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医疗事故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07:30:12 350 人看过

一、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发生医疗事故是非常严重的事,但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和后遗症极易混淆,应当掌握有关知识加以区别。

1、医疗差错是发生诊疗护理过失,给病人造成一定的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或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但后果较事故轻。按不良后果的程度,又分为严重差错和一般差错。

2、医疗意外指由于无法抗拒的原因,使病人出现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务人员的过失。

3、并发症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自然引起的另一种疾病和症状,如剖腹手术后引起的粘连性肠梗阻,就是并发症。这类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

4、后遗症疾病好转或治愈后遗留下来的组织、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如小儿麻痹后的下肢瘫痪,不属于医疗事故。

二、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医疗差错与事故的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严重性不同。必须是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及严重的功能障碍。但是,下列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是虽有医疗过失,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和功能障碍;

二是由于病人病情或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

三是由于病人和家属不配合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三、医疗事故是特定的职业事故。断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条件:

1、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原资格、职称和职务。

2、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犯有医疗过失。

3、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

4、给病人造成的不良后果,必须符合国务院1987年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方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

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8: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哪些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医院误诊免责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医院发生误诊,可以免责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1、属于医疗意外的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2、病人的疾病自然转归要是像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使血压升高,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方是否存在过错没有直接因果关系。4、患者一方的过错基于侵权法理论,医院如想免责,则损害结果必须完全是由患方过错所致,否则就不能构成免责事由。如果双方都有不同程度过错,则应分别从原因力及各自的过错程度这两个方面来确定其双方的法律责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
    2023-06-28
    241人看过
  • 新医疗纠纷处理条例中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新医疗纠纷处理条例中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医疗纠纷处理的方式第一、协商解决。病员及家属可以向医院提出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要求医院确定事件的性质并提出处理办法。在事实清楚、责任分明的基础上,您可以与医院进行协商。实践中绝大部分医疗纠纷是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它避免了不必要的行政和诉讼程序,可以为病员和家属节省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第二、技术鉴定。倘若您和医院不能就医疗事故的处理达成一致时,可以向当地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第三、重
    2023-06-13
    450人看过
  • 哪些不属于工伤事故的情形
    一、哪些不属于工伤事故的情形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情况都属于工伤范围: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规定。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
    2023-04-28
    170人看过
  • 哪些属于医疗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在医疗事故中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包括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造成患者人身在;用药错误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包括哪些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要具有两个条件:一是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
    2023-04-06
    47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不赔医疗费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不赔医疗费的情形(1)医疗费必须是治疗外伤或损害所引起疾病的开支,对于与损伤无关的医疗费用,如治疗受害人本身固有疾病所花的费用,不能予以赔偿。(2)当事人在治疗医院以外的医疗机构或药品单位购买药品的,必须确有必要,且应经过经治医院批准,未经治疗所在院方批准私自购买药品所花费用,不予赔偿。(3)治疗一般在事故发生当地的医院进行,如果要转往其他医院则需要经当前治疗医院同意;没有经过同意擅自转院治疗所花的费用,不能予以赔偿。(4)超过治疗终结时间的医疗费用不予赔偿。(5)对住院费的赔偿应明确,住院只限于伤重或者需住院确定伤情和手术治疗的情况,对于可以在门诊治愈的伤情应严格掌握,对无需住院治疗的伤者所提出的住院费用不予赔偿,对住高档次的病房应按一般病房费用计算,超出部分不予赔偿。(6)因受到不法侵害后进行心理治疗的费用,不予赔偿。(7)必要的康复治疗以及适当的整容费用可以赔偿,但未经医
    2023-04-11
    352人看过
  • 如何认定医疗纠纷中医方的过错,哪些情形不属医疗事故
    如何认定医疗纠纷中医方的过错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说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即应负过失责任。新过失理论,则认为过失不仅指应加责罚的心理状态,还应就行为的客观状态是否适当加以斟酌判断。即除行为与结果之因果关系及预见可能性之外,尚须就行为在客观上有无过错,加以审认。具体医疗过错而言,判断医方有无过错,应就医方是否已尽客观上的注意义务为标准,亦即应就是否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适当措施而判断。基于新过失理论的合理性,该理论得到了广泛的确认。这就要求在讨论医疗过错的认定时,首先要对医疗行为所存在的特殊判断标准予以准确认识。哪些情形不属医疗事故1、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是指在医疗活动中,
    2023-06-01
    17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是什么医疗事故的范围有哪些,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07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
    • 医疗事故发生后有哪些情形属于医疗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29
      1、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 2、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3、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的; 4、其他情形。 5、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八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条双方当事人
    • 医疗事故不属于本级治疗范畴的情形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6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具体情况:(1)在紧急情况下救治危险患者的生命采取紧急医学措施带来不良后果的;(2)医疗活动中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发生医疗事故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意外或无法预防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失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由患者原因延误诊疗造成不良后果的;(6)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 在诊疗护理岗位工作中,哪些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或者不属于医疗事故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4
      以下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1)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的生命,医护人员按照医疗操作规范所采取的紧急救治措施。(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的医疗意外的。所谓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医疗意外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病员死亡、残疾或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二是,不良后果
    • 医疗事故怎么认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2
      符合下列条件的未医疗事故: 1.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下列情况不认定为医疗事故: 1.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