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证罪的司法实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7:21:08 405 人看过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作伪证的,侵犯了我国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涉案公民的人身权利,构成伪证罪,将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作伪证的,不定本罪,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伪证罪该如何认定

(一)伪证罪与非罪的界限

1、对于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工作不负责任,疏忽大意,或者业务水平有限而提供不正确的鉴定、记录、翻译的;

2、以及由于对于案件真实情况一知半解,认识不准确,或者道听途说而传闻作证,从而提供了虚假证明的;

3、因不具备伪证的主观故意,不构成伪证罪。对于虽有伪证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应认定为犯罪。

(二)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都有陷害他人的故意,两者的区别是:

1、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前者的行为是在侦查、审判中发生的;后者的行为是立案侦查之前实施的,并且是引起案件侦查的原因。

3、前者是通过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等手段实现的;后者则是作虚假的告发。

4、前者只是在个别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上,提供伪证;而后者则是捏造了整个犯罪事实。

5、前者的目的可能有两种:既可以是陷害他人,也可以是包庇罪犯;而后者的目的只能是陷害他人,使无罪者受到刑事处分。

《刑法》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零六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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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0日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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