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民办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卫生保健所,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内科诊所、牙科诊所、中医诊所,急救中心(站)、临床检验中心,以及学校(幼儿园)医务室和药店、眼镜店等其他基层诊疗机构。
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民办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卫生保健所,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内科诊所、牙科诊所、中医诊所,急救中心(站)、临床检验中心,以及学校(幼儿园)医务室和药店、眼镜店等其他基层诊疗机构。
医 疗 机 构 种 类 有 哪 些
根据提供的信息,我国医疗机构的类别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疗养院、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以及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等。
设立医疗机构需要满足一定的职业条件,包括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以及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等。
医疗机构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基础设施,各类医疗机构的设立需要满足一定的职业条件。在我国,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疗养院、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急救中心(站)、临床检验中心等。医疗机构的设立需要满足一定的职业条件,包括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以及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等。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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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馆属于医疗机构什么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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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纠纷中的医疗机构定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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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分为几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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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侵权责任的概念,医疗机构侵权责任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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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类型有几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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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医疗机构分类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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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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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的分类包含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4-08-25(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 (三)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四)疗养院; (五)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六)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七)村卫生室(所); (八)急救中心、急救站; (九)临床检验中心; (十)专科疾病防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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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医疗机构可以给别人做告知义务?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3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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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和卫生机构有什么区别?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4能进行疾病诊治的机构是医疗机构;仅指医院。进行医院管理、疾病预防、保健的机构是卫生机构,如:卫生局、防疫站、疾控中心、保健站、保健院;现在又加上了计划生育指导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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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的定义和医疗事故的区别重庆在线咨询 2024-11-15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员工在执行医疗行为时,未能遵循现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各类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因过失导致患者身体受到损害的情况;而医疗过错则泛指所有不属于医疗事故范畴的医疗事件,即因医生或其他医护工作者的行为不当而给患者的身体健康带来了负面影响。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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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医疗机构的分类具体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3(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五)疗养院; (六)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七)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八)村卫生室(所); (九)急救中心、急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