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人身伤残鉴定与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05:10:48 262 人看过

人身伤残鉴定与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1、侵害身体权造成的损害

侵害身体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

1.1对人体完整性的实质损害

1.2对人体形式完整的侵害

注:

这两种损害,都可能伴随着产生以下损失或者损害:财产利益的损失;财产利益的其他损失。例如,强行抽取人的血液、脊髓、精液等体液,虽然没有造成受害人健康的损害,但是恢复体力需要一定的经济力量;精神损害,即侵害身体对受害人造成精神痛苦或者人体疼痛的损害。

2、侵害健康权造成的损害

侵害健康权的直接损害,就是破坏人体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和身体功能的完善发挥。其表现形式为一般伤害、造成残疾和其他疾病。上述损害,可以产生以下的损失或者损害:

2.1医疗费损失

受害人的人体遭受损害,最主要的损失就是为治疗人身损害而支付的金钱。

注:

这是一种财产上的损失,这种损失是侵害健康权所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后果。

2.2误工费损失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不能正常进行身体没有遭受损害之前所进行的工作,就会造成预期财产利益的损失。

注:

1、这是侵害人身造成健康损害所必然引起的结果。

2、按照性质上说,这种财产损害是一种间接损失,是应当得到由于遭受损害而没有得到的财产利益。

3、在人身损害赔偿中,区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没有特别意义,因此,一般不强调这种损失的性质是间接损失。

2.3住院伙食费和营养费损失

人身遭受损害以后,需要住院治疗的,在住院期间,要增加伙食费上的支出,有些特别的人身损害,还要增加必要的营养,因此要增加营养费的支出。

注:

这些损失,也是侵害健康权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后果,是侵害健康权的直接损害后果。

2.4护理费损失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之后,如果行动不能自理,需要有人进行护理的,就要增加护理费的支出。

注:

这种支出,也是侵害健康权所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后果,是人身损害的财产损失。

2.5交通费损失

如果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之后,需转院治疗的,要支出转院治疗的交通费。即使是没有转院治疗的,受害人在受到伤害以后到医院进行治疗,也会有一定数量的交通费支出。

注:

这些支出的交通费,也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上的损失。

2.6住宿费损失

受害人在转院治疗中,以及护理人员在护理中,如果需要住宿,则要支付住宿费。住宿费的损失,也是人身损害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2.7残疾赔偿金损失

由于人身损害造成受害人残疾,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会造成受害人正常收入的减少或者丧失。

注:

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

2.8残疾辅助器具费损失

受害人因人身损害造成残疾,为了生活的需要,有些需要配置残疾用具。例如,伤害四肢造成残疾的,需要配置假肢;造成腿部残疾的,需要配置轮椅、拐杖等;致盲的,需要配置义眼等。配置这些残疾用具费的支出,是财产上损失。

2.9被扶养人生活费丧失的损失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造成残疾,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减少工资收入,除了对自己的生活造成损害以外,还会给其以前被扶养的人的生活造成损害,使其丧失生活费的来源。这种生活费来源的丧失,有的是全部丧失。例如受害人丧失全部劳动能力,丧失全部收入,因而使其原来供养的人的生活费全部断绝。有的是部分断绝,那就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收入部分减少,就减少的部分所供养的人的生活费,是生活费来源的部分丧失。

2.10精神痛苦和身体疼痛损害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必然会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和身体上的疼痛。这种精神损害的程度取决于侵害健康权所造成损害的程度。

3、侵害生命权造成的损害

侵害生命权,是造成了受害人的生命丧失,使受害人的主体资格消灭。

这是侵害生命权的最直接的后果。

生命权丧失所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以下几种:

3.1为救治受害人所支出的常规费用

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但是没有立即造成死亡结果的,会发生抢救、治疗等财产的损失,因此,在侵害生命权的损失中,有的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财产损失。这些损失与侵害健康权的这类损失是一样的。

3.2丧葬费的损失

受害人死亡以后,需要支出丧葬费,为寿衣、火化、殡葬、棺椁等支出的费用,为侵害生命权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3.3死者生前扶养的人生活费丧失的损失

死者生前扶养的人由于受害人的死亡而丧失生活费的来源,这种损失与致人残疾的残疾者以前扶养的人的这类损失是一样的。

3.4死亡赔偿金的损失

受到人身损害死亡的受害人,本可以凭借自己的技能取得大量的收入,但由于生命权的丧失,这一切都不再存在。对此收入的损失,应当认定为一种财产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3.5受害人近亲属的精神痛苦

