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院不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4 09:40:43
140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4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
(二)起诉人无原告告诉讼主体资格的;
(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
(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人不符合法定要求;
(六)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
(八)起诉人重复起诉的;
(九)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十)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
(十一)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行政诉讼不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258人看过
-
不受理行政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63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不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277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不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399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不受理有哪些情形
405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321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代理
词条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诉讼代理
最新文章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法院不受理的情形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01、行政诉讼法院不受理的情形有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法院管辖的;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等决定;以及行政机关发布的有普遍效力的决定、命令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
-
行政诉讼中,法院不受理的情形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7人民法院不受理的行政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当事人对下列事项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这类案件可以向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amp;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在哪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
-
行政诉讼法院不受理的情形是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7行政诉讼法院不受理的情形有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法院管辖的;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等决定;以及行政机关发布的有普遍效力的决定、命令等。
-
起诉行政诉讼法院不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6人民法院不受理的行政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当事人对下列事项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这类案件可以向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amp;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在哪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
-
行政诉讼法院不予受理有哪些情形河南在线咨询 2021-08-10行政诉讼法院不受理的情形有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法院管辖的;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等决定;以及行政机关发布的有普遍效力的决定、命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