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役权登记可否对抗受转让人
地役权如果经过登记的,能够对抗第三人,对受让人是有约束力的。第三人也需要遵守地役权合同的规定。
二、地役权和相邻权的区别
地役权和相邻权主要有以下几个区别:
1、两者受到损害后的救济请求权不同。相邻关系受到侵害后,不能直接以相邻关系为基础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而应该提起所有权的行使受到妨害之诉。地役权受到损害之后,受害人可以直接提起地役权受损害的请求之诉。
2、两者提供便利的内容也有不同。地役权的设立是为了是所有权人的权利得到更好的行使,是一个比较高的标准。而相邻关系的规定是为了调和不同所有权人之间的权利,对他们的各自权利给与一定的限制,使得大家共同方便使用,这是为了达到使用的最低标准。
3、相邻关系通常都发生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之上,而地役权则不要求相互毗邻,甚至相隔很远的土地之间都可以通过协议来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和经营。
4、相邻关系的产生一般都是无偿的,而地役权的设立一般都是有偿的。
三、地役权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所有权证》;
(4)公证后的地役权合同;
(5)其他必要材料。
2、办事程序:
(1)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测绘窗口进行测绘;
(2)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抵押预告登记窗口交验证件及所需材料,办理登记受理手续;
(3)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收费窗口缴费;
(4)按领证单领证日期持身份证、领证单到产权登记大厅发证窗口领取地役权登记证明。
3、收费标准:
(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非住宅8元/㎡。
4、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
地役权受让人是否享有转让地役权
332人看过
-
未经登记的地役权能否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80人看过
-
民法典物权未登记能去对抗地役权吗?
173人看过
-
需役地部分转让时,受让人享有地役权吗
188人看过
-
已登记地役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134人看过
-
地役权对抗第三人
264人看过
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因使用他人不动产而获... 更多>
-
地役权登记对抗是哪些,对抗第三人是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4地役权登记对抗,是指地役权一经登记,可以对抗任意第三人。 关于地役权的登记,《土地登记办法》第三十七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地役权登记实行的登记对抗主义,而不是登记生效主义。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之时设立,而不是登记之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地役权登记需要双方自愿申请,并需要提供地役权合同。 二是当事人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时,供役地和需役地的权属状况特别是供役地的
-
已登记地役权转让的条件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6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的范围,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一、地役权的转让需要的条件如下: (一)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二)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
-
2022年民法典中物权未登记能否对抗地役权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0物权未办理登记的,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未登记的物权不能对抗已经登记的地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的定义】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
-
物权转让与登记对抗的区别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1登记生效是指这一物权在依法登记后才发生转移。也就是说你处分合同生效后,需具备法定的登记要件才发生物权变动。未登记的合同物权不发生转移。登记对抗则是指这一物权在转让合同生效后就发生转移,但是,基于对登记的公示性,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两种制度的最大区别就在于物权何时发生转移,理论上常常把登记作为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
-
未经登记的地役权可以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51、地役权未经登记的,一般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法律关系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予以登记。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