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政治权利是否受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14:53:37 130 人看过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政治权利,是附加刑。所以仍须执行。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缓刑考验期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算。

总之,在考验期结束后,开始计算。但考验期内仍不得行使政治权利。

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主要指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管理国家,担任公职和享受荣誉称号等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国家保障人民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等权利。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同时规定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关进行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宪法所赋予的,非经人民法院司法判决不能以任何形式剥夺。政治权利不能继承,转让。除由人民法院判决减刑或撤销附加刑,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申请免除。也不能申请用其他刑罚替代。

犯罪分子的政治权利被剥夺后,其还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不服判决的上诉、申诉权利。如果有发明,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国家专利,也可委托他人有偿转让,以实现其财产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5日 06: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政治权利剥夺期限与刑期划分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管制的期限,同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之日起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应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的有关监督管理规定,服从监督;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权利不得行使。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的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55条至58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包括以下四种情况: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
    2023-07-15
    374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时间可否高于主刑期
    一、剥夺政治权利时间可否高于主刑期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以下四种情况: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间享有政治权利。准予其行使选举权,但其它政治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具体规定政治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权利,刑法对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适用对
    2021-11-03
    447人看过
  • 缓刑是否适用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缓刑适用于符合一定条件、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是刑法规定的附加刑,不适用缓刑。与此同时,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如果被判处附加刑,仍必须执行附加刑。附加刑的种类如下: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方式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现分述如下:1.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适用。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根据1997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
    2023-07-16
    217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的假释考验期是否有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假释考验期并不具有政治权利,在刑罚执行期间,政治权利是被剥夺的,但是法院所判的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在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后期间剥夺,比如法院判决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是指所判五年政治权利被剥夺,在执行完毕后另外剥夺一年政治权利,如果被假释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从假释之日起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第五十八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
    2023-03-29
    207人看过
  •  死缓是否意味着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将失去政治权利。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管理国家、担任公职和享受荣誉称号等权利。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将失去政治权利。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主要指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管理国家,担任公职和享受荣誉称号等权利。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政 治 权 利 与 死 缓 的 关 系 : 剥 夺 还 是 不 剥 夺 ?标题:政治权利与死缓的关系:剥夺还是不剥夺?随着我国法治建设
    2023-09-02
    202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是否累犯
    一、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是否累犯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罪,不属于累犯,判刑一般不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影响的。《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二、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2.担任国
    2023-06-17
    286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无期徒刑是否终身"
    可能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的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包括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包括以下四种情况: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般都判多少年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就是终身服刑直至死亡,终身不享有政治权利。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
    2023-07-16
    321人看过
  • 缓刑期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般从什么时间算起
    1、缓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的期限从缓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起算时间:就剥夺政治权利的起算时间,刑法也分别不同情况作出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存在刑期起算问题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其附加刑刑期从有期徒刑和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算,如果执行期间被假释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从假释之日起算附加于管制刑的,与管制刑同时执行。但是对于判处缓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其附加刑的刑期如何计算没有相关规定,而实践中又存在被判处缓刑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有人认为,应当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开始计算附加剥夺
    2023-02-22
    199人看过
  • 什么是缓刑? 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
    缓刑具体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一、缓刑是判刑后执行吗?缓刑是在判刑后执行。缓刑是指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和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二、缓刑最短判多长时间?缓刑最短的时间规定如下:如果原判处的刑罚为拘役,缓刑最短为二个月;如果原判处的刑罚为有期徒刑,缓刑最短为一年。缓刑具体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三、缓刑是必须要参加社区劳动吗?缓刑必须要参加社区劳动。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
    2023-06-25
    261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机关是谁?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是多久?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施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如果罪犯在主刑还未执行之时,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已执行完毕,就失去了对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惩罚、教育、警戒作用。2、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是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主刑的,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由公安机关执行。刑法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执行附加政治权利。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监狱在主刑执行完毕或者罪犯假释时,应将其剥夺政治权利的起止期限在释放证或者假释证上注明连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一并转交其居住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在其居住地公布,待其执行完
    2023-06-20
    318人看过
  • 判缓刑是否受到时间限制?
    量刑三年六个月能否判缓刑,要看是否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缓刑适用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适用缓刑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适用缓刑必须是确有悔改表现,不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3、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能适用缓刑。4、上法院争取缓刑。5、缓刑不需交保证,但要交罚金诈骗案能判缓刑吗诈骗罪能缓刑,但是,必须是要有条件的。犯罪情节较轻;有忏悔;没有累犯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在社区无重大不利影响;悔改包括自首、立功、全额退赃、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缴纳罚款等,都可能成为缓刑考虑的情节。符合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有下列情形: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孕妇;年满75周岁的老人必须适用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
    2023-07-05
    288人看过
  • 缓刑期间治安处罚是否收监
    收监羁押罪犯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人民法院在将罪犯交付监狱执行刑罚时,应当同时送达必备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和结案登记表。监狱在罪犯被交付执行时,如果没有收到上述法律文书,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补充或者作出更正;对其中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对收监的罪犯应当进行必要的身体、人身及所携带物品的检查。身体检查时发现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罪犯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不收监,但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不在此列。监狱应当将身体检查的结果告知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决定符合暂不收监条件的罪犯是否准予监外执行。在对罪犯进行人身和所携带物品的检查时,
    2023-06-13
    295人看过
  • 缓刑期间是否有医疗保健权利?
    可以,社区矫正人员的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社区矫正人员在就学、就业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参保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在服刑期间终止医疗保险关系,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累计计算缴费年限;服刑期满释放或假释后,凭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并可接续服刑前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刑满释放或假释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工作吗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工作,具体的原因如下: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的,应当经过考察机关的批准;2、法律没有禁止缓刑人员不得去异地工作,而是需要经过考察机关的批准,才可以去异地工作;3、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
    2023-07-03
    171人看过
  • 缓刑期间办护照去香港是否受限制
    一、缓刑期间办护照去香港是否受限制?缓刑期间办护照去香港是受限制的,需要批准。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期间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二、申请缓刑条件是怎么要求的?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在我国主刑中,管制是最轻的一个刑种,但由于其本身就是一种不关押的刑种,因此失去了适用缓刑的必要性。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刑对社会稳定有
    2023-04-13
    23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缓刑期间有政治权利吗,缓刑期间是否有政治权利,缓刑期间能否享有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9
      缓刑期间有政治权利吗:只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就享有政治权利。如果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缓刑期间仍须执行。刑法对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分别不同情形作了如下规定:(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3)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缓刑期有没有政治权利在判期间政治权利会受限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8
      判处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缓刑期间是不可以享受政治权利的。 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刑的一种,根据《刑法》第72条第2款的规定,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即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缓刑考验期满后,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是否还能享受缓刑的权利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8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附加刑,缓刑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刑罚制度。依我国现行刑法,剥夺政治权利与缓刑是没有关系的。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政治权利,是附加刑。所以仍须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考验期是从判决“
    • 在缓刑期间担心没有了政治权利,缓刑党员的政治权利会被剥夺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9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附加刑,缓刑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刑罚制度。依我国现行刑法,剥夺政治权利与缓刑是没有关系的。 所以,剥夺政治权利不能适用缓刑。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的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55条至58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判处管制附加剥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
    • 你好,请问服刑期间是否有政治权利
      河北在线咨询 2024-09-29
      如果没有判决剥夺政治权利的,在服刑期间享有政治权利。如果判决剥夺政治权利的,在服刑期间没有政治权利。 《刑法》第五十八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的各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