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检测机构规定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04:20:39 94 人看过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

第十条新设立的检测机构申请资质,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浙江省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见附件三);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公和试验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企业资信证明及股权设置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所申请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个人工作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检测技术人员名册及相应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证明和资料;

(七)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制度及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资料。

第十一条已具有某项检测资质,需申请其它业务检测资质的,除提交第十条所列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正本、副本复印件;

(二)企业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二、检测机构资质受理

第十二条检测机构申请资质应向企业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所有申请材料,并交验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单位应当在受理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

第十三条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查验,复核企业提交的证件、证明原件并在相应复印件上加盖核对专用章,并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机构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出具受理意见和核查意见,填写《浙江省建设工程检测资质审查汇总表》(见附件四),连同企业申请材料(不含原件)一起报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的检测机构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组对检测机构申请项目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审查结果做出书面决定,对符合资质标准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报建设部备案。

三、检测机构资质审查

第十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对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核查时,应对核查对象的资质条件、内部管理、技术能力等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提出核查意见,填写核查表。

第十六条《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包括正本、副本及一枚资质专用章。资质证书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资质专用章与证书配套使用。

第十七条《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限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检测机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0个工作日内,按本办法申请审批程序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检测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没有下列行为的,有效期届满时,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在资质证书正本、副本上加盖延期专用章。检测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延期,并书面通知检测机构,说明理由。

(一)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

(二)转包检测业务的;

(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质证书的;

(四)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

(五)出具错误的检测结论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主要检测仪器未经检定或超出检定周期以及功能损坏仍进行检测,情节较为严重的;

(七)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

(八)未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抽样、检测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

(九)聘用未取得岗位证书的检测人员从事相关检测工作情节较严重的;

(十)在检测工作中,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的。

(十一)有其他不良行为且已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第十八条检测机构的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后不申请延期的,其《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自行失效。

第十九条检测机构取得资质后降低资质条件,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撤回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二十条检测机构因改制或者分立、合并,或因其他原因发生资质条件变化的,检测机构应根据变化后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资质。

第二十一条检测机构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向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第二十二条检测机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一)因破产、倒闭、撤销、歇业,或因其它原因终止业务的,应当于15日内办理注销手续。

