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引诱90后干女儿卖淫许诺送其一套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6:30:47 101 人看过

去年底,神木县法院一审判决王某犯引诱、容留卖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王某上诉后,榆林市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以招收手机店营业员为由诱骗干女儿卖淫

王某,河南省安阳人,在神木县经营一家小招待所。2012年6月份,王某在河南省林州市找到其亲戚李某,谎称其在神木县经营的手机店需要营业员,经李某介绍骗小美(1991年9月出生)与其前往神木县卖手机。

二人途经山西省太原市住宿时,王某在旅店登记了一间房间要求小美与其同住。当晚,王某与小美在该房间内发生了性关系。次日,王某和小美到达神木县后,称自己没有手机店,并劝说小美在其经营的招待所卖淫。

从2012年6月份至2013年年底,小美在王某经营的星宾招待所内长期从事卖淫活动,卖淫所得的钱全部被王某及其家人要走。在小美卖淫期间,王某长期和小美同居,且认小美为干女儿,并承诺过几年给小美在林州市买一套房子。

2012年年末,王某以干爹的身份多次前往小美家,王某称自己是老板,小美在自己手下做事,要给小美买房子。2013年秋天,王某带着小美及小美的父亲到林州市看房子并交给小美一把钥匙。王某对小美说,房产证他先押着,小美对她好才给房产证。

2014年春节期间,小美在其亲属的逼问下,才说出其在神木县王某经营的招待所内卖淫一年多的事实。2014年2月4日王某又到林州市小美家中,找小美到神木县去卖淫时,小美家人报警,王某被当场抓获。因涉嫌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王某被河南省林州市公安局刑拘,同年3月25日被神木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干爹犯引诱、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去年年底,神木县法院一审认为,王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提供场所引诱、容留他人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引诱、容留卖淫罪,依法应予惩处。王某长期容留他人从事卖淫活动,属情节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王某上诉认为,其当庭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原审判决量刑太重,请求改判。

