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过程中承租人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4:14:39 187 人看过

所谓房屋承租人,是指以租赁方式取得房屋,并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的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通过租赁合同来确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租赁合同便成为确立承租人身份的证明。

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在拆迁过程中,如果承租人与产权人不能就拆迁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或者不能就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达成一致,或者与拆迁人不能就房屋拆迁补偿达成一致的,房屋拆迁补偿应当按照产权调换解决,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一、在城市房屋拆迁中,承租人享有下列权利:

1、承租人有权选择评估机构,对评估机构的资质及评估报告的客观、合理性提出异议,并可就评估报告向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组织的房屋拆迁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有获得拆迁补偿安置并选择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的权利,尤其在与被拆迁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时,有权要求被拆迁人与拆迁人之间签订产权置换协议(前提是有可置换的房屋),还有权选择具体的过渡方式。

3、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时,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有关的拆迁协议无效。

4、与拆迁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时,承租人有权向区、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裁决。对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不按照其承诺履行补偿安置协议的,承租人有权向人们法院起诉。

5、对区、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不服或对政府有关部门的强拆决定不服的,承租人有权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6、承租人有权对政府部门就拆迁所做的其他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有权对拆迁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民事侵权行为向法院起诉。

二、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承租人应当承担如下义务:

1、履行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书中约定的承租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2、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中确定的义务。

