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预期违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4 18:42:12 372 人看过

认定预期违约如下: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预期违约的主张人可以是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

一、民法典店铺转让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请问对方提前履行合同需要什么手续?

想要对方提前履行合同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是债务人构成预期违约。预期违约的法律概念是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三、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包括什么

关于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0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侵权和违约如何认定
    一、侵权和违约如何认定(一)侵权行为认定:行为人侵害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这一概念之下所包含的种概念有:有过错的侵权行为与无过错的侵权行为;违法行为造成的侵权行为与合法行为造成的侵权行为;侵害人身权的侵权行为与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有损害事实的侵权行为与无损害事实的侵权行为等。(二)违约行为认定: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同违反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合同债务是违约责任的前提,没有合同债务也就不存在违约责任;同时,违约责任制度的设立又是保障债务履行以及保护、救济债权人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二、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有什么区别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均为民事违法行为,区别是:1、违法性不同。侵权行为是对民事法规的直接违反,而违约行为则是当事人对有效合同的违反。2、行为主体不同。侵权行为的主体只要有意识能力即可,不一定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违约行为的主体一般为有行为能力人。3、
    2023-04-21
    278人看过
  • 预售合同未约定延期交付如何处理违约责任
    若逾期支付款项,将以尚未偿付的购买房产之总价值为依据,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所制定并公示的金融计算方法,以获取逾期贷款所产生的相应利息作为赔偿金额。若逾期交付使用所购置的房屋,将根据逾期交付使用此房屋的时间段内,由相关主管部门公开发布或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价得出的同一区域、相同类型房屋的租金标准来确定赔偿金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024-08-09
    411人看过
  • 房屋预售违法所得如何认定
    对预售房屋违法所得的认定是: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全部收入扣除其开发建设经营成本的所得。房地产开发商违规销售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房屋预售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无效。但是起诉或申请仲裁前已取的,有效。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的法定前提条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但是,开发商符合条件可以取得预售许可证,只是在签订合同时预售许可证未获得,在仲裁或者起诉前,获得预售许可证的,为保证交易的稳定性以及尊重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时的意思表示,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有效。2、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
    2023-07-29
    81人看过
  • 如何认定房屋预售违法所得
    房地产开发企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全部收入扣除其开发建设经营成本的所得。房地产开发商违规销售,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就行政处罚而言,法律依据很多,主要可以:一、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验收手续;逾期不补办验收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验收,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经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理。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返修,并处交付使用的房屋总造价2%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
    2023-06-01
    492人看过
  • 预售合同未约定违约条款要如何办?
    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1、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2、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024-05-09
    243人看过
  • 预期违约违约金的内容
    一、什么是预期违约预期违约起源于英美法,也是英美法所独有的制度。预期违约制度自确立以来,对当今世界许多国家的合同立法及实践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作为违约行为的形态之一,预期违约当然要负违约责任。二、预期违约违约金问题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就按约定的违约金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三、预期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对于预期违约,合同履行期到后,除非出现以下三种情形,否则违约方就应当继续履行:A.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B.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过高的;C.债权人未在合理期
    2023-06-01
    70人看过
  • 关于预期违约
    不可抗力
    所谓预期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到来之前,明示或默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由此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制度。预期违约制度是社会生活发展促成的,有些合同从订立到履行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发生种种事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合同履行会使债务人带来不利后果。而债权人明知债务人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不采取积极的措施而静待恶果的出现,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法律规定预期违约对双方当事人及社会来说都是有利而无害的。根据法律规定预期违约的种类有明示,默视两类即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毁约,或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明示毁约应具备以下条件:1.毁约方必须明确肯定的向对方提出违约表示,这种表示必须是毁约方自愿、肯定、不附条件的表示,如附有条件,则应视为表示不肯定对方可以就所附条件作出新的承诺,故不属预期违约;2.毁约方作出违约表示须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否则则构成实际违约而不是
    2023-06-05
    86人看过
  • 买房买家违约如何认定
    法律综合知识
    在房屋交易的双方当事人确定房屋买卖合约条款之时,通常会针对其中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的约定。进行房产买卖交易时,这双方务必签订一份正式且具备法律效力的买卖合约。自这份房屋买卖合约生效之日起,签约的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其相关义务。若任何一方违反了合约条款,便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责任通常表现为定金罚则的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在签署房屋买卖合约之后,若买方已经支付了约定的定金,但由于买方自身原因存在违约行为,那么该买方将无法再请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定金款项。反之,倘若卖方未能履约或者出现违约情况,那他就需要向买方双倍返还所收之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
    2024-08-12
    96人看过
