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上班受伤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5:23:25 241 人看过

法律解析:一般不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这意味着,在企业这类用人单位中,构成工伤的前提是伤残员工的身份应当是单位的职工。所谓单位职工,是指依法办理招工录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或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工资收入的劳动者。

具体案例

赵某2014年5月至某石材厂替其舅舅王某从事石材加工工作,一千就是3个月。虽然职工名册上登记的是赵某舅舅王某的名字,但石材厂按该厂的规章制度对赵某进行考勤,不过没有给赵某缴纳工伤保险费。2014年8月,赵某在加工石材工作中小指和食指受伤。伤情稳定后,赵某向石材厂厂长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石材厂厂长认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赵某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即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于是,赵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委支持了他的请求。赵某被确认为工伤后,被鉴定为10级伤残,石材厂给付赵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ll万元。

在这起案件中,赵某虽为“替人上班”,但也已经与石材厂构成了劳动关系,故能被认定为工伤。

赵某在石材厂已经工作了3个月,石材厂没有提出任何意见,属于石材厂默许赵某提供劳动。他为厂材厂创造了产值和利润,符合劳动者的主体资格:赵某工作期间,遵守石材厂的规章制度:赵某的工作内容——石材加工是石材厂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主营业务范围。综上,应认定赵某与某石材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叫衣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因此,由石材厂向赵某支付各项工伤待遇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4日 2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工伤死亡家属是否享受待遇
    如果职工遭遇工伤死亡,家属待遇包括:1、获得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2、获得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的丧葬补助金;3、获得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在职职工工伤死亡待遇1、丧葬补助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2、一次性抚恤金,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职工死亡当月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3、遗属生活补助费,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五、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工伤保险
    2023-07-28
    500人看过
  • 工伤期间是否享受奖金待遇?
    一、工伤期间是否享受奖金待遇?工伤期间不一定可以享受奖金待遇,主要需要判断职员原本是否可以获得奖金。这是由于工伤期间可以停薪留职,且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所以,全部个工资应当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工伤期间可以享受的工伤待遇有哪些?1、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2023-05-22
    239人看过
  • 判刑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是否享受
    服刑人员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判刑人员能享受退休待遇吗判刑人员不能享受退休待遇。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离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服刑期间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期满后可以继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金按服刑前确定的标准发放,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离退休人员被判处缓刑期间,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宣告缓期执行的,拘役或缓刑期间可以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但不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在劳动教养期间可以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并
    2023-08-13
    210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一、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能否享受工伤待遇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不一定能享受工伤待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上下班合理路线路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认定时向工伤认定部门提供上下班途中的证据;2.必须是交通事故。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双方事故还是单方事故,只要是交通事故则可;3.本人在交通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负主要责任是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负全责、主责。负无责、次责或同等责任是不影响工伤认定的。二、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工伤认定书;2.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表;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4.医疗费报销申请表;5.医疗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6.门诊医疗票据(附门诊记录);7.住院医疗票据(附住院明细);8.出院证明(出院结论);9.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10.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三、工伤人员应享受什么待遇工伤职工应享受的待遇: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
    2023-11-27
    81人看过
  • 假冒他人身份入职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一、假冒他人身份入职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我国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无责任补偿原则,即发生工伤,不管行为人是否假冒他人身份,只要有损害结果,就应认定为工伤。员工凡属意外疏忽,即使是违反企业的操作规程或行为,对负伤、致残、死亡负有责任或过错,只要不是自杀或自残都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
    2023-06-11
    299人看过
  • 工伤定残后可否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解决后一般不可享受其他待遇,事情已经解决公司和国家有关单位就不需要再承担责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一、不属于工伤的情形有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醉酒或者吸毒的;故意犯罪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二、员工工伤医疗费用由谁承担员工工伤医疗费用承担如下:1、员工工伤发生的费用,一部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部分为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
    2023-03-12
    338人看过
  • 工伤鉴定没做上班影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的时间有明确规定,即“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规定。你的受伤是在两年前,且并未做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就失去了可以享受相应工伤待遇的依据,这对你来说应该是个教训。由于你两年前受的伤现在开始暴露后遗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已经失去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机会,但你仍然可以要求单位为你申请做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如果单位同意并接受,那么你
    2023-02-27
    442人看过
  • 计件工受伤后是不是就能享受工伤待遇
