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式合同与要物合同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2 19:25:15 109 人看过

一、要式合同

1、定义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2、类别

(1)要式合同不动产合同

不动产合同。关于不动产的合同,中国法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按照《土地管理法》、《城镇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是,登记并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

(2)要式合同有关特殊动产的合同

是有关特殊动产的合同。特殊动产的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特殊管理的动产。如汽车、飞机等,虽然属于动产的范畴,但是又通常作为不动产来对待,在涉要式合同及上述财产的转让、出租、抵押等合同,法律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要式合同涉外合同

是有关标的额较大,又不能即时清结的涉外合同。依据中国三个涉外企业法的规定,订立涉外企业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此外,中国法人、公民与国外的法人、公民订立的各种合同。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3、相关法律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百六十九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四百九十三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四百九十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要式合同《国际货物销售公约》

第四百六十九条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它条件的限制。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

二、要务合同

1、定义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

2、区分

实践合同是与诺成合同相对应的,但这仅是学理上的一种分类而已。

它们的区别主要是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在诺成合同中,如不交付标的物则会构成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如果不交付标的物则合同无法成立,也就不存在违约,如要追究责任的话应是缔约过失。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实际上,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宣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然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合同的成立要件不同

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实践合同责任不同

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民法典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而在于二者成立的时间不同。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成立;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才能成立。

《民法典》186条[2]中规定了赠与人的任意撤消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以撤消赠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因为需要注意的是:赠与合同的成立、生效是不同的。只要当事人双方有赠与财产和接受赠与财产的合意。那么赠与合同就宣告成立,转移财产只是该合同的生效要件。

《民法典》又列出了两种特殊的赠与合同,即具有救灾,扶贫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的当事人只要有承诺,就不得反悔。

3、主要特征

(1)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5)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

(6)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7)运输合同原则上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格式合同。

(8)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9)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

(10)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1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

(12)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3)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4)居间合同为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20日 01: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式合同相关文章
  • 要式合同与格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应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如法律规定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就属于要式合同。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也就是说,对于要式合同,虽然其形式必须是法定的,但其内容还是由双方当事人合意决定的。而格式合同则不同,虽然其形式没有法定要求,但其内容却是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好的,对方只能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什么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合同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
    2023-04-21
    366人看过
  •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一、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根据法律对合同的形式是否有特定要求,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1、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对于一些重要的交易,法律常要求当事人必须采取特定的方式订立合同。例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必须由审批机关批准,合同方能成立。2、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合同均为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有权选择合同形式,但对于法律有特别的形式要件规定的,当事人必须遵循法律规定。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二者的区别在于,是否应以一定的形式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1、法律关于形式要件是属于成立要件还是生效要件的规定,应根据法律规定的涵义及合同的性质来确定。例如《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
    2023-04-13
    190人看过
  • 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有什么区别?
    1、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2、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关于要式合同,学术界却有不同的解释。3、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或手续订立的合同,与此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为不要式合同,即法律不要求必须以某种形式订立,当事人可以任意采取何种形式都为有效的合同。4、要式合同是指以履行特定方式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是否要式的关键在于合同的存在,受益人的撤消或变更不必征得同意,但必须通知变更的结果。一、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内容意义如下: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合同区分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就租赁合同而言不定期租赁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无须采取书面形式;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
    2023-03-21
    433人看过
  •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一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体现为:1、合同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的就是要式合同,例如法律规定的必须使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就是要式合同;2、既可以使用书面形式,也可以使用口头形式等形式订立的合同就是不要式合同。一、如何理解租赁合同中的法律问题?《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是调剂余缺、发挥物使用价值的最佳形式。1、租赁合同是诺成、非要式合同租赁合同一经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产生法律效力,其成立无须当事人一方实际交付租赁物,因此租赁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借用合同的成立须以出借人实际交付标的物为要件,是实践性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具备特定的形式,履行特定的手续为要件,当事人可以对合同形式自由选择,因此,租赁合同是不要式合同。我国《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可见,是
    2023-03-09
    276人看过
  • 非要式合同止期怎么算,与要式合同区别是什么
    非要式合同的止期是合同中双方约定的终止时间。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的区别如下:1、是否具备特点形式不同;2、生效要件的不同。一、合同书在什么地点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非要式的合同,一般以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要式合同,以要式达成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以前约定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以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此外,合同成立的地点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二、居间合同的特点有哪些居间合同的特点有:1、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2、居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形式订立;3、居间合同属于有偿合同,居间人在促成合同成立的时候有权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三、什么是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具有如下特征:(1)买卖
    2023-03-05
    91人看过
  • 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的区别都有什么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是:生效要件上的不同。不要式合同满足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即可生效,而不要式合同还需要满足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条件才能生效。一、合同生效期限中的要式生效怎么写要式合同的生效要件为: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2、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3、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所作的要约和承诺都是自己独立且真实意志的表现。二、合同书成立地点确定是什么合同成立的地点:1、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2、双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是合同成立的地点;3、非要式合同,一般以承诺生效地为合同成立地;4、要式合同,以要式达成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双方在合同成立前约定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以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另外,合同成立的地点也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三、关于股权赠与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股权赠与合同是否有效要看情况而定,如果
    2023-04-02
    11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应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如法律规定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就属于要式合同。对于要式合同,虽然其形式必须是法定的,但其内容还是由双方当事人合意决定的。... 更多>

    #要式合同
    相关咨询
    •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有什么区别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0
      区分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某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的要求可能成为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 1、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 2、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那么何谓要式合同,学术界却有不同的解释.关于适用的文书,是指上述行政机关的职员在职务上制作、取得的文书、图画以及电磁记录等。 3、所谓要
    • 不要式合同与要式合同有什么区别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15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体现为: 1、合同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的就是要式合同,例如法律规定的必须使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就是要式合同; 2、既可以使用书面形式,也可以使用口头形式等形式订立的合同就是不要式合同。
    • 不要式合同与要式合同有什么区别?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30
      区分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某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的要求可能成为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 1、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 2、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那么何谓要式合同,学术界却有不同的解释.关于适用的文书,是指上述行政机关的职员在职务上制作、取得的文书、图画以及电磁记录等。 3、所谓要
    • 合伙合同与要式合同有什么区别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03
      合同并非都是要式合同,合同的目的就是通过当事人协商的形式来明确交易的各个方面的内容,因此涉及到双方的意思自由,所以一般来说都是不要式合同; 但是为了规范某些合同,法律也会做出特别的划定,只要合同的形式不违背法律划定,那么当事人便可自行决定合同的形式题目。
    •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有何区别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07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在于合同成立和生效是否必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要式合同是指需要根据法律规定采取特定方式订立才会生效的合同。非要式合同是指不要求采取特定方式,当事人约定订立就生效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