3、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拆迁裁决书确定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3: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根据法律规定的出租人在房屋租赁关系中享有以下权利(承租人承担的相应义务)
    1、按约定收取租金,获得使用租赁物所产生的收益的权利。相对应承租人有按时支付租金的义务,承租人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相对应,承租人转租房屋应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按约定收回租赁物及其他权利。相对应承租人有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因承租人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有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按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是用后的状态返还租赁物的义务。4、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
    2023-03-27
    250人看过
  • 当事人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的权利有:1、知情权;2、陈述和申辩权;3、要求举行听证权;4、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5、请求赔偿权。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是否有时间限制?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因此,行政处罚告知书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作出并送达当事人。二、有哪些行政行为可以申请听证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行政相对人可以申请听证。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023-04-01
    317人看过
  • 合伙人享有和承担的主要权利义务有哪些
    (—)合伙人的主要权利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共有财产权、合伙经营权和利润请求权。现介绍如下:1、共有财产权。所谓共有财产权是指合伙财产归合伙人共有,而非合伙人个人所有;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财产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也就是说,属于全体合伙人的共同财产。正因为如此,我国合伙企业法明文规定,合伙企业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并规定在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这里,所谓另有规定,就是指退伙这种情形。合伙企业的财产来源,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19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财产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合伙人的出资;二是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2、合伙经营权。共同经营是合伙企业的重要特点,因此,合伙经营权是合伙人最重要的权利。具体而言,合伙经营权包括以下这样几个权利:首先,合伙事务的决定权。合伙重大事务,应由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合伙
    2023-06-14
    261人看过
  • 拆迁非住宅出租房屋的承租人可以享受哪些权利
    1、(一)承租人拆除租赁房屋时,有权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签订产权交换拆迁协议;(二)拆迁人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起诉宣告有关拆迁协议无效;(3)与出租人、拆迁人协商拆迁补偿,签订拆迁协议;(4)协商不成拆迁协议的,可以提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2。拆除者是什么?是指依法取得拆迁资格证书,自行或者受拆迁人委托,动员被拆迁人,组织签订、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拆迁的单位。3。被拆迁人是什么?房屋承租人是被拆迁人吗?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房屋承租人不是被拆迁人。
    2023-05-08
    224人看过
  • 出租人享有哪些权利及承担的义务又有哪些
    (一)按期收取租金,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如果违约,出租人有权收取违约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或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二)监督合理使用房屋。约定由出租人修缮房屋的,出租人要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按规定收回出租房屋。出租人在租赁期内要提前收回房屋的,应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四)不得向不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文件的个人和未成年人出租房屋;(五)不得向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出租房屋,发现承租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及时向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六)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七)告知非本市户籍的承租人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八)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2023-06-15
    51人看过
  • 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权利义务解析
    1、在拆迁实施过程中,被拆迁人享有以下权利:除受限制的补偿方式外,被拆迁人有选择补偿方式,依法获取拆迁补偿与安置的权利;享有与拆迁人平等协商、对话、签订拆迁补倦安,协议的权利;享有对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知情权和对拆迁补偿安置过程的监督权;对房屋丈量、评估有异议时,有重新申请丈量、复核的权利;2、拆迁实施过程中,被拆迁人必须履行以下义务:在协议书或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及时提供被拆迁房厦的权属、批建手续、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有关资料;有配合公证机关、评伪机构、拆迁单位办理证据保全、丈量、评估的义务;对自己主张的事项负有举证的责任。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劳动者的基本权利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权,也称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职业的权利。劳动是人们生活的第一基本条件,是一切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源泉,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参加社会劳动和切实保证按劳动取酬的权利
    2023-07-03
    462人看过
  • 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有什么权利
    一、房屋承租人权利1.承租人有签约权,同住人一般无签约权。在拆迁公房时,拆迁办是和承租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由承租人负责安置同住人,拆迁办不与同住人协商。因为承租人只有一个,而同住人可能有多人,拆迁办很难与多人达成大家都满意的协议。签订协议后,承租人和同住人的纠纷,拆迁办是不管的,如果承租人和同住人协商不成,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让法院作出判决。除非承租人死亡又未确定新的承租人,享受居住困难户托底保障的情况,才可能要求同住人签约。2.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租出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3.承租人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应当书面征得出租人同意,并与出租人协商确定增设的附属设施的归属及维修责任,其中依法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出租人如果委托承租人办理,承租人应当向有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4.在法院判决的分割拆迁款诉讼中,因为公房一般是基于承租人的原因取
    2023-03-16
    384人看过
  • 租赁房屋拆迁过程中,承租人法律地位的界定
    建设部《关于贯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若干意见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凡是不适宜租赁的房屋应不予登记,……”,《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的“不适宜”是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情形,“发生效力”是指对世权的确定。因此,租赁行为的排他性、绝对性只有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后,才会依法产生,也就是说出租人、承租人社会法律地位因此才能得到确认,否则,尽管租赁合同有效,其物权变动的社会效力也会归于无效。对进入拆迁过程中的租赁房屋,承租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只有在向拆迁人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后,才能作为拆迁当事人参与拆迁活动。如果不这样,承租人的合法利益就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2023-06-15
    332人看过
  • 房屋拆迁,房屋承租人如何享受房屋拆迁赔偿金
