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企业之间是否存在短期借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2 11:12:23 426 人看过

企业和企业之间不存在短期借款。

一、股东借款抽逃资金有效吗

关于股东借款,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抽逃资金。但是,股东借款和抽逃资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1、从法律意义上讲,企业一经成立,即和原来的投资者形成两个完全独立的法律主体,而两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之间发生民事借贷关系,从法律上来说是完全合法的。

2、从会计处理上,既然是被股东借走,通常都会有适当的会计处理,比如挂在其他应收款上。货币资金也好,应收款项也好,从会计的角度来看,都是企业的财产,只是财产存在的状态不同而已。

3、从注册资金的作用来看,设立注册资金的根本目的,是由投资者以其投入企业的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东只以其投资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首先,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既然被股东借走的款项仍然属于企业财产的一部分,显而易见,企业对其债务的担保程度没有因为股东借款这一事件而降低;

其次,股东对企业债务的担保责任。由于投资者只是从企业借走了款项,因此在企业需要的时候,投资者承担着无条件的偿还责任,在企业破产清算时;

所有的债权人必须归还所借款项作为破产财产的一部分用于对债务人的清偿,投资者亦不能例外。

二、母子公司资金拆借违法吗

母子公司资金拆借不违法。企业间资金拆借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某一企业将自己暂时闲置的资金按照一定的价格让渡给其它企业使用的行为。企业资金拆借是企业短期融资的一种常见方式。企业条例明确,企业之间相互拆借资金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司法机关应当予以保护。如果以金融机构为主要业务,这必然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造成金融监管混乱。为此,专门规定了其他应当认定企业间拆借无效的情形。

三、短期融资券的种类有哪些

1、按发行方式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经纪人代销的融资券和直接销售的融资券。

2、按发行人的不同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金融企业的融资券和非金融企业的融资券。

3、按融资券的发行和流通范围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国内融资券和国际融资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1: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企业之间借款应该怎样写借条?
    一、企业之间借款应该怎样写借条?公司与公司之间借条应当写明借款公司、出借公司、担保方的基本信息、借款数额、还款时间、违约责任等,对于公司与公司之间借款的,是需要根据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来进行合法的办理的处理的。借条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名称)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无息借款购买汽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1、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元)。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项在借款期限内不支付利息。3、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借款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可以约定具体应该怎样归还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么时候归还,由公司从个人工资款项中扣回多少元等)。4、还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确约定,则可以不要。5、保证条款:(如果公司需要这方面的保证的话,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条款,要的话根据借款人和公司的协商进行补充。)6、违约条款: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写。7、其他:公司借款给借款人
    2023-06-16
    483人看过
  • 企业之间借款有什么风险,企业在欠款纠纷中应注意什么
    一、企业之间借款有什么风险1、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以后转贷的,有可能触犯法律关于高额转贷的禁止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借款,本身就是为了满足自身的资金需求。如果企业在获得借款以后,高额转贷牟利,扰乱金融秩序,危害国家金融安全,违背企业借贷的初衷,不但借贷行为本身无效,而且将有可能触犯刑律,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2、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得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之间签订的这种合
    2023-02-16
    282人看过
  • 企业短期银行借款利息的处理
    企业短期银行借款的种类很多,一般包括以下几类:(1)生产周转借款;(2)流动资金借款;(3)结算借款;(4)卖方信贷;(5)临时借款;(6)票据贴现借款。这些借款方式下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一致的,主要包括借入时、利息提取及支付、偿还本金三个环节的处理。企业所发生的短期借款业务,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取得的借款本金,借方登记借款本金的偿还,期末贷方余额表示期末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列示在资产负债表负债方的流动负债项下。该科目应按照债权人和短期借款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对短期借款利息,应设置“财务费用”科目。该科目的借方登记利息费用的发生,贷方登记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的金额。短期银行借款的目的一般是为了弥补企业自有流动资金的不足,属于企业流动负债,因此,其利息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如果企业的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短期银行借款的利息数额不大时,根据会计
    2023-04-17
    92人看过
  • 我国的企业之间可以借款吗?
    可以相互借款,但限于生产、经营需要。我国司法对企业之间互相借款行为支持的情况限于“为生产、经营需要”,所以企业之间是可以相互借款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2023-06-21
    60人看过
  • 企业之间不允许借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禁止非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借贷属于金融业务,因此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贷。--公司法公司法律师提醒企业之间不允许借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禁止非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借贷属于金融业务,因此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贷。企业间的借贷活动,不仅不能繁荣我国的市场经济,相反会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干扰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贯彻执行,削弱国家对投资规模的监控,造成经济秩序的紊乱。因此,企业间订立的所谓借贷合同(或借款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应认定无效。
    2023-06-09
    56人看过
  • 外卖骑手与平台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众包指的是一个公司或机构把过去由员工执行的工作任务,以自由自愿的形式外包给非特定的(而且通常是大型的)大众志愿者的做法。众包的任务通常是由个人来承担。众包骑手,骑手可以自行下载众包APP,自行注册,自带工具,自行决定是否接单,接单时间自行决定,没有任何考勤,不受任何管理。这种模式下,明显就不是劳动关系,没有人身依附性和经济从属性。不管什么外卖平台,具体到城市到站点,目前基本是由站点公司来承包的,这些公司和外卖平台系合作关系,或承包关系。专职骑手就是收到到这些站点公司招聘的骑手,与外卖平台在法律上没有直接关系。外卖骑手与平台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专职骑手要考虑依附性和从属性。并且需要注意,即使存在劳动关系,专职骑手的用工单位也是站点公司。律师补充:一般说来,平台合作用工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请求确认与平台合作经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
    2023-05-07
    246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企业之间借贷是否合法、企业之间能否借贷以及企业之间能否相互借贷?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6
      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借贷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第61条的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因此
    • 企业之间能否发生借款业务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3
      企业之间原则上是不准发生借款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61条明确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不能说法律不保护,只能说到时候有些请求不一定能得到支持,实践中有这样的例子,由于现在社会的发生,每个地区对合同的认定也不是很一样。 如产生争议,还是可
    • 企业与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借款吗,借贷行为是否合法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7
      合法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规定,企业之间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
    • 企业之间借款合同是否有效,企业之间非法借贷的处理,应该怎样处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4
      货币借贷是一种金融业务,其稳定关系到一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只能由国家指定的金融机构专营,非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借贷历来为我国法律所禁止。长期以来,司法实务中对企业间借款合同是一概否定其效力的,即认为企业间借款合同非法,应归于无效。关于企业借贷利息处理。对企业之间非法借贷纠纷案件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借款人只返还本金,不计利息。并且,对自合同约定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
    • 企业借款不还,能否保全该企业法人的存款?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30
      具体要看什么性质的企业建议委托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