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中举证责任怎么样分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1 03:10:05 220 人看过

一、行政处罚中举证责任怎么样分配

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证明因受被诉行为而造成损失的事实等事项,原告负举证责任;针对具体行政行为,被告负举证责任。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可以提供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二、行政赔偿案件中,举证责任是怎么样分配的?

行政赔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强制措施期间,因赔偿义务机关造成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由赔偿义务机关承担举证责任。与其他案件相似,原则上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三、怎么样组织行政处罚听证

行政机关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提出听证申请的权利,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行政机关需要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n赔偿义务机关采取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期间,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2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政案件举证责任分配的合法程序是什么
    一、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原则: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规范性文件。二、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申请的事实。(三)在一起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被诉为侵害造成损失的事实。(四)原告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的其他事项。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是什么1、立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处理:执法人员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举报、投诉及违法、违规行为人主动交代的适用《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违法、违规案件,经查明情况属实,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机关交办或相关行政机关书面提请处理的违法、违规案件,经审查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情节明显轻微,经教育当场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立案。2
    2023-08-07
    270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举证责任分配是怎么样的
    离婚财产分割举证责任有:1、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2、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一、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起诉吗若当事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签订借据,仅有微信聊天记录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欠款。《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2023-06-23
    391人看过
  • 人事争议仲裁举证责任怎样分配
    1、人事争议仲裁举证责任分配,依据不同类型的争议而定:(1)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认为有关证据由用人单位提供更方便的,应要求用人单位提供。(2)用人单位作出解除人事关系和不同意工作人员要求辞职或终止聘任(用)合同引发的人事争议,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2、法律依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一、劳动仲裁如何收集证据1、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如劳动合同文本、培训协议、保密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工资单(工资折)、考勤表、押金收据、户籍证明、医疗凭据等。2、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争议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物证包括实物(与争议案件事实有联系的客观实在物)和痕迹(物体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印痕和物体运动时所产生的轨迹)两类。如劳动场所、不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防护)工具等。3、视听资料是指运用
    2023-04-01
    392人看过
  • 举证责任分配在庭审中的运用
    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有提供证据证明的责任,同时在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应当由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败诉或不利的诉讼后果的责任。举证责任具有双重含义,具体包含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行为意义的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所承担的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结果意义的举证责任是指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主张该事实的当事人所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法庭庭审是民事诉讼过程中最核心最重要的环节,法庭庭审最基本的职能是查明双方当事人讼争之事实,对双方当事人讼争之事实进行法律上的裁判。而为发现双方当事人讼争的事实,正确分配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从而完成法庭对证据的认证,则是庭审的核心。一、正确把握举证责任分配的时机在法庭调查阶段,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被告作出承认或否认原告请求的意思表示。原、被告对其主张的事实进行举证,法官
    2023-06-11
    125人看过
  • 违约金调整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一、违约金调整中的举证责任分配是什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因违约金的过高或者过低而请求法院予以调整的,法院应以造成的损失为基础进行调整。而要确定损失的大小,便首先面临一个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即哪方对损失的大小承担举证责任?一种观点认为,实际遭受损失的大小只有遭受损失一方才知道,另一方不可能举证证明对方实际遭受的损失有多少,故应当由遭受损失一方就其遭受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遭受损失一方没有义务举证证明自己损失的大小,而应当由另一方对损失的大小承担举证责任。(一)“谁主张,谁举证”是一项基本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否则均应当由主张方承担举证责任。在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对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调整的情况下,仍应当由主张调整违约金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但应注意的是,主张调整违约金一方承担举证责任的范围并非直接是损失的大小,而是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
    2023-06-16
    399人看过
  • 怎样举办行政处罚听证会
    一、怎样举办行政处罚听证会举办行政处罚听证会的方式是: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公开组织听证会,举行听证时,由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对此进行申辩和质证,处罚听证应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确认之后进行签字或者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较大数额罚款;(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二、行政处罚听证应当何时提出要求行政处罚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代替参加听证;如果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
    2024-01-24
    345人看过
  • 侵权责任分配中特殊情况下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分析