(二)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应于3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三)遗失《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应在省级以上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领取新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15: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1、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2、因有异议送有资质试验室进行抽样检测,试验室应出具检测报告,确认符合本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3、依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的新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工作。4、进口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5、经批准的免检产品或认定的名牌产品,当进场验收时,宜不做抽样检测。6、变压器、箱式变电所、高压电器及电瓷制品应符合下列规定:(1)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变压器有出厂试验记录;(2)外观检查:有铭牌,附件齐全,绝缘件无缺损、裂纹,充油部分不渗漏,充气高压设备气压指示正常,涂层完整。7、高低压
    2023-04-16
    179人看过
  •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川建办发[2015]5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管理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管理(一)取样人员条件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应具备建设工程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建设工程检测和试验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受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委托,承担施工现场取样和送检工作。(二)见证人员条件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应具备建设工程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建设工程检测和试验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委托,承担施工现场取样和送检的见证工作。(三)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的配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
    2023-12-14
    150人看过
  • 实施工程质量检测措施的管理部门是那些?
    一、实施工程质量检测措施的管理部门是那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管理部门: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二、检测机构资质的要求包括以下3点:(一)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1、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2、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3、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
    2023-06-04
    407人看过
  • 北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收费吗
    一、北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收费吗不收费。二、北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的条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建设部令第141号公布,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修改)第二条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第四条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机构从事本办法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由附件二规定。检
    2023-05-18
    343人看过
  •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测试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贯彻执行《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管理试行办法》和《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基本条件》,进一步统一和完善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管理制度,提高检验质量,特制订本办法。第2条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由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部检验中心)及各检验站、试验站组成。部检验中心为铁路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归口单位,业务上由部科技局管理。各检验站、试验站主要承担铁路工业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其检验业务受部检验中心指导。第3条各检验站、试验站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划分成若干测试实验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各实验室应通过实验室认证(即国家计量认证)后,方能开展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实验室认证是一项重要的技术准备工作。在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各实验室通过认证的基础上,报请国家标准局质量监督局进行验收和认可后,行使《铁路工业产品国家级检测中心》职权。第二章
    2023-06-08
    76人看过
  • 江苏省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都有哪些要求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建设部建质(2006)25号《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细则。本细则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及功能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第三条省建设厅负责对本省行政区域内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设区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机构从事本细则附件一
    2024-01-21
    203人看过
  • 国家林业局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林业局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林业质检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林业质检机构,是指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的从事林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活动的机构。第三条国家林业局依法负责监督和指导林业质检机构的管理工作。第四条林业质检机构应当按照科学、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第五条申请设立林业质检机构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国家林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要求的机构与人员、仪器设备、设施与环境和质量体系等;(二)国家林业局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书面申请材料:(一)设立林业质检机构申请书;(二)可行性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专业人员构成、仪器设备和设施、资质、资金来源、拟申请检验检测的产品及其标准、检验检测能力评估等;(三)国家林业局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七条国家林业局应
    2023-06-07
    216人看过
  • 工程质量检测是由哪来检测的
    工程质量检测是由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法律规定,由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是责任主体,因此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参加验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哪些内容(一)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塔桅及高耸建(构)筑物,建筑构配件质量检测,振动测试,结构应力测试,结构性能现场试验);灾后结构承载力鉴定。(二)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适用性、适修性、耐久性、可靠性鉴定;建(构)筑物抗震鉴定;沉降观测,采光日照鉴定、分析,容积率分析,面积测量,建筑物功能评价;民房检测鉴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三)市政工程及施工安装质量检测,道路桥梁功能性能和结构安全性能检测及维修加固鉴定。(四)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空气成分鉴定、建筑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鉴定、噪声与振动鉴定、电磁辐射鉴定、遮光污染等
    2023-08-09
    464人看过
  • 如何办理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检测)申请
    建设单位在竣(交)工验收前,依法向质量监督站申请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检测)。申请的流程如下:建设单位办理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检测)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检测)申请书2.监理单位质量评定意见3.施工单位自检报告收费:免费办理地点:___市交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负责人:______联系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承诺:质监站自收到质量鉴定(检测)申请资料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要求的公路工程项目,组织技术人员或委托其它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质量鉴定(检测)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质量鉴定(检测)申请并告知原因。投诉电话:_________(监察室)【相关知识导读】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鉴定申请书监督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质量监督站: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监督注册号为:______)业已经过缺陷维修期。按交
    2023-04-24
    332人看过
  • 湖北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今社会,电力资源已经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离不开的资源之一。一般,我国都是使用火力发电,但是火力发电造成的环境污染也是非常严重的。所以我国现在已经开始向水力发电转移了。但是这需要水力发电站。在湖北就有水力发电站的建设。可是,湖北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是怎样的?湖北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
    2024-01-25
    457人看过
  •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质等级的划分、职责与权限第三章资质的申报、审批与管理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保证工程试验检测的质量,促进水运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从事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提供试验检测数据和报告的试验检测机构,均应执行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中的水运工程系指港口、航道、内河航运、水运工业工程及其相应的生产、生活配套工程。第四条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是对水运工程及其所用原材料、构件、产品、设备质量进行试验检测的单位,是为控制和提高水运工程质量,提供科学、公正的试验检测服务的机构。第五条交通部是全国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的主管部门,负责统一规划与管理,其办事机构为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办)是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的主管部门,其办事机构
    2023-06-08
    86人看过
  •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有哪些?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工作,确保战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各项功能得到正常发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从内容上可分为常规检测和专项性能检测。常规检测是防护设备加工、安装质量的检测,包括外形尺寸与配合尺寸、使用性能、材料和外观质量等项目;专项性能检测包括:密闭类防护设备的密闭性能检测,活门类防护设备和密闭阀门的通风性能检测,活门类消波系统的消波性能检测,屏蔽类防护设备的屏蔽性能检测,抗力型防护设备的抗力性能检测。第四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凡从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的机构,应按本规定取得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认定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格。第二章职责任务第五条国家人民
    2023-05-22
    236人看过
  • 房屋质量检测鉴定机构资质
    房屋质量鉴定应当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申请。房屋质量问题是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性标准。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屋缺陷都是质量缺陷,比如细小的裂缝、很小的倾斜。如果这些缺陷在工程建设标准允许的范围内,则不构成质量问题,买方只能容忍。购房者应持土地使用证、施工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方案、施工许可证、施工图、消防手续等,向房屋质检部门申请验收。一、工程质量事故的类型包括什么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及危害的事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有以下几点;1、质量不合格根据我国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使用要求或合理期望的要
    2023-03-12
    108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分类标准
    (一)编码:1类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1.1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1.2桩的承载力检测1.3桩身完整性检测1.4锚杆锁定力检测1.5静力、动力触探检测(二)编码:2类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类2.1混凝土强度检测2.2砂浆强度检测2.3砌体强度检测2.4钢筋保护层2.5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2.6后置埋件抗拔试验2.7建筑物变形观测(三)编码:3类别: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3.1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平面变形性能检测3.2硅酮胶相容性检测3.3硅酮胶剥离粘结性试验3.4硅酮胶标准条件下的拉伸试验3.5硅酮胶邵式硬度(四)编码:4类别:钢结构工程检测类4.1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4.2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4.3轻钢结构4.4钢网架结构4.5钢网架结构的挠度检测4.6钢材、钢铸件力学性能4.7焊接材料性能检测(五)编码:5类别:建筑节能检测类5.1建筑材料节能性能5.2建筑构件热
    2023-08-17
    9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浙江省交通质量检测机构主要负责什么工作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4
      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重点水运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市、州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县道、乡道、一般水运建设工程和独立大桥、特大桥、隧道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道和独立中桥、小桥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对前款未作规定的项目或者特定的项目进行指定,并应当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3年质检方有门槛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5
      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 3、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 2022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7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的管理内容和程序,包括术语、基本规定、检测机构能力、检测程序和检测档案。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适用于对工程建筑材料和工程实体的质量、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检测的管理。
    •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主要内容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25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第三章建设、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第四章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第五章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第六章建设工程维修和损害赔偿第七章罚则第八章附则。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司怎么成立司法鉴定机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司,成立司法鉴定机构要去当地省司法厅网站下载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书,填报后送省司法厅报批资质。一、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需要具备10个条件:1、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和鉴定机构负责人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公职处分;2、司法鉴定机构的负责人应当由执业司法鉴定人担任;3、有规范的鉴定机构名称,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在五项以下(含五项)的,称“司法鉴定所”;六项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