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前置范围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1:30:41 389 人看过

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税务复议前置的情形主要是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后,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5: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税务行政复议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的前置还是后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当事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渠道时,必须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当事人仍有不同意见,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在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下,当事人不经过申请行政复议的环节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是不允许的。什么是行政复议机关什么是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机关是指在行政复议机关内设置的专门负责复议工作的机构。我国的行政复议机关有两类:一类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类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行政复议机构,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的一种专门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和裁决工作的办事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
    2023-07-07
    265人看过
  • 如何确定前置许可的范围
    1.部分法规把需要的前置许可的范围规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批准文件。该条例第32条规定: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当自国家有关规定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2.有关法规把需要前置许可的范围规定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3.有关法规把需要前置许可的范围规定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4.相关分析。前置审批是关系到企业能否设立或能否从事特定项目经营的行政许可。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规章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但是,“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因此
    2023-06-13
    397人看过
  • 超出了行政复议的范围如何进行维权
    超出了行政复议的范围无法通过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形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是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形式维权。行政复议的范围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请求复新审查的范围。同时它也是行政复议机关行使行政复议权的权限范围。凡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案件,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只要单行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我国《行政复议法》在明确规定了哪些行政行为可以申请复议的同时,又对不能依照复议法申请复议的四类行政行为作了规定。它们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规章;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仲裁、调解或者处理;以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一、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有哪些?1、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行政处罚主要
    2023-04-05
    202人看过
  • 8种行政复议前置(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4、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审计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5、治安管理处
    2023-04-24
    344人看过
  • 行政复议前置的法律规定及法定情形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的行政救济途径。除行政复议外,针对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还可以采取行政诉讼这一司法救济途径。原则上行政相对人是可以在两者之间自由选择的。但在救济途径的选择时,我们需要注意复议前置这一类特殊情况,以便能够及时准确采取正确的救济途径。那么复议前置究竟有何特殊之处呢?一、关于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复议前置的依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其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第四十四条可知,我们所说的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
    2023-06-06
    454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复议转送机关的范文该如何书写?
    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函(接受转送的法制工作机构):(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于年月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认为应当由你机构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行政复议申请转送给你机构。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法制工作机构章)附:1、行政复议申请书份2、有关材料份抄送:申请人份一、行政复议转送管辖的必备条件行政复议转送管辖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必须属于《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一款所规定的特殊管辖的案件;(2)转送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且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3)受转送的复议机关对该案件有管辖权。受转送的复议机关不能拒绝接受转送,也不能再自行转送其他复议机关。如果受转送的复议机关认为对该转送案件确无管辖权,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二、行政复议机关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行政复议机构除应当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
    2023-04-13
    314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复议范围是否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对市国税局的培训通知是否可行政复议
    典型个案]1994年3月4日,某市国税局向辖区内纳税人下发文件,主要内容为:为了配合增值税暂行条例的颁布实施,市国税局决定举办增值税法规培训班。学习方式为集中学习,为期一周。学习期间,受培训的纳税人由国税局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学习费用标准为自然人8000元,单位1200o元。对不参加统一培训的纳税人将不予办理增值税纳税人资格审定,等等。各纳税人在接到该文件后,普遍认为该文件内容属于乱收费性质,侵犯了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利,遂推举纳税人蔡某等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该文件。复议机关经过审查,认为该复议申请涉及的事项为该市国税局的抽象行政行为,为行政复议条例第10条第1款列举的不能申请复议的事项,亦不属于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9条中列举的复议范围,裁定不予受理。[法理评析]本案涉及抽象行政行为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问题。如果确实因纳税人不参加培训,税务机关不为其办理增值税纳税人资
    2023-06-06
    402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复议的时效规定对纳税人有何影响?
