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价值低于借款可以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4:05:35 244 人看过

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物价值可以少于担保债务的数额,债务人不偿还债务后,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不能清偿债务的,可以要求债权人偿还剩余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一、什么是抵押不破租赁原则?

(一)抵押不破先租赁原则: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1、租赁权先于抵押权以“订立抵押合同”为时间标准:抵押财产出租时间在抵押合同订立时间前;

2、租赁权先于抵押合同的租赁权不受抵押权影响: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二)抵押破后租赁原则: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1、抵押权先于租赁权以“抵押权设立”为时间标准:抵押财产出租时间在抵押设立时间之后;

2、抵押权先于租赁权的租赁权不得对抗已经登记的抵押权: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3、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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