经二审审理查明,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王某犯引诱、容留卖淫罪的事实清楚正确。经查,上诉人王某在其经营宾馆期间,容留他人从事卖淫活动一年之久,为其获取高额利益,属情节严重,依法应从重处罚。日前,榆林市中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04: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90后女子网上色诱男子开房时下手盗窃
    90后妙龄女子田某喜欢上网又整天无所事事,便借用上网寻找花心男,然后在开房之后,偷走对方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90后妙龄女子田某喜欢上网又整天无所事事,便借用上网寻找花心男,然后在开房之后,偷走对方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近日,吉林市龙潭公安分局铁东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利用网络色诱花心男实施盗窃的案件。4月29日21时40分,吉林市龙潭公安分局铁东派出所接到一名刘姓男子报案称,他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一名女子,两人聊得非常好。于是相约在吉林市龙潭区铁东一家旅馆见面,并开房。两人在旅馆发生关系后,女子提出要钱,他拒绝称没有钱。但是,他一觉醒来后,发现自己戴在手上的金戒指不见了,而第一次见面的女子田某也不知所终。于是,刘某到派出所报案,据了解,男子丢失的戒指为9.05克,价值2400余元。接到报案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调取两人居住的旅馆监控录像、入住信息等资料锁定犯罪嫌疑人田某,但是由于田某长年居无定
    2023-06-11
    358人看过
  • 有妇之夫骗女友引诱卖淫判一年
    近日,房山法院审结了一起为谋利引诱女友卖淫案,刘四明及同伙李万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今年32岁的刘四明,抱着赚大钱的想法,告别家人和妻子独自一人来到北京打工。后他认识了年轻女孩小燕(化名)。在刘四明的甜言蜜语下,小燕很快坠入情网,并与刘四明开始了同居生活。刘四明并没有告诉小燕自己已是有妇之夫,小燕还单纯地幻想着和刘四明今天你升级了吗今天你升级了吗激情竞拍西班牙斗牛票记录下每一个精彩瞬间一起回家结婚。刘四明看出了小燕的心思,于是便想出了一个来钱的招儿。他告诉小燕自己很想把她带回家结婚,但按老家的规矩娶媳妇得盖房。为了能尽快赚够钱盖房、结婚,只能委屈小燕从事卖淫这种来钱快的工作。单纯的小燕为了早日和刘四明结婚,竟然答应了他的无理要求。于是,刘四明给小燕联系了一个卖淫场所,地点就在某村村民李万家中。2004年7月6日,当李万伙同其妻介绍小燕卖淫时被当场抓获。近日,房山法院以引诱卖淫罪判处刘四明有期徒
    2023-06-06
    79人看过
  • 引诱幼女卖淫罪能不能取保
    一、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五种:1.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没有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方法,是强制措施中最轻微的一种;2.取保候审:公、检、法机关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者妨碍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3.监视居住:公、检、法机关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不得擅自离开住所或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4.拘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份子,在遇有法定的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5.逮捕:公、检、法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者妨碍侦查、起诉、审判的进行,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依法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
    2023-02-24
    233人看过
  • 男子偷卖女儿房产引出3场官司
    中国法院网讯杨女士在和前夫离异后,前夫将杨女士和女儿栖身的房屋卖掉了,杨女士在要求确认卖方合同无效败诉后,由起诉要求前夫给付卖房款8万元。日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郝先生给付杨女士母女房款7万元。45岁的杨女士与郝先生原是夫妻关系,俩人共同育有一个女儿亮儿,今年已快18岁了。2004年5月14日,杨女士与郝先生协议离婚,双方约定亮儿由杨女士抚养。杨女士没有想到的是,离婚后两年内,自己与前夫因为抚养、住房等矛盾打了四场官司。2005年初,杨女士因为郝先生没有按离婚协议约定每月给付女儿抚育费300元,将郝先生诉上法庭。经丰台法院主持调解,杨女士与郝先生自愿达成协议:郝先生自2005年2月开始,每月给付亮儿抚育费300元至其十八周岁止。这场官司刚打完没多久,杨女士母女因为相信了郝先生的一句话,便稀里糊涂地失去了赖以存身的住房。这,也引发了后来的三场官司。杨、郝俩人婚姻期间内,郝先生于19
    2023-06-10
    330人看过
  • 聚众淫乱与引诱幼女卖淫有什么界限
    两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引诱行为,都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两罪的区别在于:(1)在犯罪对象上不同。本罪的犯罪对象为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既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而后罪的犯罪对象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2)被引诱者行为的主观目的不同。本罪中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是为了淫乱,多出于好奇心的驱使;而后罪中幼女则是为了获取财物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3)主观方面不同。本罪的主观目的是为了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而后罪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引诱幼女进行卖淫活动,主观动机多出于营利。但不以此为限。而引诱行为表现方式不一致。本罪常表现为向被引诱者宣讲性体验、性感受或以其他方式来刺激被引诱者的性欲等,而后罪常表现为给被引诱者以金钱、物质上的诱惑等。构成聚众淫乱的客观条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通过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
    2023-06-03
    179人看过
  •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主体与客体?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幼女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但破坏社会风尚,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严重摧残了幼女的身心健康。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幼女,幼女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所谓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或其他物质或非物质性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灌输腐朽思想等其他手段,勾引、诱惑、劝导、怂恿幼女从事卖淫活动。所谓卖淫,是指为谋利,与不特定的他人进行性交或者其他性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幼女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2023-03-08
    134人看过
  • 引诱卖淫罪一般判什么刑
    引诱卖淫罪的判罚有三种情形:1、犯此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2、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一、涉黄什么意思涉黄的含义包括:1、公然宣扬色情淫荡形象;2、淫亵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及其心理感受。淫度亵性地描述或传授性技巧;3、具体描写乱伦、强奸或者其他性犯罪知的手段、过程或者细节,足以诱发犯罪的;4、具体描写道少年儿童的性行为;5、淫亵性地具体描写同性恋的性行。涉黄案件的构成要件包括: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
    2023-03-12
    218人看过
  •  严惩引诱幼女卖淫犯罪行为
    根据素材,若犯有引诱幼女卖淫罪且已达成既遂,罪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以罚款;若情节严重,则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罚款。所谓情节严重包括多次引诱他人卖淫、引诱多人卖淫、引诱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以及引诱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若犯有引诱幼女卖淫罪且已达成既遂,罪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以罚款;若情节严重,则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罚款。所谓情节严重,是指下列情况:(一)多次引诱他人卖淫的;(二)引诱多人卖淫的;(三)引诱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四)引诱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引 诱 幼 女 卖 淫 罪 情 节 严 重 处 罚引诱幼女卖淫罪是一种严重的社会犯罪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客体、客观和主体要件以及主观要件。客体要件是指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本罪导致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破坏了社会风尚和治安管理秩序。客观要件是指行为人表现为引诱幼女卖