    税务行政复议时效的规定为自知道该行政的具体之日起60天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当地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部门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与税务行政复议的主要区别有哪些?性质不同。税务行政复议是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税务行政诉讼是属于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管辖机关不同。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上由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管辖;而税务行政诉讼则由人民法院管辖。审理方式和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审理税务行政案件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和辩论制度;而税务复议机关审查税务复议案件以书面审查为原则(必要时才采取其他方式),且实行一级复议制度。效力不同。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具有终局性,当事人对裁决和裁定不服只能进行申诉,且申诉不影响法院裁决的执行力;税务行政
    2023-07-06
    304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及行政复议程序的探讨
    性质不同。税务行政复议是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税务行政诉讼是属于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管辖机关不同。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上由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管辖;而税务行政诉讼则由人民法院管辖。审理方式和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审理税务行政案件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和辩论制度;而税务复议机关审查税务复议案件以书面审查为原则(必要时才采取其他方式),且实行一级复议制度。效力不同。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具有终局性,当事人对裁决和裁定不服只能进行申诉,且申诉不影响法院裁决的执行力;税务行政复议则不同,除国务院所作的裁决外,其他复议机关所作的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不具有终局性,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一)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税务机关内部负责行政复议的工作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应当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2023-07-16
    258人看过
  • 税收复议前置的规定包括哪些?
    一、税收复议前置的规定包括哪些?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税收争议的前提是税务争议的存在。2.税收争议的主体是有关国家机关。3.税收争议的客体是税务行政相对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4.税收争议须由不服税务行政处理决定的当事人提起。5.税收争议活动要以当事人全面履行税务处理决定为必要条件。二、税收争议解决的基本原则1.效率原则:这是基于税收成本的考虑,作为税收征管机关降低税收成本尤其重要如果成本过高级有悖于税务机关的为国聚财的任务。这里的税收成本不仅仅是指以货币衡量的经济成本,还有其他成本例如社会效应、税务机关的公信力、税收执法的威慑力等。遵循效率原则对于减轻
    2023-04-17
    380人看过
  • 行政复议税收前置可以诉讼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二款规定: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综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行政复议前置案件,当事人应先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但若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的,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提起的行政诉讼。一、行政案件复议前置的利弊(一)行政案件复议前置存在的合理性我国法律规定某些行政案件(土地、税务、商标、专利等专业性强和数量大的案件)以复议为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它之所以如此规定有其以下几方面的合理性:1、复议途径具有快捷的特点。下面我们以土地确权行政案件说明之。土地行政充分地体现了行政职权的运作,是一种包含了国家强制性意志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对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作出处理决定,
    2023-03-25
    175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处罚如何提出复议
    对于税务行政处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的,应当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该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一、交通违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依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求行政复议的受理期限复议机关对于当事人所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期限是六十日,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三、交通事故有伤亡责任还没划
    2023-06-25
    485人看过
  • 行政复议前置程序的实施对象及适用范围是哪些?
    行政复议前置程序的案件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的。确认自然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案件,治安管理处罚案件,对欠缴税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也可以依法申请减免税款依法审判。纳税人与海关发生争议的,应当缴纳税款,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有哪些(1)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行政复议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涉及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2023-07-01
    345人看过
  • 法律规定税收复议还前置吗
    法律规定税收复议不需要前置。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收争议基本特征1、税收争议的前提是税务争议的存在。2、税收争议的主体是有关国家机关。3、税收争议的客体是税务行政相对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4、税收争议须由不服税务行政处理决定的当事人提起。5、税收争议活动要以当事人全面履行税务处理决定为必要条件。一、税收争议解决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效率原则:这是基于税收成本的考虑,作为税收征管机关降低税收成本尤其重要如果成本过高级有悖于税务机关的为国聚财的任务。这里的税收成本不仅仅是指以货币衡量的经济成本,还有其他成本例如社会效应、税务机关的公信力、税收执法的威慑力等。
    2023-03-30
    10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复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税务行政复议包括的范围如下: (一)税务机关作出... 更多>

    #税务行政复议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裁定前置案件范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0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3、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审计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 4、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 5、反垄断 6、对价格违法的处罚
    • 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什么?怎么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8
      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即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它既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也是复议机关有复议审查权的税务行政行为的范围或受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的范围。从《行政复议法》及有关税收法律规范的规定看,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从可以申请复议和不能申请复议两方面确定。 (一)可以申请复议的事项按照《行政复议法》及有关税收法律规范的规定,复议机关可以受理申请人对下列税务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
    • 请问行政复议如何规定范围?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0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
    • 什么是税务前置的行政复议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26
      1、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税务复议前置的情形主要是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
    • 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前置条件和具体范围是如何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06
      你问的具体范围比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有些不是必须的,可以直接提出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