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于犯罪行为有哪些具体的指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08 17:02:04 422 人看过

一、刑法对于犯罪行为有哪些具体的指明

1.所有危害国家主权、侵犯国家领土完整;

2.分裂国家、反对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的;

3.侵犯公私财产的;

4.侵犯他人人身、民主等权力的;

5.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且应当受刑事处罚的。

上述行为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均属于犯罪。

二、犯罪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具有哪3个基本特征如下:

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2.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罚性。

3.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紧密结合不可分割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特征,而其他两个特征是由社会危害性派生出来的。正由于三者存在着这样的关系,所以它们都是犯罪的基本特征。

三、构成犯罪的四个要件有哪些

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2.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没有一个犯罪是没有犯罪客体的。犯罪之所以具有社会危害性,首先是由其所侵犯的犯罪客体决定的。一个行为不侵犯任何客体,不侵犯任何社会关系,就意味着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也就不能构成犯罪。

3.主观要件,体现的是行为人在怎样的心理状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刑法对犯罪构成的心理状态有有哪些具体的要求。

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

4.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比如犯诈骗罪,犯罪人具有虚构事实、欺骗他人的行为,贩毒罪具有贩卖毒品的行为,等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03: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对于行为犯都有哪些罪名
    第一,单一危害行为的行为犯的既遂。首先,多数情况下,这类行为犯的既遂,只要行为人着手实行构成要件的行为,就成立既遂形态。在我国新《刑法》中,它们主要有: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限于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行为),抗税罪,猥亵儿童罪,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非法搜查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破坏军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传授犯罪方法罪,侮辱国旗、国徽罪,盗窃、侮辱尸体罪,赌博罪,妨害作证罪,打击、报复证人罪,窝藏、包庇罪,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战时造谣惑众罪,遗弃武器装备罪等。多数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如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投敌叛变罪,间谍罪等也属于这种行为犯。其次,有些行为犯的既遂有赖于他人行为的实行
    2023-06-20
    470人看过
  • 刑法初犯偶犯是指哪些犯罪行为
    一、刑法初犯偶犯是指哪些犯罪行为刑法初犯偶犯是指以下犯罪行为:初犯是指行为人第一次实施犯罪,而刑法分则规定的罪名和基本法定刑是以第一次犯罪或以一次犯罪为基准的。因此,在罪责方面,第一次犯罪并不影响罪行所带来的社会危害以及主观罪过心理的认定,其更多的是在人身危险性予以考虑。因此,将初犯作为量刑情节展开辩护,应当从行为人过往表现、以往经历、家庭环境、生活习惯、社会荣誉等角度切入,着重强调行为人改造可能性较大,从而降低其预防刑部分。偶犯是指行为人并非蓄意性犯罪,其实施犯罪具有突发性与临时性。虽然其概念亦体现其可能影响预防刑部分,但究其根本,偶犯更应当作为确定罪责刑的要素予以考量。二、初犯可以成立自首吗初犯可以成立自首。《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2023-12-25
    155人看过
  • 哪些行为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
    一、哪些行为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赔偿等。二、行政行为具体有什么特征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这种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行政行为的强制性,就无法实现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行政主体
    2023-11-02
    132人看过
  • 犯罪构成的具体行为的要件有哪些?
    1、具体要件具体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认定某一具体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事实特征。任何犯罪都是具体的,其构成要件都是不一样的,盗窃罪不同于诈骗罪、故意杀人罪不同于故意伤害罪,就在于他们有法律规定的具体要件。例如故意杀人罪,必须具备侵害人的生命权、出于杀人的故意、实施了杀人行为这些具体的构成要件才能构成。从刑法对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看,有详有略。对于那些犯罪性质较明确,立法者认为不需要对犯罪构成作详细的描述就能界定的犯罪,规定的较为简单,例如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规定,对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的描述就非常简单。而对某些难以简单的犯罪,则表述得较为详细,例如,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这就对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作了较详细的规定。2、共同要件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是指一切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要件,因此,也称犯罪
    2023-06-24
    113人看过
  • 滥伐林木罪具体犯罪行为有哪些
    滥伐林木罪刑事构成要件具体包括:1、滥伐林木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3、客体要件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4、客观要件即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批准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的规定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的行为。滥伐林木罪处罚方式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采伐林木不用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形:1、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
    2023-07-28
    114人看过
  • 法律明确规定某些行为属于犯罪行为,针对这些行为将进行定罪量刑
    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的罪刑法定原则。即只有法律将某一种行为明文规定为犯罪的,才能对这种行为定罪。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罪,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不能任意解释、推测而定为有罪,并且在罪名的认定上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法律规定是什么罪,就定什么罪。同时,对于犯罪的处罚、即判什么刑,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轻罪轻判,重罪重判,不能轻罪重判,重罪轻判。犯罪行为的分类根据犯罪的行为方式可分为暴力犯罪、非暴力犯罪;根据犯罪者的组织状况可分为集团犯罪、团伙犯罪、一般共同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八类犯罪:1、危害公共安全罪;2、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3、侵犯财产罪;4、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5、渎职罪;6、危害国家安全罪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
    2023-07-07
    432人看过
  • 具体的盗窃罪行为有哪些
    盗窃的行为方式包括:(1)盗窃金额较大。1、金额较大的含义:修正前后金额较大,均指盗窃金额较大;至于前后两年内仍在起诉期限内的盗窃金额,可以累计计算,这也是以此次构成犯罪为前提的。二、徐行犯:所谓徐行犯罪,是指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原本可以完成的犯罪行为,在特定的空间范围内.短时间内,分数次完成的犯罪。但如果符合徐行犯的要求,由于其徐行的目的是逃避法律追究,将数次盗窃行为评价为法律上的一次盗窃行为,则可累计计算每次的数额。(二)2013年《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多次盗窃,是指两年内任何一次不单独构成犯罪但累计三次以上的盗窃。如果三次累计金额超过金额较大标准,符合徐行犯特征的,按照徐行犯处理——由于徐行犯法律评价为犯罪行为,其实很多次不再是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事实,只以累计金额作为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事实,确定基准刑;不符合徐行犯特征的,按多次盗窃处理,三次是基本犯罪构成事
