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误判案件的处理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2 18:00:47 375 人看过

审判长判错案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如果在一审中审判长判错案,那么就可以直接上诉;

2、如果到了终审阶段,可以申请审判监督程序也就是再重新审理这个案件;

3、如果事实证明法院的确是判错案,在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中给当事人造成了一定的财产和生命安全的侵害和损失,当事人可以起诉主张国家赔偿。

对判错案的法官应该如何追责

对判错案法官的追责方式如下:

1、法官判错案,有的是事实没有彻底查明,认定事实错误,或者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这对案件当事人可以依法主张上诉、申请再审;

2、如果法官是涉及到贪污受贿、或者徇私枉法等就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追究责任;

3、如果事实证明法院的确是判错案,在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中给当事人造成了一定的财产和生命安全的侵害和损失,当事人是可以要求国家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20: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刑事审判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方式是怎样的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它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六条在第二审程序中,被告人除自行辩护外,还可以继续委托第一审辩护人或者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它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第三百二十二条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除参照适用第一审程序的有关规定外,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一)法庭调查阶段,审判人员宣读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后,上诉案件由上诉人或者辩护人先宣读上诉状或者陈述上诉理由,抗诉案件
    2023-04-26
    175人看过
  • 刑事审判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方式是怎样的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它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六条在第二审程序中,被告人除自行辩护外,还可以继续委托第一审辩护人或者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它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第三百二十二条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除参照适用第一审程序的有关规定外,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一)法庭调查阶段,审判人员宣读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后,上诉案件由上诉人或者辩护人先宣读上诉状或者陈述上诉理由,抗诉案件
    2023-04-17
    250人看过
  • 自诉案件开庭审理及裁判方式
    经过庭前审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应当开庭审判。这表明庭前审查应当进行必要的实体审查,但就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这一结论而言,它不具有实体的终结性,而只有程序意义。因为一切案件的有罪结论都必须在最终的裁判宣告。也就是说,在庭前审查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决定开庭审判后,其判决结果不一定都是确认被告人有罪,仍有可能出现其他情形。自诉案件经过开庭审理,除了调解、自行和解、撤诉、按撤诉处理、终止审理等结案方式外,其他结案方式主要有三种。第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作出有罪判决。第二,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第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第一种有罪判决在实践中是没有争议的。但对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形则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主张在开庭审判中或者庭审结束后,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
    2023-06-11
    360人看过
  • 刑事案件的处理方式和判刑准则
    刑事案件流程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侦查一般由侦查机关行使职权。侦查机关侦查后认为嫌犯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申请书面申诉,与案件一并移送检察院审查。检察院接到案件后,将对现有的案件材料是否符合起诉的条件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申诉条件,将向法院起诉。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最迟多久判刑刑事案件中,自诉案件才有唯一确定的最迟判刑时间。公诉时间最迟的判刑时间没有法律规定。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法院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最多不超过三个月。被告未被羁押的,最迟在六个月内判刑。公诉案件一般在五个月内判刑。有法定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在八个月内判刑;最长的期限是有特殊情况的,因此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
    2023-07-01
    416人看过
  • 行政再审的案件处理方式
    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5.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6.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7.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8.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行政再审的条件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第九十一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
    2023-07-02
    360人看过
  • 二审案件的审理方式
    法律综合知识
    一、组成合议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即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必须采用合议制,不能采用独任制。一般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上诉案件后,就应当组成合议庭,并确定审判长,开始第二审程序的准备工作。合议庭在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中,应当审查当事人提起上诉是否具备行使上诉权的必要条件。如有欠缺,能补正的应通知其补正。对超过上诉期限提起上诉的,二审法院应作出裁定驳回上诉。对符合上诉要件的上诉案件,二审法院必须认真查阅一审案卷。通过调查研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向他们了解案件事实,核对证据,以便依法做出正确的裁判。二、开庭审理。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原则上应开庭审理,其开庭审理的程序与第一审普通程序基本相同。三、不开庭审理。二审法院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迳行判决、裁定。但是
    2023-06-23
    36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再审案件判决有误怎么处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4-30
      人民法院对经过再审案件的审理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撤销原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的同时,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对生效判决、裁定的内容作出相应裁判。二是一裁定撤销生效判决或者裁定,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 二审案件的审理方式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组成合议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即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必须采用合议制,不能采用独任制。一般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上诉案件后,就应当组成合议庭,并确定审判长,开始第二审程序的准备工作。合议庭在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中,应当审查当事人提起上诉是否具备行使上诉权的必要条件。如有欠缺,能补正的应通知其补正。对超过上诉期限提起上诉的,二
    • 刑事审判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有哪几种方式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06
      刑事审判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方式: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二审又称上诉审判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审理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认定的事实,以及适用法律时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法。
    • 离婚案件审判组织的性质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审理的方式和方式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6
      1、根据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有三种,一是独任审判员,二是合议庭,三是审判委员会。r2、《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合议制。r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r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r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
    • 再审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再审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必须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直接改判后,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应当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案件,原判决、裁定没有分别定罪量刑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