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5:33:54 115 人看过

一、在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不存在继承,因为农村的土地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三条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二、遗产的法定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不少人根本就不了解农村承包地政策,事实上,农村承包土地的使用权问题是,如果老人的去世,家里面其他家庭成员的户口也都迁出去了,那承包土地就会收归集体,不然,只要家里还有一位家庭成员就可以继续使用承包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1: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土地确权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对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拆迁补偿分割纠纷案由怎么确定?(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前7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荒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1、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3-03-14
    120人看过
  • 子女如何继承父母的农村土地承包权
    父母土地承包权转给子女需要以下情况:1、父母和子女没有分户。这种情况下,一般家庭内部协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权,父母要将属于自己的承包权让,需要征求其子女的同意。2、父母跟哥哥一户,自己分户了。这种情况下家里土地承包权是父母与大哥的共同财产,父母想将土地承包权让出,需要征求老大的同意,并且需要到村集体理相关手续;3、所有子女都分户了。这种情况下,父母在经村集体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可以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户外的子女能不能享有土地承包权无论是未婚、结婚、离婚还是丧偶,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
    2023-07-03
    383人看过
  • 承包农村荒山造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什么?
    承包农村荒山造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草原的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承包期限为30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限,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农村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否有规定农村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是没有规定的,根据农村宅基地的相关管理规定,只要是在农村正常生活的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基本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而且房子后继有人,也没有出现长期控制废弃等情况,房子还是归产权人或是继承人所有。那么,如果是农村的房屋长期处于空置的状态,并且无人修缮导致存在居住安全问题的,会根据房子的集体情况,予以整改或是拆除。当然,宅基地也是被集体所收回,并且对于户口已经迁移出去的农户,是无法再继续分配土地。如果将自家的宅基地和房屋转卖给了别人,也就意味着后期
    2023-08-04
    48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权能否世世代代继承?
    该文主要探讨农村承包权无法被继承的问题。由于承包权与被继承人人身权利等紧密相关,因此不属于遗产范围,无法被继承。但被继承人因承包获得的合法财产仍可继承。赵先生是某村村民,承包了村里的果园,承包期10年。但2年后,赵先生突发心脏病死亡。赵先生的儿子向村委会要求继承对果园的承包权。村委会不同意。赵先生的儿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驳回了赵先生儿子的诉讼请求。农村承包权无法被继承,因为与被继承人人身不可分的人身权利、与人身相关的债权债务、国有资产的使用权等,都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紧密相连,因此不属于遗产范围,无法被继承。就承包经营权而言,承包经营权是基于承包合同关系所产生的经营管理权。承包人死亡后,合同关系终止,承包权不能继承。目前农村的承包合同绝大部分是家庭联产承包合同,是以家庭名义承包的,承包权属于家庭成员共有,家庭个别成员死亡,并不影响合同的履行,其承包合同关系不变,家庭的其他成员仍然应当
    2023-08-21
    46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一、征地拆迁主体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的主体是国家,而国家征收土地后,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二
    2023-03-09
    209人看过
  • 农村土地继承遗嘱的一般规定
    农村土地不能遗嘱继承。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可见,农村土地不属于个人合法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案例】王的父亲曾向当地村委会申请宅基地并建造房屋。之后王考上了另一个城市的大学,毕业后在这个城市工作。父母去世后,王某的老宅因此闲置。随后村委会通知王某,由于其父母均已去世,王某本人又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委会按规定需要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要求王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和清理宅基地上的附着物。王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住宅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拒绝了村委会的要求。双方发生争执,村委会起诉王,要求法院判决王返还宅基地使用权。【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依据是农民个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王的户口已经迁出,他不再是村里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使用权资格
    2023-08-18
    498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经营权可不可以继承呀
    我国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的是有区别的继承制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即承包方为”农户”,而不是个人财产。因此,如该户某个家庭成员死亡,而作为承包方的”农户”仍存在,此时该户内其他成员作为承包经营权人继续经营,不发生继承问题。如果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应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终止该土地承包合同,收回该承包土地,另行分配。对于承包地上的收益则属于个人财产,可以进行继承。2、对林地和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经营权可以继承。当然,继承人对林地和“四荒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要以承包合同在承包期限为前提。一、老人去世的土地归谁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含义是指家庭承包经营权只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个家庭成员。因此,即便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就不会产
    2023-03-21
    269人看过
  • 非农业户口,有权继承在农村的土地吗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非农户口是不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与耕地的。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的前提是其“村民”身份,村民首先要属于这一村集体才能取得宅基地。同时村民有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还是在村集体,村民不能随意处置宅基地。所以,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也不是遗产,不能被继承。虽然宅基户口性质怎么填地不能被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个人财产,可以被继承。目前国家政策有目确规定,父母是农村的,自已是非农户口,只能继承父母房产,房子倒塌后,不能翻修,就算碰到征收,也得不到土地补偿,宅基地仍是集体所有。至于是否能继承农村耕地,那要看承包期限是否到期,如果承期限到期,下一轮承包,你是非农户口,你是没有承包权的国家政策法规有规定的。一、宅基地女儿一定有继承权吗宅基地女儿没有继承权。因为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房屋才可以继承。也就是说儿子也是不能继承宅基地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