    2023-09-15
    340人看过
  • 本罪与引诱女卖淫罪的界限
    两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引诱行为,都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两罪的区别在于:1、在犯罪对象上不同。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既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而后罪的犯罪对象为不满14周岁的女。2、被引诱者行为的主观目的不同。本罪中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是为了淫乱,多出于好奇心的驱使;而后罪中女则是为了获取财物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3、主观方面不同。本罪的主观目的是为了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而后罪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引诱女进行卖淫活动,主观动机多出于营利。但不以此为限。而引诱行为表现方式不一致。本罪常表现为向被引诱者宣讲性体验、性感受或以其他方式来激被引诱者的欲等;而后罪常表现为给被引诱者以金钱、物质上的诱惑等。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认定,需要结合实际调查取证的结果来进行处理,犯罪分子为了达到犯罪目的,而进行上述行为的,显然是构成了严重的违法情况,但与其它罪的犯
    2023-06-29
    456人看过
  • 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以及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引诱他人卖淫是以金钱诱惑或通过宣扬腐朽生活方式等手段,诱使没有卖淫习性的人从事卖淫活动的犯罪。容留他人卖淫是故意为他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提供场所,包括在自己所有的、管理的、使用的、经营的固定场所容留卖淫、嫖娼人员从事卖淫、嫖娼活动,也包括在流动场所,如运输工具中容留他人卖淫、嫖娼的犯罪。如果为卖淫人员与嫖客寻找对象,并在他们中间穿针引线、牵线搭桥的,即人们通常所说的“拉皮条”,就构成了介绍他人卖淫的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对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对具有大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外,刑法还对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犯罪作了明确的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正处在心理和生理上的发育时期。由于她们对社会还缺乏深刻的了解,加之生理和心理上的发育尚未成熟,缺少必要的自我保护、自我控制的能力,特别容易受
    2023-06-12
    227人看过
  • 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定义、量刑】
    刑法解释: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定义、量刑】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解释】本条是关于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的犯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本条规定的“引诱”他人卖淫,是指行为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以金钱诱惑或通过宣扬腐朽生活方式等手段,诱使没有卖淫习性的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容留”他人卖淫,是指行为人故意为他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提供场所的行为。这里规定的“容留”既包括在自己所有的、管理的、使用的、经营的固定或者临时租借的场所容留卖淫、嫖娼人员从事卖淫、嫖娼活动,也包括在流动场所,如运输工具中容留他人卖淫、嫖娼。“介绍”他人卖淫,是指为卖淫人员与嫖客寻找对象,并在他们中间牵线搭桥的行为,即人们通常所
    2023-06-11
    117人看过
  • 引诱他人卖淫一般多久判刑
    犯了引诱卖淫罪的既遂的,如下处罚:1、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一、容留罪最多判多久最轻可以判缓,不用坐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轻判要有自首,立功,受胁迫犯罪等情节二、卖婬罪怎么处理卖婬罪处罚是:1、犯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者与嫖客搭桥的行为。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情节严
    2023-03-06
    459人看过
  •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处罚与认定
    引诱幼女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行为。处罚:根据刑法第359条第2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怎样认定引诱幼女卖淫行为?1、引诱幼女卖淫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幼女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但破坏社会风尚,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严重摧残了幼女的身心健康。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幼女,幼女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2、引诱幼女卖淫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所谓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或其他物质或非物质性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灌输腐朽思想等其他手段,勾引、诱惑、劝导、怂恿幼女从事卖淫活动。所谓卖淫,是指为谋利,与不特定的他人进行性交或者其他性行为。行为人段系引诱幼女向他人卖淫,才能构成本罪,若是引诱幼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则应依具体案情以强奸罪或嫖宿幼
    2023-06-11
    483人看过
  • 立案标准解读:引诱幼女卖淫罪
    引诱幼女卖淫罪是指,通过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实施卖淫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出现以下情况的,公安机关应该进行立案侦查:第一、引诱、容留、介绍两人次以上卖淫的;第二、引诱、容留、介绍十四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卖淫的;第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第四、存在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的。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条件会有什么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条件有:1、主体条件: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主观条件:主观上表现为故意;3、客体条件: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4、客观条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
    2023-07-01
    11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北京市XX引诱妇女卖淫和引诱幼女卖淫是定一个罪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1
      引诱卖淫罪和是两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修正)》第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引诱幼女卖淫被发现,引诱幼女卖淫罪介绍卖淫罪怎样判?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 怎么处理引诱卖淫和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3
      引诱他人卖淫是以金钱诱惑或通过宣扬腐朽生活方式等手段,诱使没有卖淫习性的人从事卖淫活动的犯罪。容留他人卖淫是故意为他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提供场所,包括在自己所有的、管理的、使用的、经营的固定场所容留卖淫、嫖娼人员从事卖淫、嫖娼活动,也包括在流动场所,如运输工具中容留他人卖淫、嫖娼的犯罪。如果为卖淫人员与嫖客寻找对象,并在他们中间穿针引线、牵线搭桥的,即人们通常所说的“拉皮条”,就构成了介绍他人卖淫
    • 涉嫌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引诱幼女卖淫、引诱幼女卖淫罪会怎么判刑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27
      根据不同的情形,涉嫌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引诱幼女卖淫等不同的罪名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述规定从重处罚。犯前述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 其引诱幼女卖淫罪起刑点是多长时间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7
      引诱幼女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59条第2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