    房屋承租人可以获得的拆迁补偿:1。解除租赁协议房屋拆迁时,承租人与房屋产权人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或者被拆迁人安置房屋承租人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不再给予承租人补偿。2、未解除租赁协议2、1产权置换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不能就解除租赁关系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产权置换,产权置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出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租赁合同。2、2承租人取得的费用2、2、1搬迁补助费:按建筑面积或合作规定计算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包括:(1)设备搬迁、安装费用;(2)不能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费用2、2、2停产停业损失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至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3、如果对拆迁方案不满意,建议不要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可以依法向房管局申请裁决。房屋拆迁赔偿金怎么算房子拆迁赔偿的计算是对于房屋价值的补
    2023-08-05
    278人看过
  • 家庭承包的发包方应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
    (一)义务: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4、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权利: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一、土地转让和土地出租有何区别土地转让和土地出租的区别如下:1、土地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2、土地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
    2023-03-14
    112人看过
  • 当事人在公证过程中享有哪些权利,又要承担什么义务
    我是一家公司的行政人员,刚入职不久。公司的对外合作较多,经常会对一些重要的合同进行公证。现在公司要将这项工作交由我来负责,可我对这个不是很熟,烦请律师能否告知,公证中,当事人都享有哪些权利,同时又要承担哪些义务?律师解答:公证当事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并与所申办的公证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在公证活动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公证当事人在公证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1.公证申请权。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根据自己的需要或依照有关的法律规定,均可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要求公证机构为其申办的公证事项进行公证。2.委托权。在当事人不能亲自申办公证的情况下,除法律禁止委托的情形外,当事人均可委托其他人或机构代为办理。3.请求有关公证人员回避的权利。如当事人发现有关公证人员(包括鉴定、翻译等人员)与其申办的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属于应回避的范围
    2023-06-13
    381人看过
  • 承租人即在租期内实际使用房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租人即在租期内实际使用房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享有以下权利:(一)在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取得房屋使用权。在此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转让,承租人仍然享有这一权利。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二)按租赁合同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及时修缮房屋。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一般应当由出租人负责修复。非住宅用房的维修,按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处理。(三)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他人。转租时的租金可以高出原承租的租金,转租人可以从中获得经济利益。(四)出租人如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五)在租赁期限内,承租的住宅用房因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承租人有获得安置的权利。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应承担以下义务:(一)按期交纳房租,如拖欠租金,应当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二)按照房屋
    2023-05-03
    131人看过
  • 房屋拆迁对于承租人的影响和权益
    我们平时说的房东即是出租方,出租方是否有赔偿的责任,可结合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合同进行确定。如果合同约定如遇拆迁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各不承担责任,那么出租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向承租方返还相应的租金。如果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出租方及承租方均未预见政府会拆迁,当政府拆迁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出租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对于拆迁的补助费和安置费的问题,拆迁人对房屋进行拆迁的,应该支付出租方和承租方搬迁补助费。如果在过渡期限内,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就不用支付临死安置补助费。如果拆迁人提供了周转房,就不用支付临时安置费。此外,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
    2023-07-06
    267人看过
  • 承租人在租赁房屋的过程中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房屋承租人应履行的义务包括:1、到期后返还房屋的义务;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房屋的义务;3、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房屋租金的义务;4、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一、租赁合同是什么协议租赁合同是基于双方同意的协议。其书写应具备以下内容:1、出租人、承租人的基本信息;2、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3、说明租赁房屋的相关情况,如位置、房屋设备等;4、租金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日期等;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6、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法的约定;7、约定的其他事项;8、双方签字盖章,并注明合同签订日期。二、租房合同终止有补偿吗?租房合同终止,如果是因正常的期限届满而终止、无其他争议事项,双方履行退房手续、无须补偿。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房屋,致使房屋受到损坏的,承租人应当在合同终止时赔偿出租人的损失。《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
    2023-06-23
    27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拆迁问题房屋拆迁,房东承租权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有何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5
      ;房屋拆迁中承租人的权利房屋拆迁中承租人有哪些权利 2001年11月1日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不再将承租人作为被拆迁人,而是将承租人作为独立的拆迁当事人――即承租人,并在该行政法规中赋予承租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一)房屋承租人的概念房屋承租人是指以租赁方式取得房屋并对房屋占有、使用的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意义上的租赁,即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以租赁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当事人之
    • 房屋拆迁中承租人的权利是什么,房屋拆迁中承租人的权利具体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4
      承租人的权利:(1)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有权利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之间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2)在拆迁人与产权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有关拆迁协议无效;(3)就拆迁补偿事宜与出租人、拆迁人进行协商并签订拆迁协议;(4)对经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事宜,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5)对拆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6)对拆迁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
    • 房屋拆迁拆迁产权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怎么划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2
      租赁房没有产权,产权房业主自己拥有产权 一、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1、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3、拆迁租赁房屋
    • 租赁房屋拆迁时,承租人如何处理权利和义务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8
      租赁房没有产权,产权房业主自己拥有产权 一、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1、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3、拆迁租赁房屋
    • 拆迁后,承租人还承担租赁共有房屋使用权的义务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1
      租赁房没有产权,产权房业主自己拥有产权 一、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1、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3、拆迁租赁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