免责任,第二、第三为扩充范围标准,以行为之外观为决定标准,形式上较易判断,但忽略了决定职务范围,是价值判断,亦含有政策上之考虑,不能单从外表加以认定。本人赞同台湾学者王
    2023-06-07
    364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担任条件是什么
    根据《业主大会规程》,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1、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2、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三次以上的3、因疾病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4、有犯罪行为的5、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呈的6、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7、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一、业主委员会要怎么推翻?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或者持有20%以上投票权
    2023-06-23
    218人看过
  • 人民调解委员会怎样进行调解
    1、纠纷的受理,既由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调委会也可主动调解。实行统一立案报告制、统一承办;2、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查明纠纷的事实经过,拟定调解纠纷的实施方案;3、主持调解,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当事人、承办人签字,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4、对久调不决的纠纷,及时申报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避免纠纷激化;5、调解结束,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达成协议而结束的调解。二是没有达成协议的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调解委员会有责任帮助、检查、督促、教育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没达成调解协议,防止纠纷激化,并告知纠纷当事人进入其他程序进行解决(如申诉、仲裁、诉讼)。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
    2023-06-14
    416人看过
  • 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何条件?
    没有特别的限定,但不遵守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欠缴物业管理费用的人不能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已经担任的,业主委员会要采取停任措施。一、物业纠纷形成的原因(一)法律规定不健全,存在漏洞。物业管理行业在我国起步较慢,但是发展速度较快,但法律规定存在一定的涉后性,许多问题的处理无法可依,致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纠纷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这是导致当前物业纠纷不断增多的根本原因。虽然出台了《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民法典》,但是仍存在小区管理中哪些是物业管理负责,哪些是业主自身负责,哪些是居委会负责,责职不明,出现问题时相互推卸。(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引发纠纷。部分物业服务纠纷是由于房屋开发企业所建的房屋的墙体、屋面存在漏水致业主家具受损、装璜受损。大部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其与房屋开发企业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的同时签订的,所以业主认为物业公司与房屋开发企业是一家,应由房屋开发
    2023-06-20
    423人看过
  • 人民调解委员会里有女性成员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推选产生;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民事调解制度的含义民事诉讼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做好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对于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交易的正常流转,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
    2023-04-21
    35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村人民调解员由谁担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人民调解员除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兼任的以外,一般由本村民区、居民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群众选举产生,也可以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聘任。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乡镇、街道司法所(科)聘任。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设立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聘任。
    • 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辞退条件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2
      第八条专职人民调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会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单位从该行业组织成员中选取,或者从懂法律、有专长、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志愿人员中选取,根据需要也可以从全市等级人民调解员中选取。
    • 什么样的人可以担任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2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
    • 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应由哪些人担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
      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下列人员担任:(1)本乡镇、街道辖区内设立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2)本乡镇、街道的司法助理员;(3)在本乡镇、街道辖区内居住的懂法律、有专长、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志愿人员。
    • 事业单位人员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后有什么条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02
      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后,只要事业单位法人的组织设立与登记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即可取得民事主体资格,并具备独立承担的能力。事业单位依法举办的营利性经营组织,必须实行独立核算,依照国家有关公司、企业等经营组织的法律、法规登记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