    2023-06-28
    305人看过
  • 农村房屋使用权继承
    农村房地产是农民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造的住宅。因此对于宅基地,农民不需缴纳任何土地费就可以获得,具有福利性质。一般来说,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即房屋可以占有和使用。但是继承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房屋不能改建、改建、扩建。农村房屋继承必须要保证男女平等,要按照法律规定去继承。一、宅基地转移问题1.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是被继承人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是一种特殊物权。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另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2.宅基地可以做家庭共有,房产继承的时候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内部关系来看,属于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
    2023-03-05
    412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下土地继承的现实问题
    农村承包土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具体而言,农村的承包土地承包的不是所有权,而是相对应的使用权承包,法律对此的具体规定主要是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因此并不属于继承,只能通过继承承包的方式来处理。农村承包土地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农村承包土地在婚内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作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对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
    2023-07-02
    22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人去世,非农业户口能否有继承承包权
    农村土地承包人去世,非农业户口不能继承承包权。需要死者继承人也是该土地所属村委会农业户籍,就可在承包期继续使用该土地。不是本村农户,可以继承土地的收益,不能继续承包该土地。一、农村户口迁到城里土地还有吗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既然迁移到了城市后,就不再属于本经济组织的成员,理论上都要收回到村上或村民小组。农村户口在农村的土地,实际上分为三大部分:1.承包经营土地:使用权是30年,剩余的期限可以继续使用。当然,在地多人少的地方,到期也没人管的情况时常有。2.宅基地: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自迁出之日后,可以继续使用,直到该房屋自然垮塌。3.自留地(菜地等):按政策也不能在使用,如果在当地的人缘关系不错,没人反对,当然可以继续使用。转为非农业户口后,无权使用,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应退还承包商重新发放。二、四荒土地可以以什么方式流转四荒土地可以以继承的方式流转。因
    2023-06-24
    235人看过
  • 农村土地继承的权益保障
    农村田地不可以继承,只能继承田地的使用权。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不能作为被继承人的财产,不能成为遗产,因此也不能被继承。但对于农村土地上的使用权是可以被继承的,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田地。农民享有的只是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所以不存在继承一说。是不是所有农村田地都叫基本农田不是所有农村田地都叫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是指我国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自家被划定为基本农田的耕地没有经过国土资源局批准的情况下是不能用来:1、种果树、经济林等;2、挖塘、搭建场棚搞养殖;3、不能用来退耕还林;4、不能用来修路搞乡村建设。如果因为征地或者改变农地用途而占用基本农田的,根据《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必须报国务院批准才行,而且即使批准占用,也要补充数量面积相等的耕地划拨到基本农田范畴当中,总之要保证80%以上的耕地为
    2023-07-08
    462人看过
  • 农村土地遗产继承及继承权确认
    农村老人去世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由其子女继承。但需要注意,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发生继承,遵循房地一体原则。且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产该怎么继承农村房产继承如下: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2、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3、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4、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是被继承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3-07-18
    392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后户口还在农村能继承吗
    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由村集体分配给村里的农民。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专户口不在该村的子女,是不能续包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农村土地确权后可以买卖吗农村土地确权后不能买卖。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确权后个人只有使用权,国家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任意买卖、交易,参见《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十条
    2023-08-06
    24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能继承,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0
      规定是只能本村户籍子女才可以继承。“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同时,《农业法》亦规定:承包人以个人名义承包的土地(包括耕地、荒地、果园、茶园、桑园等)、山岭、草原、滩涂,水面及集体所有的畜禽、水利设施、农机具等,如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承包合同由继承人继续履行,直至承
    • 继女是否有农村土地使用权继承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02
      我国法律对继女是否有农村土地使用权继承权问题有以下规定:农村承包经营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只要承包家庭还有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土地是不收回的,如果承包家庭没有农户了,土地由村集体收回。非农户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但可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农村土地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的规定是什么,种植的土地是否可以承包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
    • 在农村承包了土地,何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5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2017年10月18日,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1
    • 放弃农村土地继承权的继承人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9
      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实践中以《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的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一般应认定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