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概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20:34:03 465 人看过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前提是同等条件,即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条件。如果转让股东以货币的形式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同等条件很好理解,即同样的价格,同样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即可。但如果转让股东和股东以外的受让人约定以其他的财产形式转让股权,同等条件是否一定要同样数量的财产形式,法律并没有进行规定,而是规定来人民法院综合考虑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

一、股东不同意转让时的购买价格有哪些问题

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给其他人的,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情况下,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给其他人的,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情况下,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如果股东不同意转让股权的,可以通过召开股东大会来表决处理,如果超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转让股权即可生效,并不需要所有的股东同意股权转让的情况,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二、股权挂牌转让要多久

挂牌期限为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之内。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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