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3 11:13:43 229 人看过

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般就结案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人伤交通事故扣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有权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向事故车辆所有人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但交警无权扣留身份证、户口本及车上货物。

所以涉及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会对车辆进行车辆检测,以核实车辆是否符合各项适用标准,所以一般是会扣车的。

车辆鉴定的结果也会直接的影响到,责任的划分及赔偿的金额。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车辆的处理主要是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出于查清事故事实的原因,交通警察是有权力扣留肇事车辆的,但是必须按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不得扣留所载货物。

第28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第37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第38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44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交警部门可以扣押车辆,但是扣押并不是不能拿回来,而是交警部门需要对案件作出进一步调查。调查。调查完毕之后就会通知当事人进行领取。一般车辆是在20天之内就会调查完毕。如果案件重大的话,可以延长一段调查时间来进行取证。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5: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
    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能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主要分为下列两种情况:1?当事人之间仅涉及损害赔偿,不存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可以向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需注意的是,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起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2?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损害赔偿。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案件,如果国家、集体财产因此遭受损失,由公安机关根据肇事者的责任在起诉意见书中提出赔偿意见,随同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依法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起诉。公民个人因他人犯交通肇事罪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对于第一种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在查清事实后,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对于第二种诉讼,人民法
    2023-06-08
    300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增多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审理难度大、诉讼人员多、案件调解难度大、执行周期长,并认为该类案件可以直接进入诉讼、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淡薄、车辆增多与交通设施配套脱节的矛盾、被告和第三人不愿接受调解等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升的原因。近年来,崇州法院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呈直线上升趋势,2009年审结此类案件113件,2010年审结173件,2011年审结273件,是崇州法院结案数较多的案件类型之一。此类案件的急剧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崇州法院对此做出分析并提出了对策与建议。崇州法院总结出此类案件存在的几大特点,即:审理难度大、诉讼人员多、案件调解难度大、执行周期长,并认为该类案件可以直接进入诉讼、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淡薄、车辆增多与交通设施配套脱节的矛盾、被告和第三人不愿接受调解等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升的原因。对此,崇州法院提
    2023-04-26
    397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多久
    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受到损害的程度、双方的承担责任的比例以及当地的经济水平综合计算赔偿数额。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一、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赔偿项目的不同,结合地方规定、实际损失、地方经济水平等来确定。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相应的赔偿项目有:1.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致伤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3.致人死亡的,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二、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多久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
    2023-06-05
    259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能否适用于诉讼时效
    时效是指一定事实状态的存在持续的经过法定的时间而依法发生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诉讼时效是权利人通过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有效时间,是民法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诉讼时效制度的意义进行分析,其目的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对怠于行驶权利者进行制裁,从而使权利义务关系确定化。若权利人能行使权利而长期不行使,义务人的法律地位将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将导致当事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事实状态和法律状态长期不一致,不利于当事人建立新的、确定化的社会关系。因为法律认为,每个人皆是自己权利的最佳判断者,权利人不关心自己的利益并照料之,可认为他有放弃的权利的意思,因此撤销对其权利的强行性保护[1]。但若权利人若确实不知权利被侵害,或者虽然知道权利被侵害,但囿于客观障碍而不能及时行使,法院仍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而不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将有悖于诉讼时效制度的初衷,毕竟诉讼时效制度是为保护
    2023-05-06
    445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原告杨德善,男,1961年6月18日出生,汉族,湘潭县人,住湘潭县河口镇中湾村永红组。委托代理人樊军,男,1963年2月21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九江市人,湘潭市五里堆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湖南远通泵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湘潭市高新区德国工业园莱茵路。法定代表人齐振伟,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陈英夫,该公司律师事务部律师。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住所地长沙市城南东路。负责人陈思明,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文桂彬,湖南天律韵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于2009年2月18日立案受理了原告杨德善诉被告湖南远通泵业有限公司、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杨帆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本案的简要事实:原告于2007年4月23日21时驾驶湘CS7572两摩由湘潭市二大桥往友谊广场方向行驶,遇被告湖南远通泵业有限公司驾驶员曾美
    2023-06-07
    243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怎么算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起算。一、交通判定书下来多久上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随时可以起诉,只要不超过三年就可以。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二、交通事故受伤一方起诉有效期是多长时间交通事故受伤一方起诉有效期是三年。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三、交通事故过了三年还能理赔吗交通事故三年后是可以要求理赔的,具体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权利人只是知道了权利被侵害,但权利人损失的具体数额,因
    2023-04-04
    332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07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 (一)造成一般伤害的情形(未构成伤残):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可以请求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部分情形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造成残疾的情形:交通事故致受害人伤残的,可以请求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如何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12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 1、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起算点: (1)交通事故发生之日; (2)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 (3)受害人治疗终结之日或伤残评定之日或调解终结之日; (4)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 (5)权利能够行使之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
    • 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期限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5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为一类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受害人因生命、健康遭受损害以财产利益为内容要求事故责任方进行经济赔偿的给付之诉,根据我国法律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赔偿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3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致人伤残的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残疾者残疾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受害人及其亲属的精神抚慰金。致人死亡的损害赔偿除以上几种外,还包括丧葬费和死亡补偿费,以及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及误工损失费。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4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起诉状: 原告:陈××,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天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天津市××区××小区××室。 被告:于××,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天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天津市××区××小区××室。 被告:李××,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天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天津市××区××小区××室。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