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程序案能撤诉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9 09:41:09 389 人看过

特别程序案不一定能撤诉,如果是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的可以撤诉;如果当事人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够证实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因已经消除的不可以撤诉。

一般特别程序案件需要开庭吗

特别程序要开庭审理。特别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一种,普通程序的对称,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特殊类型案件的一种程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6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适用特别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八十六条

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第一百九十条

人民法院根据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他的监护人的申请,证实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因已经消除的,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2: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传唤相关文章
  • 非诉程序与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宣告公民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今年新修改的民诉法还增加了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而非讼程序就包括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特别程序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类别民事审判程序的一种,与普通程序相对。普通程序即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一般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即民事诉讼法对法院审理某些类型案件另行规定的程序,案件类型不同,审理的程序也不相同。各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很不一致,划分的标准和种类也不相同。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大致可分为3类:非讼事件包括宣告失踪人死亡(见失踪和死亡宣告)、宣告公民无行为能力、督促程序(发布支
    2023-06-13
    144人看过
  • 小额诉讼程序是特别程序吗
    小额诉讼程序不是是特别程序。小额诉讼程序是指基层法院的小额诉讼法庭或专门的小额法院适用比普通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诉讼程序审理数额甚小的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确认调解协议、实现担保物权及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期限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然人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产生纠纷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而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时,是有一定期限的,那么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有什么期限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小额纠纷诉讼的程序有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两种,两种程序审理的期限是不一样的。1、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小额纠纷诉讼的一审采取普通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应该在受理案件六个月内审结,如果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
    2023-07-22
    123人看过
  • 特别程序可以上诉吗
    特别程序不可以上诉。特别程序,作出的判决人民法院按照审理的案件实行一次审理即告终结的制度,可以撤销原判决,所作出的判决不能上诉,但是可以撤销。人民法院根据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他的监护人的申请,证实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因已经消除的,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逮捕的特别程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如果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无论是批准逮捕,还是决定逮捕,都应办理相关手续,即应当报请该人大代表所在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乡、镇一级人大代表时,应当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
    2023-07-23
    243人看过
  •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程序是特别程序吗
    请求撤销仲裁裁决不适用于特别程序审理,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是法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审判组织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一、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事项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2、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
    2023-03-28
    452人看过
  • 特别程序可以上诉吗
    民事第一审程序
    不能上诉。特别程序,作出的判决人民法院按照审理的案件实行一次审理即告终结的制度,可以撤销原判决,所作出的判决不能上诉。但选民资格案件除外。特别程序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人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时所适用的程序。民事第一审程序的一种。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相对。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2023-06-18
    211人看过
  • 小额诉讼程序属于特别程序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小额诉讼程序并不是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小额诉讼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小额诉讼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实行一审终审。第二百七十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是指已经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在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布前,以已经公布的最近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准。第二百七十三条海事法院可以审理海事、海商小额诉讼案件。案件标的额应当以实际受理案件的海事法院或者其派出法庭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为限。
    2023-05-01
    57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传唤
    词条

    传唤是指为了方便案件的审理,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措施。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出示工作证明和传唤证,并且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传唤是不能异地进行的,应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进行,这里指的是常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 更多>

    #传唤
    相关咨询
    • 特别程序可以撤诉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9-06
      特别程序案不一定能撤诉,如果是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的可以撤诉;如果当事人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够证实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因已经消除的不可以撤诉。
    • 特别程序民事案件适用特别程序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2
      特别程序案件不是为了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而是为确认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某种权利的实际状态。这是一种法律拟定,是为了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而设立的一种制度。特别程序案件除了选民资格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需要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没有人民陪审员)审理以外,其他案件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实行一审终审,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上诉,不得申请再审。适用特别
    • 特别程序能再审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10
      根据法律规定,对已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和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具体规定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民诉意见》第207条: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
    • 小额诉讼程序是特别程序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06
      小额诉讼程序不是是特别程序。小额诉讼程序是指基层法院的小额诉讼法庭或专门的小额法院适用比普通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诉讼程序审理数额甚小的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确认调解协议、实现担保物权及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 什么是“特别程序”特别程序适用哪些案件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5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