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公诉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3 03:37:35 162 人看过

一、刑事公诉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刑事公诉的刑事案件主要是指除法律明确规定的自诉案件以外的所有案件,这些案件通常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最终由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这一分类标准确保了大多数刑事案件能够通过公权力机关的有效介入,得到公正、公开的审理。

二、哪些案件属于自诉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自诉案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这类案件通常涉及个人隐私或家庭矛盾,如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等,只有在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时,司法机关才予受理。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类案件虽然构成犯罪,但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且被害人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常见的包括故意伤害(轻伤)、非法侵入住宅等。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公诉案件的审查与开庭流程

对于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在收到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后,会进行严格的审查。

1.如果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人民法院应当决定开庭审判。这一流程确保了公诉案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防止了无根据的指控进入审判程序。

2.开庭审判前,人民法院会进行一系列准备工作,包括通知被告人、辩护人、证人等相关人员到庭,组织证据交换等。

3.在开庭时,检察机关会宣读起诉书,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权进行辩护和质证。

4.经过法庭调查、辩论等程序后,人民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04: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不起诉有哪些案件
    一、决定不起诉:在法理上称为酌定不起诉或相对不起诉。从公诉的角度看,相对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在拥有诉权的情况下对案件进行权衡后认为舍弃诉权更为适宜时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对于犯罪情形轻微,不需要判决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这一规定,酌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有两层含义:一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触犯了我国的刑法规定,已经构成犯罪;二是该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这里实际包含了两种情形:一种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另一种是犯罪情节轻微,既属于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条件,同时也属于免除刑罚条件的下述几种情况:(1)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2)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犯罪的;(3)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
    2023-03-04
    236人看过
  • 刑事诉讼案件审判流程,刑事诉讼案件审判的步骤有哪些
    立案: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为: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妨害通信自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管辖和人民法院直
    2023-03-03
    53人看过
  • 哪些刑事案件能申诉
    法律综合知识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申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2024-05-18
    216人看过
  • 刑事申诉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刑事申诉的结案标准
    一、刑事申诉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申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是指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致使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务处理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处理的权利。刑事申诉则是这种申诉权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一)要有对于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而申诉的申诉书;(二)有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及其相关的生效的法律文书;(三)要有证明申诉的相关证据:(四)证明原判决或者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新证据,新证据是指审判时未收集到的足以影响定案量刑的证据;(五)证明据以定案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证据。(六)证明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证据。(七)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证据。(八)证明审判程序不合法,影响案件公证判决、裁定的证据。对口头提出申诉,本人书写确有困难的,接待人员应制作笔录,并
    2023-06-11
    61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类型有哪些?
    一、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类型有哪些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审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公益诉讼案件,可以适用人民陪审制。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向人民检察院送达出庭通知书。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并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派员出庭通知书。派员出庭通知书应当写明出庭人员的姓名、法律职务以及出庭履行的具体职责。二、检察院提请公益诉讼需要什么材料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
    2023-04-18
    413人看过
  • 刑事案件自诉的管辖方有哪些?
    当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其中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与犯罪结果发生地。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二)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三)具体的诉讼请求;(四)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五)证人的姓名、住址及
    2023-06-20
    467人看过
  • 刑事自诉与刑事公诉的区别有哪些
    一、刑事自诉与刑事公诉的区别有哪些(一)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二)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的性质一般来说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案件一经起诉人民法院必须依法进行审判,除公诉机关认为所指控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对被告人定罪和处以刑罚申请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准许撤回起诉外,人民法院必须依据审理中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有罪或无罪判决。而自诉案件犯罪行为的性质多数不甚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小,因而,自诉人在判决宣告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自诉,对告诉才处理和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进行调解。(三)审查程序不同。与庭审方式改革相适应,现行刑事诉讼法弱化了公诉案件进行庭前审查的实体内容,基本上实行程序性审查,即审查只要符合
    2023-05-22
