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内容中哪些是不得约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14:21:52 337 人看过

1、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条款。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2、禁止约定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3、除法定情形外,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相关知识

劳动合同须约定哪些事项:

1、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对新录用的劳动者进行试用的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就试用期的期限和试用期期间的工资等事项作出约定,但不得违反本法有关试用期的规定。本法第第19条对如何确定试用期作出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的长短、劳动合同的类型不同,试用期的长短也有所不同。

2、培训。培训是按照职业或者工作岗位对劳动者提出的要求,以开发和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为目的的教育和训练过程。

3、保守秘密。本条主要是指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不为大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就保守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方式、时间等,与劳动者约定,防止自己的商业秘密被侵占或泄露。

4、补充保险。补充保险是指除了国家基本保险以外,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的一种保险,它用来满足劳动者高于基本保险需求的愿望,包括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补充保险的建立依用人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而定,由用人单位自愿实行,国家不作强制的统一规定,只要求用人单位内部统一。用人单位必须在参加基本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保险费的前提下,才能实行补充保险。因此补充保险的事项不作为合同的必备条款,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中的违约金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指的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中有关约定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赔偿金。它是现代民法体系中为实现诚实信用原则、保证合同履行而发展出来的。违约金是依法强制违约方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货币的一种经济制裁,一般在合同的约定条款中注明。一般学者认为,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性质。惩罚性违约金具有惩戒作用,不论是否存在经济损失,违约方均应支付,且违约方在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后,仍需承担继续履行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责任;赔偿性违约金是双方当事人预先估算的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总额,违约方支付赔偿性违约金,不再承担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的责任。具有惩罚性质的违约金在民法领域适用并无不当,因为民法属于私法领域。而劳动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性质,属于社会法。社会法是以一种特殊的标准衡量当事人的地位及分配利益。这些特殊的标准源于社会弱者的“身份
    2023-04-29
    440人看过
  • 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什么的内容
    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一、生育津贴最低领多少钱职工在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企业不再发放产假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职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企业发放产假工资。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二、劳动
    2023-03-22
    139人看过
  • 劳动法中得劳动关系有哪些具体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2023-05-04
    111人看过
  • 劳务派遣合同要约定哪些内容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解读】本条是对劳务派遣协议的规定。劳务派遣涉及到三方关系,即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即用工单位,以及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等三个关系。理论界对于这三个关系的定性并不一致,实践中通常认为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派遣单位向社会招用劳动者,并对应招合格的劳动者进行派遣,行使对劳动者的人事管理权,如处分、辞退权,同时派遣单位承担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社会福利等劳动法的义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是民事关系,双方订立派遣协议确定双方权利义务,派
    2023-04-26
    473人看过
  • 哪些内容订得合同不合法
    合同具有以下内容不合法:1、合同意思表示虚假;2、合同内容是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3、合同条款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合同中拒绝履行义务一般适用的是什么条件合同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的条件是: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违背公序良俗;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4、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
    2023-03-04
    427人看过
  • 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内容是什么?
    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版本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地址:现住址:经济类型: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期限(一)合同期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二)试用期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1、无试用期。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二、工
    2024-01-11
    398人看过
  • 合同中不得行使抵销权的内容有哪些
    可以。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一、债权债务互抵相关知识的汇总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另外,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二、法定抵销的条件主要有哪些法定抵消的条件包括:债务到期、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到期债务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债务标的物种类或品质不相同的,不可抵消债务。三、处理债权人如何免除债务处理债权人免除债务:1、免
    2023-03-19
    317人看过
  • 装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的约定内容有哪些?
    装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的约定内容主要围绕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损害赔偿范围三个方面来拟制。具体内容需要结合合同的目的、条件和其他情况确定。1、违约情形和责任承担方式具体的情形需要根据双方具体约定内容来拟定,对于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3、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
    2023-08-18
    27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约定赔偿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约定赔偿的内容:(一)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企业损失的违约责任。(二)劳动者违反相关约定导致企业损失的违约责任。一、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有什么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因自身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用人单位吗一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赔偿单位的,但是如果单位给劳动者提供了培训,并且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在服务期未满之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存在其他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则需要赔偿单位,需要赔偿的费用包括下列费用: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
    2023-02-20
    16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的约定有效吗
    律师解答:无效。1、劳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的约定是无效的。2、这些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如果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改劳动合同无效;(3)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024-05-07
    377人看过
  • 不同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在通常情况下是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违约金的。主要表现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协商,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劳动者在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时的违约金。一、竞业限制补偿金能一次性发放吗协商一致是可以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一般是按月给付的,但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是可以一次性给付的。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应以什么标准依据?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
    2023-04-04
    91人看过
  • 2023新规定的劳动合同内容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内容有哪些?《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内容,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二、《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动期限的规定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
    2023-01-29
    244人看过
  • 什么不属于劳动合同中的内容
    与下列条款无关的内容不属于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以及劳动保护条件等。一、签了空白劳动合同有影响吗?当事人签订空白劳动合同的影响是该合同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具体信息;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以及其他的条款。二、劳动合同法定条款有什么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如下:(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三、请问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应该注意什么事项?劳动合同应包括的内容:1、用人单位的
    2023-06-26
    109人看过
  • 劳动合同内容约定是临时工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内容约定是临时工合法,临时工是指非全日制用工,一般签订的是口头用工协议。劳动合同可分为正式工劳动合同和临时工劳动合同。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临时工劳动合同格式是什么?临时工劳动合同甲方:乙方代表: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建筑业劳动合同约定工程完成日期________年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如需变动,需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二、工作岗位甲方安排乙方在班组从事工作。乙方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三、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
    2023-07-29
    34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内容必须约定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8
      劳动合同内容必须约定哪些: 1、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对新录用的劳动者进行试用的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就试用期的期限和试用期期间的工资等事项作出约定,但不得违反本法有关试用期的规定。本法第第19条对如何确定试用期作出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的长短、劳动合同的类型不同,试用期的长短也有所不同。 2、培训。培训是按照职业或者工作岗位对劳动者提出的要求,以开发和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为目的的教育和
    • 不得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6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种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 1、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期限不满三个月的; 3、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 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解约的合同有哪些内容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 劳动合同中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比例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1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合同约定的百分之八十。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约定不明的合同中合同人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