    2023-08-06
    347人看过
  • 《刑法》对侵犯知识产权罪有哪些具体罪名
    1、《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第二百一十五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侵犯知识产权罪名七种是什么?
    2023-08-16
    406人看过
  • 非法私藏枪支的具体犯罪行为都有哪些呢?
    我国《刑法》规定的非法私藏枪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非法私藏枪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合法配枪的个人和单位;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犯罪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是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私藏枪支的行为。非法私藏枪支罪构成要素一、非法私藏枪支罪构成要素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的枪支、弹药,而故意隐藏不交。如果不知道自己收藏的物品中有枪支、弹药,因而没有交出的,不构成犯罪。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
    2023-07-29
    291人看过
  • 刑法中邪教犯罪是指哪些行为
    邪教犯罪是指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犯罪行为,关于邪教犯罪的量刑是三年到七年左右的有期徒刑,还有一部分的邪教组织就是利用迷信,诱骗等各种各样的方法奸淫妇女。一、邪教组织令人死亡罪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组织邪教组织令人死亡罪的处罚标准: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利用会道门造成死亡罪量刑标准有哪些利用会道门造成死亡罪量刑标准有: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社会管理秩序;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利用会道门欺骗其成员,或者阻止患者正常治疗,导致死亡;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4、主观过失。《中华人民共和
    2023-03-18
    312人看过
  • 法院对非法游行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有哪些
    法院对非法游行罪量刑的具体标准: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罪是指举行游行,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4-04-29
    248人看过
  • 非法行医犯罪判刑有哪些具体标准
    一、非法行医犯罪判刑有哪些具体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涉嫌非法行医需要哪些证据非法行医罪所需要的证据,就是指完整、确实充分地证明构成要件事实的哪些材料。根据该罪的犯罪构成,其证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方面:1.主体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证据;2.非法地、经常性地、以行医为职业地对他人进行诊疗活动的证据;3.达到或者超过“情节严重”以上后果的证据,包括:(1)造成就诊人员轻度伤残、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2)造成传染病传染、流行病流行或者其危险的。(3)使用假药、劣药或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损害人体健康的。(4)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
    2023-12-21
    131人看过
  • 对于没有行政许可的经营范围具体是指哪些
    一、对于没有行政许可的经营范围具体是指哪些?(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四)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二、哪些经营事项需要经过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
    2023-04-22
    89人看过
  • 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具体有哪些行为
    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行为表现具体如下:1、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未依法取得持枪证件而持有、携带枪支的;2、虽有证件但将枪支、弹药携带出依法规定场所;3、在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的。非法持有枪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拒不交出的行为。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认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故立法上没有规定数额、情节的限制。但是,根据本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应认为是犯罪,可以依照其他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在区分罪与非罪时,要注意以下两种情况:(1)要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与未携带持枪证件而携带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行为区别开来。后者显然也违反了枪支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25条的规定,对未携带持枪证件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扣留其枪支、弹药,而不能认定为本罪。(2)要把本罪与在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的区域、场所携
    2023-07-31
    41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暴力犯罪具体有哪些,暴力犯罪指的是哪些行为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9
      暴力犯罪具体是指哪些,暴力犯罪,是指使用暴力手段(包括以暴力相威胁),以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人或物为侵害象,蓄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的犯罪行为。共基本特征为具有明显的暴力性质。 (1)直接规定“暴力”为犯罪的要件。如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抗税罪、强迫交易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抢劫罪、妨害公务罪、妨害作证罪、强迫卖血罪等等。这类犯罪除少数只以暴力为要件外,
    • 对单位行贿罪具体犯罪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1-17
      对单位行贿罪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 1、单位行贿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即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向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贿的行为。
    • 关于转让国有档案罪具体指哪些行为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29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为一般主体。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4.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 《刑法》对违法票据承兑罪具体有哪些行为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10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承兑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支付或保证,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立案起诉。
    •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对法律责任的行为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10
      犯罪的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正当行使指挥权的秩序。一切行动听指挥,坚决服从命令是每个军人的基本要求。(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职务违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滥用职权是超过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和权限,非法利用职务权利。军事条例条令规定了各级领导和指挥人员的具体责任范围和权限,不按照这些规定工作,将职权用于损害国家和军事利益的地方,滥用职权。指使部属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