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解释第369条的内容是: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九十条之一: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将《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规定定罪处罚。
”所以第369条主要还是针对行贿罪的定论,如果当事人犯了行贿罪,那么他通常都是在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且还要对他并处罚金。
所谓行贿,一定是指当事人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如果当事人被索贿,但是他给了钱谋取的是正当的利益,那个就不能够叫做行贿罪。
-
刑诉法143条内容解释
464人看过
-
刑法280条最新内容司法解释
130人看过
-
民法典司法解释内容婚姻篇对哪些内容做解释
361人看过
-
司法解释针对劳动合同法
450人看过
-
民诉法解释293条的内容
424人看过
-
刑诉法解释24条包括哪些内容?
324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刑法70条司法解释内容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24刑法第七十条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并罚,在执行刑罚之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没有判决其他罪行,对新发现的罪行作出判决,判处前后两个判决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执行的刑期,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内计算。
-
针对减刑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13关于减刑的司法解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
-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形式是什么?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和方式是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5司法解释的形式 一种观点认为,刑法解释是指司法机关制定的有关刑事审判的实体性规范文件,包括意见、规定、批复、会议纪要、通知、解答等。 一种观点主张,会议纪要、通知不是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仍然属于法院内部研讨专项问题而形成的学理解释,本身不是规范性文件;“通知”虽然有一定的规范作用,但主要内容偏重于对下级法院的号召,由法院的职能机构制定,而不是经法院内部的权力机构即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一种观点认为
-
针对毒品犯罪司法解释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10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毒品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应当坚持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犯罪地”包括犯罪预谋地,毒资筹集地,交易进行地,毒品生产地,毒资、毒赃和毒品的藏匿地、转移地,走私或者贩运毒品的目的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地等。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常住地、户籍地及其临时居住地。
-
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第193条内容是怎么样的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22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诉讼权利:(一)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二)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A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四)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