  • 违规交房如何认定违约责任
    关于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问题,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若开发商未能在收到购房者书面催促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之内交付房屋,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其赔偿因延误交付而产生的相应损失。反之,若开发商在经书面催告之后仍然无法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如期交付房屋,并且未向购房者提供充分、合理的解释和说明,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并申请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
    2024-05-15
    461人看过
  • 房屋违约如何认定诈骗
    法律综合知识
    一、房屋违约如何认定诈骗欺诈行为的判定标准为,当事人一方虚构事实、歪曲真相,导致对方做出不实决定。它包含四个要素:1)卖方有意违约并欺瞒;2)其行为导致买方判断失误及决策失误;3)卖方刻意制造假相、掩盖事实;4)实施欺骗者为卖方或第三方。总之,当商家向消费者提供存在欺诈行为的产品或服务,消费者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而且,如上述行为被认定为欺诈,将适用惩罚性赔偿。《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房屋抵押类的诈骗罪如何判根据诈骗得来的钱款多少,来给他们定罪量刑哦!要是有人拿房子做抵押,却用这个房子去骗银行贷款,这就是所谓的“贷款诈骗
    2024-07-18
    382人看过
  • 民法典的预期违约责任有哪些规定,什么是预期违约
    一、民法典的预期违约责任有哪些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什么是预期违约预期违约又被称作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即构成预期违约。此外,预期违约也具备如下五大特征:1、预期违约表现为将来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不象实际违约表现为现实违反合同义务。2、预期违约是对期待债权的侵害而不是现实的债权的侵害。3、预期违约的主张人可以是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其主张的唯一条件就是对方当事人具有法律规定的将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将不履行合同的危险。4、预期违约是一种可选择的违约救济手段,在
    2024-01-14
    123人看过
  • 违约金约定过高如何认定和调整?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的认定为违约金过高。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怎么办?如何判断(一)判断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高应正确处理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的关系以合同自由为代表的意思自治是民商法的基石,现代合同理念充分尊重当事人缔约自由的权利。特别是在商事审判中,人民法院更应当谨慎介入当事人自治的领域,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最大限度的维护交易的稳定性。但是合同自由不是绝对的。对于因合同自由而引发的恶意竞争、追逐暴利及其所导致的当事人事实上的不平等、滥用权利等负面影响,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干预和调整,以实现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之间的平衡。《民法典》赋予了当事人协商约定违约条款的权利,允许当事人可以约定一定数
    2023-07-26
    134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如何解读
    一、不安抗辩权大陆法系的通说认为,在清偿期到来之间,债权人并不享有实际请求履行的权利,因而此时并不发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责任。履行期限是为了债务人的利益而设的,债务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提前履行而债权人则无权请求提前履行。为了贯彻公平原则,避免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失,大陆法系建立了不安抗辩权制度。具体是指“当事人之一方应向他方先为给付者,如他方之财产于订约后显形减少,有难为给付之虑时,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或提出担保前,得拒绝自己之给付。”其又称拒绝权,具有留置担保的性质。在对方履行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之后,不安抗辩权归于消灭。按照传统民法,不安抗辩权的发生需具备三项要件:1、双务合同的双方的债务的履行时间不同,一个在先,一个在后,如果是同时履行,则只能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2、双务合同成立后对方的财产状况发生恶化;3、对方财产明显减少,有可能影响其给付义务的履行。大陆法国家对不安抗辩权都有
    2022-11-24
    240人看过
  • 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如何解读
    (一)预期违约1、预期违约起源于英美法系,也是英美法系所独有的制度。预期违约制度自确立以来,对当今世界许多国家的合同立法及实践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作为违约行为的形态之一,预期违约当然要负违约责任。2、构成要件:明示毁约明示毁约必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合同履行期到来前这段时间内,同时债权人接受毁约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在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作出,否则就会构成实际违约。毁弃合同当事人将不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必须是自愿地、无条件地、确定地、不含糊地作出。如果一方的语言是含糊其辞的,不能表明其肯定将不履行其义务的意图,该语言就不能构成毁弃合同,同时,毁弃合同的表示必须是不附条件的。重大威胁当事人表示的不履行,必须是重大的,对合同重要内容的不履行。只有当事人一
    2023-03-02
    278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因预期违约引发的违约金如何确认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预期违约,指的是在约定的履行期限还没有到来时,债务人即明确表示,到期时将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作为违约行为的形态之一,预期违约当然要负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就按约定的违约金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
    • 预期违约合同如何界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28
      预期违约合同的界定一般是根据外观主义确定 首先。预期违约,分为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两种。 其次,明示预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在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 构成明示预期违约,应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合同必须合法有效。 第二,明示预期违约的提出必须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到合同履行期届至前这段时间内。 第三,明示预期违约必须明确肯定地向对方提出违
    • 如何区别实际违约和预期违约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8
      1、违约的时间不同 预期违约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而实际违约是在履行期限到来时所表现出来的明显的违约行为。也就是说在履行期限已届至时,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其客观表现为现实的违反合同的义务,它侵害的是现实的债权,这种违约与实际违约相比违约程度更大,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也相对更大。 2、违约形态不同 预期违约表现为对整个合同的毁弃,包括两种形态,即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
    • 预定酒店违约金如何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3
      是未按预定时间入住产生的违约还是因特殊情况需提前退房产生的违约一般酒店收取酒店退房违约金不会超过百分之三十。国家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
    • 最新受益的预期违约怎么认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11
      预期违约的认定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债务的行为。预期违约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损失,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