    454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上诉后的程序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上诉后的程序有哪些1、刑事案件上诉后的程序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可以开庭审理或者不开庭审理,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审理后分别作出维持原判,直接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判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二、
    2023-05-23
    151人看过
  • 有哪些刑事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一、有哪些刑事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刑事自诉原告必须到庭吗如果有代理人原告可以不用出庭,否则就必须到庭。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予以解除。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自诉人撤诉处理。自诉人是二人以上,其中部分人撤诉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三、刑事自诉案件可以公告送达吗可以,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
    2023-07-25
    183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有哪些需要事先告诉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告诉处理的案件有:侵占案件;虐待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侮辱、诽谤案件等。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一般不予处理。受害人向公安机关起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哪些类在判决任意案件的时候都需要根据证据来判定结果,若一个案件中没有真实有效的证据就不能判处当事人的责任,因此证据对于一个案件来说十分重要,尤其是刑事案件,因此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刑事诉讼证据,其中刑事证据具体分类包括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等七大类。’《刑法》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
    2023-08-07
    135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送达哪些材料
    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立案须提交以下材料:1、刑事自诉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本人签名或加盖企业公章)原件二份,证明被告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二份。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经常居住地证明。3、如原告为企业时,则提交:当年年审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4、原告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应有具体委托授权事项。公民委托的必须由本人签名,委托公民代理的须由法院认可;企业委托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委托人涉外、港澳台,其委托书应由相关部门予以公证。5、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的联系地址及电话)、证据目录一式三份(列清单,写明原件或复印件)。《最高人民法院关
    2023-12-12
    288人看过
  • 哪些刑事案件不公开
    法律综合知识
    一、哪些刑事案件不公开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案件中,不能公开审理的情况有: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3.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法院可以决定是否公开审理4.审判时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均不得旁听,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在公开审理案件时,公诉人、诉讼参与人提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的,法庭应当制止。但是如果证据确实与本案有关的,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将案件转为不公开审理,或者对相关证据的法庭调查不公开进行。与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同的是,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是否可以公开,是由当事人自主决定的,而不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也就是说,在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中,如果当事人希望保密,并向法院申请,法院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如果当事人不介意商业秘密
    2023-08-15
    288人看过
  • 刑事案件的刑罚种类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三十五条【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对于刑事案件的犯罪种类简单的了解一下即可,比如涉嫌侵占财产罪,侵占财产罪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跟侵占财产罪相关的罪名有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抢劫罪等12个罪名,司法实践中要根据具体的犯罪行为,才能确定是哪一种类的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n(一)管制;\n(二)拘役;\n(三)有期徒刑;\n(四)无期徒刑;\n(五)死刑。
    2024-01-14
    458人看过
  • 刑事案件公诉条件
    法律综合知识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公诉条件: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检察院会做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案件公诉条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八十一条 对于人
    2022-07-01
    8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刑事上诉案件的公诉权有哪些权限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5
      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根据这条规定,我国刑事第二审程序中有权提起上诉的人
    • 什么是刑事自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12
      1、告知才处理的事件(侮辱诽谤事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事件,虐待事件,侵入事件)2、受害者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事件(故意伤害事件,非法侵入住宅事件,重婚事件,遗弃事件,生产销售劣质商品事件,侵犯知识产权事件和刑法部门第4章,第5章规定,被告人可能被判处3年徒刑以下刑罚的事件)3、受害者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事
    • 刑事案件刑事自诉人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0
      刑事自诉人诉讼权利有: 1、申请撤回自诉或者自行和解的权利; 2、向法院提出控诉的权利; 3、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4、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举证和辩论的权利; 5、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6、上诉的权利等。
    • 我国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12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七十条的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如下:(1)告知处理;(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 有哪些可以提起刑事自诉的刑事案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04
      可以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有七种 一、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一)轻伤害案; (二)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 (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四)重婚案; (五)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 (六)虐待家庭成员案; (七)遗弃案等。 被害人有权要求经济赔偿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