    特殊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主要如下: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的区别1.归责原则适用的区别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和公平责任原则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2.责任构成要件的区别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过错。特殊侵权责任的成立不能按照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确定,它由法律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这些特殊要件不具有普遍性,每一种特殊侵权行为所要求的特别条件各不相同,不具备该特别条件就不能构成该特殊侵权责任。3.举证责任分配方式不同一般侵权责任的证明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赔偿权利人
    2023-07-05
    286人看过
  • 举证责任与及其分配
    (一)什么是举证责任举证责任的概念是举证责任理论的基础,从不同的概念出发,便会构筑起不同的举证责任理论体系。简而言之。所谓举证责任,就是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有按照法律规定提供证据的义务,不能提供证据或所提供之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由负有提供证据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前,学者对举证责任概念的认识有多种,比较通行的一种观点为双重含义说。该说认为举证责任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理论上称之为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简称行为责任,行为责任又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即提供证据的责任和说服法院的责任;二是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的情况下,由主张该事实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理论上称为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简称结果责任。行为责任依附于结果责任,结果责任反映举证责任的本质。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是举证责任概念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形式和内容、程序和实体、动态和静态的关系。有学者认为
    2023-06-06
    170人看过
  • 举证责任分配的例外原则——举证责任倒置
    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当事人对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不承担举证责任,而有否认的一方当事人承担对相反事实的举证责任,如果否认的一方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要承担败诉后果。《规定》弥补了以前立法中存在的某些缺陷,在第四条中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
    2023-04-25
    248人看过
  • 举证责任医疗事故证据怎么分配
    医疗事故属于民事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由谁主张谁举证,但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一、医疗事故责任划分比例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
    2023-02-12
    468人看过
  • 受贿罪举证责任分配怎么规定
    一、受贿罪举证责任分配怎么规定在受贿罪的诉讼过程中,举证责任主要集中于公诉机关,也就是检察院来负责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是否成立。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公诉类案件,检察院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被告人存在犯罪行为,其中包括对其涉及受贿的具体事实、情节以及主观故意等方面的证明。然而,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享有辩护权,他们并不需要自行证明自己的清白。若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应当作出被告人无罪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提供证据。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应当宣告无罪,如果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二、受贿罪的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中的受贿罪司法解释,倘若行为人通过利用其职务便利向他人索取或非法收取任何形式的财物,均将被判定触犯该项罪行。当涉及到个人职务待遇时,其违反相关规定并实施不当行为也将视
    2024-07-29
    281人看过
  • 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这样分配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1、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为:病员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不存在医疗过错。2、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最高法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2024-05-11
    308人看过
  • 在工伤案件中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一、在工伤案件中如何分配举证责任工伤认定中的举证责任,是按照谁申请谁举证的原则来分配的。申请人需要依法提供劳动合同、医疗诊断书等证明材料;但如果职工一方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二、工伤案件中的民事诉讼书如何书写工伤案件中的民事诉讼书的书写如下:1.首部。(1)标题文书上部正中写“民事起诉书”。(2)当事人基本情况。2.正文。正文是民事起诉书的主要部分,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1)请求事项。即诉讼请求。要简明扼要地写出请求法院解决的民事权益的争议问题,也就是案由。(2)事实。即双方争议的具体问题,要把争议的起因、经过、现状、特别是争议的焦点,具体地写清楚。(3)理由。即诉讼请求的根据,主要是列举证据,说明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同时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分析论证。(4)尾部。在正文之后,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而后在其右下方,由具状人签名或盖
    2023-12-11
    392人看过
  • 行政处罚听证会怎么举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
    2023-08-01
    38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怎么分担举证责任, 交通事故中的举证责任是怎样进行分配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交通事故怎么分担举证责任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常会遇到事故无现场目击证人,又无交通信号灯或信号灯未开,双方都主张对方违反交通法规,为此争执不休。这里就涉及到举证及举证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
    • 行政赔偿案件举证责任分配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0
      1、行政赔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强制措施期间,因赔偿义务机关造成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由赔偿义务机关承担举证责任。与其他案件相似,原则上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十五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
    • 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承担与分配如何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17
      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 举证责任的分配,怎么做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14
      行政诉讼中被告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对此,行政赔偿诉讼不能完全适用。最高人民法院《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和《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都明确规定,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被告有权提供不予赔偿或者减少赔偿额方面的证据。
    • 2022年侵权责任的举证责任怎样分配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03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原告需证明: 1、损害事实客观存在; 2、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 3、行为具有违法性。实践中原告一般不必单独证明。 4、行为人有过错。 被告需对法定的减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