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作伪证的,侵犯了我国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涉案公民的人身权利,构成伪证罪,将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作伪证的,不定本罪,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伪证罪该如何认定
(一)伪证罪与非罪的界限
1、对于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工作不负责任,疏忽大意,或者业务水平有限而提供不正确的鉴定、记录、翻译的;
2、以及由于对于案件真实情况一知半解,认识不准确,或者道听途说而传闻作证,从而提供了虚假证明的;
3、因不具备伪证的主观故意,不构成伪证罪。对于虽有伪证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应认定为犯罪。
(二)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都有陷害他人的故意,两者的区别是:
1、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前者的行为是在侦查、审判中发生的;后者的行为是立案侦查之前实施的,并且是引起案件侦查的原因。
3、前者是通过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等手段实现的;后者则是作虚假的告发。
4、前者只是在个别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上,提供伪证;而后者则是捏造了整个犯罪事实。
5、前者的目的可能有两种:既可以是陷害他人,也可以是包庇罪犯;而后者的目的只能是陷害他人,使无罪者受到刑事处分。
《刑法》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零六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
司法实践中伪证罪的若干问题
282人看过
-
抢夺罪的司法实践
254人看过
-
猥亵罪的司法实践
206人看过
-
团伙盗窃罪的司法实践
218人看过
-
诬陷诽谤罪的司法实践
230人看过
-
自制枪支罪的司法实践
164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伪证罪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伪证罪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8伪证罪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伪证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工作不负责任,疏忽大意,或者业务水平有限而提供不正确的鉴定、记录、翻译的;以及由于对于案件真实情况一知半解,认识不准确,或者道听途说而传闻作证,从而提供了虚假证明的,因不具备伪证的主观故意,不构成伪证罪。对于虽有伪证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应认定为犯罪。依照最高人甩检察院1989年1I月30日印发的《人民检察院直接
-
企业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的司法实践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
伪证罪在司法实践中应该如何认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8伪证罪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伪证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工作不负责任,疏忽大意,或者业务水平有限而提供不正确的鉴定、记录、翻译的;以及由于对于案件真实情况一知半解,认识不准确,或者道听途说而传闻作证,从而提供了虚假证明的,因不具备伪证的主观故意,不构成伪证罪。对于虽有伪证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应认定为犯罪。依照最高人甩检察院1989年1I月30日印发的《人民检察院直接
-
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在司法实践中有什么区别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8伪证罪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都有陷害他人的故意,两者的区别是,(1)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2)前者的行为是在侦查、审判中发生的;后者的行为是立案侦查之前实施的,并且是引起案件侦查的原因。(3)前者是通过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等手段实现的;后者则是作虚假的告发。(4)前者只是在个别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上,提供伪证;而后者则是捏造了整
-
伪证罪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有什么区别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4伪证罪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都有陷害他人的故意,两者的区别是,(1)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2)前者的行为是在侦查、审判中发生的;后者的行为是立案侦查之前实施的,并且是引起案件侦查的原因。(3)前者是通过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等手段实现的;后者则是作虚假的告发。(4)前者只是在个别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上,提供伪证;而后者则是捏造了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