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各部门单位之间的核实工作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2:50:19 143 人看过

【详解】本条是关于对有关部门、医疗机构配合保险公司或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交通事故及医疗费用核实工作的有关规定。

在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被保险人或受害人提供的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调解书或判决书、医疗费用支付凭证等支付相应的抢救费用。对于案情比较复杂、疑点较多或者事故证明、诊断证明及医疗费用开支有明显不合理的,保险公司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核实。

保险公司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向有关部门核实的内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察记录、交通事故证据、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生理及精神状况鉴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情况、民事诉讼判决情况等。

确定交通事故具体情况是保险公司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的前提。对于查明属于《条例》第20条第2款所列由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垫付;对于查明属于《条例》第21条第1款所列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情况下,或者被保险人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但事后可以向致害人追偿。

保险公司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向医疗机构核实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病历和诊断证明、抢救的内容和项目、抢救费用支付收款凭证等。

确定抢救诊断情况以及医疗费用支付情况是保险公司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支付或垫付强制费用的依据。对于查明抢救费用、医疗费用支付项目、标准、额度存在不合理开支的,或者不属于抢救费用支付范围的,保险公司或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不予支付抢救费用或者向责任方追回已支付费用。

对于保险公司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要求核实有关情况的合理要求,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一是对于保险公司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需要核实的资料、单据、证明等及时予以提供;二是协助保险公司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向当事人了解相关情况,等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18: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强险相关文章
  •  公司中哪些部门实行灵活的工作时间安排?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是企业中的某些岗位,如流水线作业、高空作业、地下矿井等岗位。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是企业中的某些岗位,如高空作业、地下矿井、高山滑雪等岗位;三是企业中的某些岗位,如流水线作业、高空作业、地下矿井等岗位。(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
    2023-09-18
    211人看过
  • 国家机关单位有哪些部门
    在我国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部、国务院直属机构、各级地方行政机关。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督,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资源,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一、人社局星期六上班吗?人社局星期六日不上班的。1995年3月25日,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李鹏签署了国务院第174号令,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决定自1995年5月1日起实行双休日;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规定从当年的5月1日之后改为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即家喻户晓的双休日工作制。人社局全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人社局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国家关
    2023-04-04
    327人看过
  • 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时,用人单位、职工
    为确保认定结论的客观公正,部门在进行时,可以根据需要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过程中,不同的单位和人员应从不同方面给予配合协助。有配合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如果是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应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说明申请材料的各项内容以及提供的有关证据情况。如果不是申请主体,对于应对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的询问事项如实回答,如实提供各项材料,对于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的,应配合安排并应主动告知知情人员情况;对于职工,应如实回答劳动保障部门的询问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对于工会组织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与核实情况有关的线索并开导职工如实提供情况;对于医疗机构,应如实、客观地回答与医疗诊断相关的询问,并应向劳动保障部门解释医疗伤病情况;这里的有关部门包括出具有效证据的各相关部门,如在机动车事故中出具证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宣告结论的人民法院等。
    2023-04-22
    58人看过
  • 被调查单位是否要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调查核实
    一、被调查单位是否要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调查核实1、要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2、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四条二、工伤争议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工伤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该法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又不认为是工伤的,即当出现了工伤争议后,将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相对于举证责任倒置,是举证责任的正置,这是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则,其简要的表述为:“谁主张,谁举证”。将其引伸到工伤认定当中,凡当事人提出工伤认定请求,应就这种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主张提出证据加以证明,凡未能提供证据或者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实事主张的,在工伤保险机构调查取证无果的情况下,就要由申请人承担不利后果。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举证责任规则适用于工伤认
    2023-06-17
    462人看过
  • 工伤保险在两个单位之间的分配方式有哪些?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赔完了单位还赔吗工伤保险赔完了单位还赔。可以要求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
    2023-07-05
    146人看过
  • 实施强拆的合法单位有哪些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一、实施强拆的法定程序是什么?(一)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1、履行义务的期限;2、履行义务的方式;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
    2023-02-13
    231人看过
  • 如何处理实际工作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之间的不一致
    当时,该计算机厂正与一家外国公司合作成立一家计算机公司(合资企业)。由于缺乏从事准备工作的人员,电脑厂派郑小姐参加电脑公司的准备工作。计算机公司成立后,她请郑小姐留在计算机公司担任销售经理。三年后,郑小姐怀孕了。七个月后,由于繁重的销售任务,她无法承受自己的体力,因此她向计算机公司的领导提议,她将暂时调整工作或分配适当的工作。但电脑公司的领导拒绝了郑小姐的要求,对她说:“如果你想做,你可以做;如果你做不到,你可以辞职。”。她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上诉,并以《劳动合同-计算机厂》中的甲方为被告提起上诉。然而,计算机厂认为,虽然计算机厂已与郑小姐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她的两年合同已过期,双方没有任何关系。虽然郑小姐没有与计算机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她已经在那里工作了几年,这表明她与计算机公司有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此,她应该向计算机公司而不是计算机厂申请仲裁,因为被告郑小姐不同意计算机厂的意见。她以为自
    2023-05-07
    411人看过
  • 各单位怎么真实的进行财务核算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知识拓展: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改革是财政支出管理和财务会计核算方式的一项重要改革,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职能相对分离。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相关知识点一、审计机关对哪些部门进行监督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知识拓展:审计机关有权对本级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然而,在审计监督过程中,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时常处于被动地位。从实际运行来看,我国国家审计监督的主体和执法的主体均为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而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受
    2023-02-21
    258人看过
  • 单位有哪些政策对待聘用临时工的部门?
    公司临时工的工资应当按照其劳动合同约定或口头约定的工资进行发放,其工资数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多劳多得。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一、苏州市退休最低工资标准1、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2020元/月调整为2280元/月。2、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8.5元/小时调整为22元/小时。3、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二、工资分批发隔多少时间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一
    2023-03-30
    273人看过
  • 空中坠物的监管单位有哪些部门
    一、空中坠物的监管单位有哪些部门空中坠物的监管单位有国土房管局、城乡建委、县规划局以及县财政局。1.国土房管局,负责牵头全县高空坠物防范与管理工作,拟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方案,综合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组织召开处理复杂问题的联席会议。2.城乡建委,负责从建筑设计上严格把关,规范建筑物外墙、窗台、阳台挂件、空调机位等设置;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执行建筑规范情况,查处违规行为;认真履行乡镇规划职能,从规划层面把好乡镇建筑防高空坠物关口;按照“两防”等建筑施工安全要求,严防未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发生高空坠物事故。3.县规划局,负责查处管辖区域范围内违章建筑物、构筑物。4.县财政局,负责为开展高空坠物防范和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将经费纳入相关单位的财政预算。二、高空坠物属于什么侵权性质高空坠物属于民事侵权性质。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
    2023-05-22
    299人看过
  • 民政部门包括哪些单位
    法律综合知识
    一、民政部门包括哪些单位具体来说,民政部门包括了各级政府的民政部门本身,以及它们下属的多个专门机构,如婚姻登记处、社会救助中心、福利院、殡葬管理机构等。民政部门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它不仅包括了各级政府中的民政部门,也涵盖了其下属的多个单位。这些单位共同承担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忧的重要职能。二、民政局下有哪些具体部门民政局作为各级政府中的核心部门之一,其下设有多个具体的业务部门。这些部门包括办公室、社救科、优抚安置科、社会事务科以及老龄办等。每个部门都有其独特的职能和职责。1.办公室主要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协调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的工作;2.社救科则负责全市或全县的抗灾救灾工作,指导、监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等;3.优抚安置科则负责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等工作;4.社会事务科则负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5.老龄办则负责办理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2024-07-18
    254人看过
  • 各部门合同审核要点
    法律综合知识
    一、各部门合同审核要点(一)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时,应审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是否是具备与签订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审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代订合同的,要审查是否具备委托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并审查是否在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内签订合同;有担保人的合同,审查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能力和担保资格。(二)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时,应当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审查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四)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应按照合同的性质,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审查,确定合同条款有无遗漏,各条款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全和过于简单、抽
    2022-02-15
    370人看过
  • 经批准发布的各部门各单位三定规定具有什么性
    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相关知识,经批准发布的各部门各单位三定规定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一、宪法的基本特征有哪些基本原则有哪些宪法的基本特征:(一)根本性,宪法规范的根本性是指宪法只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性问题。(二)最高权威性,宪法规范的最高权威性是指宪法规范的地位和效力高于其他法律规范.在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母法、基础法。(三)原则性。基本原则有: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权力监督和制约原则、法治原则。二、调解书和判决书的法律效力上一样吗调解书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由人民法院调解的性质决定的。诉讼上的调解是在人民法院的合议庭或者审判员的主持下进行的,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结果,也是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审结案件的一种方式。调解书与生效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能够保障法律的严肃性,保障司法机关的权威性,有利于稳定社会法律秩序,维护当事
    2023-04-01
    192人看过
  • 公安部各设立哪些部门
    市公安局的组织架构包括七个部门和两个工作队,分别是刑侦部门、治安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出入境管理部门、人口管理部门以及内部安全保卫部门,以及政治处、法制处、装备财务处、信通处等若干机关业务处。派出所则分为刑侦、治安、户政、特业等不同职能,同时还有若干工作队,如刑警队、巡警队、治安队、交警队等。市公安局的组织架构包括:刑侦部门、治安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出入境管理部门、人口管理部门以及内部安全保卫部门等。2.若干机关业务处:如政治处、法制处、装备财务处、信通处等等。3.派出所:按职能可分为刑侦、治安、户政、特业。4.若干工作队:如刑警队、巡警队、治安队、交警队。公安部内设机构有哪些部门?公安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法机关,负责全国公安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公安部内设机构包括:1. 公安部政治部:负责公安部的政治工作,包括人事管理、队伍管理、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等。2. 公
    2023-11-10
    389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强险
    词条

