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用途不符是不是诈骗罪行为
可能是,具体如下才会构成犯罪: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故意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及以上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如果诈骗数额较小,则不构成犯罪;
3.要求被害人因为行为人的诈骗行为产生了错误认识而处分了财产,至于诈骗财物是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第三人,都不影响诈骗罪的成立。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借款用途不符是诈骗罪行为可以收集什么证据
借款用途不符是诈骗罪行为可以收集以下证据:
微信、QQ聊天、通讯记录、借条、借款人的经济状况证明等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借款用途不符是诈骗罪行为可以不起诉吗
不可以,但有以下情况的,可以不起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证据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n证据包括:\n(一)物证;\n(二)书证;\n(三)证人证言;\n(四)被害人陈述;\n(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n(六)鉴定意见;\n(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n(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n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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