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否可以申请终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5 18:28:45 259 人看过

一、到期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否可以申请终止

到期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可以申请终止。

土地承包合同终止的条件如下,满足其一便可终止:

1.双方协商,不损害国家利益时,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

2.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

3.承包方已经全部转为非农户口;

4.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二)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

(三)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

(四)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二、土地承包合同期限能够是多久

土地承包的期限如下:耕地的承包使用权期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的承包使用权期限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使用权期限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三、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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