    交强险的保险内容是发生意外事故时的车辆或者人员的损失。凡是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更多>

    #交强险
    相关咨询
    • XX各位哪些是交强险理赔?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6
      交强险基础费率 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不同车型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其中,6座以下私家车每年应缴的基础保费是950元。 商业险基础费率如何? 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任何保险公司不得擅自提供优惠。 而商业险各家保险公司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自行决定优惠的幅度。网上购买商业险,尊享免费道路求援无限次。
    • 为什么单位要求我去各个部门实习?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9
      锻炼你,让你尽快了解公司各部门业务流程
    • 施工单位应当向哪些部门提出施工作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30
      进行下列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向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二)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至五十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一百米地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公路、河渠,架设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光缆,设置安全接地体、避雷接地体;(三)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二百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五百米地域范围
    • 工作单位交的五险多长时间有效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28
      一般来讲,根据不同的需求,保险生效的时间不一样。只要交费满一年以上,连续交费情况下,各种保险待遇都能正常享受了。
    • 《统计法》对XX各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提出了哪些要求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30
      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之间互相提供统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有利于减少统计报表和统计调查对象的负担,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和统计资料的利用效率。《统计法》第22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政府统计机构提供下列资料: (1)统计所需的行政记录资料,即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取得的有关行政相对人的信息; (2)国民经济核算所需的财务资料、财政资料和其他资料; (3)其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取得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