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案件中止裁定的送达效力是什么?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法院中止裁决后怎么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执行中止应制作裁定书。裁定书应当写明执行中止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执行中止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当事人不得上诉,不得申请复议。人民法院执行中止裁定一经送当事人后立即生效,具有以下几项法律效力,
对执行程序产生的效力。执行中止裁定生效后,执行程序即告中断,人民法院应暂时停案件的执行工作,不得采取新的措施。但是,对已被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的财产,如属易腐、易烂、季节性强等物品,可交有关部门拍卖、变卖,保存其价款,但不得将该价款交付当事人。
三、法院民事送达方式是怎样的?
1、直接送达:由法院的审判人员和书记员或司法警察将应送达的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本人、代理人或同住成年家属(对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专司收件的人)的送达方式。
2、委托送达: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委托其它法院代为送达的送达方式。它是直接送达的补充。严格意义上讲委托送达不是一种送达方式,它只是法院相互间的协助行为而已。
3、邮寄送达:法院送达人员将应送达的诉讼材料通过邮寄方式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4、留置送达:受送达人对法院直接送达的诉讼文书拒绝签收,送达人在邀请相关组织的人员到场后,由相关人员见证将诉讼文书留置在受送达人住所而完成送达的方式。
-
刑事中止裁定书送达哪些人
258人看过
-
刑事案件裁定中止的条件是什么
90人看过
-
刑事案件裁定中止的情形是什么
274人看过
-
民事案件送达问题
492人看过
-
行政案件审理中中止是否下达裁定
382人看过
-
民事案件移送公安后是否中止?
432人看过
-
民事案件管辖移送裁定书的送达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6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根据《意见》第82、83、84条的规定,有
-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裁定书法律规定怎么送达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30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根据《意见》第82、83、84条的规定,有关基层
-
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裁定书是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24(××××)×刑×字第××号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以及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检×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本案不适用中止审理的情形,现不予裁定中止审理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院印
-
民事案件中因犯罪中止的裁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21、民事案件审理中发现其实是刑事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
-
民事案件送达书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71、邮寄送达作用有限 目前法院对诉讼文书送达的首要方式是邮寄送达。由于邮政人员身份的限制,如果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邮政人员无法邀请有关组织或单位代表见证进行留置送达。此外,常出现未核实受送达人身份,将诉讼文书送达给非受送达人的情况,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2、直接送达签收难。 涉诉当事人不愿签收法律文书,为逃避法律责任,被告总是千方百计躲避送达。 3、留置送达见证难。 留置送达的送达回证上除了承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