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偿保管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7 14:03:52 447 人看过

无偿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无偿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没有约定或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一、寄存人可不可以随时领走保管物

可以。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我国民法典规定,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保管人保管货币的,可以返还相同种类、数量的货币;保管其他可替代物的,可以按照约定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

二、保管合同发生纠纷要提交哪些证据

保管合同发生纠纷要提交以下证据,具体为:

1、合同及相关修改合同的文件、电报、图表和购销合同副本;

2、货物入库交接手续;

3、交付、收取保管费凭证;

4、货物验收资料及报告;

5、保管人未按规定收货的证明;

6、存货方未按规定入库的证明;

7、暂存期间损失费用的证明;

8、货物验收不当或过期造成实际损失的证明;

9、因储存或操作不当造成包装损坏和货物损坏的证明等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三、保管人能够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吗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我国民法规定,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请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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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7日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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