    计件工受伤属于工伤认定情形的一样享受工伤待遇。以下单位的劳动者经认定为工伤的应当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其他。一、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内容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劳动者。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二、工伤认定对于企业与个人有哪些作用工伤认定对企业会产生以下作用:经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减少负担;减少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其他。工伤认定对劳动者个人的作用:伤病现阶段及后续诊疗费用不需个人承担,减少了伤者的经济负担;伤者享受工伤待遇,保障伤者的生活基本需求;其他。三、有罪犯可以否提起劳动仲裁或行政复议吗罪犯不能提
    2023-03-28
    104人看过
  • 工作岗位上死亡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按照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社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这里“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职工突发疾病死亡,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分为下列两种情况;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在工作岗位的,以及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后没有当时死亡,经过抢救后在48小时之间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伤。对于视同工伤的情形,应当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二、是职工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但是当时没有死在工作岗位上,而是经过48小时抢救之后才死亡的,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不能按照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023-05-01
    250人看过
  • 工伤职工定残前享受哪些待遇,享受的待遇是什么
    工伤职工定残前享受哪些待遇,享受的待遇是什么职工被确认为工伤后,在评定伤残等级前享受以下待遇: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康复性治疗的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
    2023-06-20
    286人看过
  • 加班猝死是不是工伤,加班猝死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加班猝死是工伤,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周末还有工作日之外的时间工作都算为加班,所以加班猝死是工伤。加班猝死是能享受工伤待遇的,存在劳动关系并能认定是为公司而加班的造成的工伤,用人单位是要支付经济赔偿的。一、加班猝死是不是工伤加班猝死不是工伤。如果单位在职工下班后安排需要再进行加班或夜间从事工作,同时安排了工间休息,如果此时职工突发疾病死亡的,很有可能会被认定成属于工伤。因为此时的该职工处于工间休息的状态,或者叫做属于处于待命状态的非生产工作时间,这种情况亦属于工作时间的概念。二、加班猝死能享受工伤待遇吗加班猝死是能享受工伤待遇的。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的,均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
    2023-06-05
    407人看过
  • 怎样能享受工伤待遇
    下列情形之一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工作时间在本单位从事日常生产和工作;2、从事单位临时指派的工作;3、经单位同意,从事与本单位工作有关的科学研究和实验、发明创造或技术改造;4、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单位领导指定,从事有利于本单位的工作,或者进行救灾救灾等维护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5、在本单位从事某一专业工作,导致职业病达到残疾评定等级;6、在通勤时间和必要路线上,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遭受不可抗拒的意外伤害;7、因工外出期间发生非主要责任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以及因事故失踪;8、驾驶员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9、在执行本单位安排的生产任务时,因突发疾病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0、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为因工致残旧伤复发;经市以上社会保险部门确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以享受因工伤残或者因工死亡的工伤保险待遇。
    2023-03-01
    258人看过
  • 老人脑出血享受工伤待遇
    老王今年62岁,儿女日子过得也不宽裕,为能贴补家用,老王来到江宁一家休闲旅游公司当门卫,专值夜班。2010年11月的一天凌晨,老王在单位值班时突然晕倒,被送至医院抢救,经诊断为遗留性脑出血发作,经过医护人员的全力抢救和精心治疗,老王的病情基本稳定,但要康复还需要一大笔钱来治疗康复。老王的儿子小王觉得父亲应该按工伤得到赔偿。公司却认为老王已经超过60周岁,按《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以具有劳动关系为前提,而超过60周岁的法定劳动年龄不符合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条件,不存在劳动关系,因而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工伤范围。双方来到江宁汤山街道矛盾纠纷调委会,经调解,双方就经济补偿金额达成一致。调解员老李介绍,省高院有关规定,离、退休后仍在从事劳动并取得报酬的人员,或在校学生到用人单位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的,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的对象。本案中,老王是农民工,虽超过了退休年龄,但并非离
    2023-06-09
    359人看过
  • 享受工伤待遇的途径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于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书面备案。用人单位如遇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书面备案的,应先通过电话或传真告知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并于5日内向参保分中心工伤科补报两份《工伤事故备案表》。当发生工伤时,一定要尽快通知用人单位,尤其是在公出时及上下班过程中出现的工伤,以免影响工伤的理赔。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1、《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
    2023-07-18
    128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替人上班发生事故,这样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6
      一、工伤认定基本条件之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替人上班”即与用人单位构成了劳动关系,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三、只是存在工伤待遇的支付渠道问题,如果用人单位建立了工伤保险关系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应支付部分;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
    • 工伤十级伤残, 上班后再上班受伤, 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2
      不影响您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
    • 在岗职工上班期间受伤能否享受退休待遇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2
      在进这家单位之前你是否享受了社会保险
    • 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出车祸后还能享受工伤?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4
      可以享有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职工上班途中遭遇车祸,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款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工
    • 退休人员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退休人员是否也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7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2、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重新进入劳动生产领域的离退休人员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请示》的复函【2005】310号: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