侵害生命权,死者的近亲属因为丧失亲人而造成的精神痛苦,是这种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1: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耳朵受伤算几级伤残伤残鉴定如何赔偿
    耳朵伤残鉴定标准为双耳听力损失91dB的为四级伤残,双耳听力损失81dB的为五级伤残、双耳听力损失71dB的为六级伤残、双耳听力损失56dB的为七级伤残、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为八级伤残等。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耳朵受伤司法鉴定的相关标准是什么?轻伤司法鉴定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第四条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
    2023-08-01
    85人看过
  •  伤残鉴定后如何领取赔偿金?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在工伤鉴定后,获得赔偿所需的时间难以预测。但是,如果双方对鉴定结果无异议,就不再需要重新鉴定。此外,用人单位有义务协助劳动者,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其他补偿金进行核报,并在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帮助劳动者核实和申报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经过伤残鉴定后,得到赔偿所需的时间难以预测。双方对鉴定结果无异议的,不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双方已收到最终鉴定结论。那么用人单位有义务协助劳动者,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其他补偿金进行核报,并在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帮助劳动者核实和申报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 劳 动 者 提 出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时 , 如 何 核 实 和 申 报 伤 残 医 疗 补 助 金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因工伤导致残障时,可以享受伤残医疗补助金待遇。而在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如何进行伤残医疗补助金的核实和申报呢?首先,用人单位应当保留全
    2023-09-04
    290人看过
  • 人身伤残损害赔偿有何标准以及规定
    人身伤残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本文主要介绍人身伤残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计算公式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洗礼、赔偿指数来计算的。标准如下:关于多等级伤残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的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按照2002年公安部新出台的(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附则及附录B的规定,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是按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和赔偿指数等加计算。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公式如下:C=Ct×C1(Ih+∑Ia(∑Ia≤10%,i=1,2,3...n多处伤残)式中: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元;Ct――伤残赔偿总额,元;C1――赔偿责任
    2023-06-13
    78人看过
  •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是如何的
    人身伤残程度被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多处伤残的评定原则: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本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脑的结构损伤,智力功能障碍颅脑损伤导致极度智力缺损,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处于完全护理依赖状态1级颅脑损伤导致重度智力缺损,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处于完全护理依赖状态2级颅脑损伤导致重度智力缺损,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处于大部分护理依赖状态3级
    2023-04-21
    358人看过
  • 工伤伤残鉴定和人身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工伤伤残鉴定和人身伤残鉴定的区别:1、申请鉴定主体不同: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2、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也即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工伤鉴定申请者的申请;伤残鉴定的前提是,申请者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3、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工伤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工伤保险条例》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内容包括:工伤医疗终结期、停工留薪期确认、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申请工伤鉴定时需同时提交的材料有: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受伤评定》,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伤者精神状态、生理机能、街跑
    2023-08-11
    152人看过
  • 人身伤残评定赔偿基准
    人身受到他人损害的,可以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在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从定残之日起按照20年进行计算残疾赔偿金。如当事人年龄在60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人身伤残鉴定标准依据人身伤残鉴定标准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该标准依据里面对人身伤残等级也分为十级,各个级别都有做非常详细的分类说明:依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
    2023-07-13
    214人看过
  • 身体多处残疾,工伤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如何评定等级?
    许军是建筑集团装修公司的工人,2003年10月18日,他在拖拉机厂办公楼三楼窗外涂漆时,不慎从三楼窗外处摔到地面,当时昏迷不醒,经医院紧急抢救,才脱离了生命危险。医疗期满时,指定医院检查结果是:双肺叶切除和生殖功能重度损伤。问:工伤职工多处伤残的,如何确定伤残等级?答:对伤残复杂如何办,复合伤如何处理的问题国家评残标准已有规定。世界本身是复杂的,职业伤害也多种多样,工伤职工的残情的复杂程度是不能一概而论的。显然,国家标准不可能评列所有伤情,而我们可以根据10个等级的框架和其相应等级及残情进行评定。基本做法是: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的职工,或一个以上器官同时受到损伤时,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评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两项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根据这个评残原则,许军有两部位受伤,应首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评残,双肺叶切除单项评残为5级,生殖功能重度损伤单项评残亦为5级。根
    2023-06-07
    336人看过
  • 脾脏切除伤残赔偿如何规定的
    赔偿标准:赔偿数额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营养费、护理费、(如二人护理按二人计算)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医疗费按照住院期间的票据为准。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工资计算,如无固定收入按照当地上一年度的同行业标准计算。(各地不同。)计算至鉴定结果前一日。住院伙食按出差人员标准计算(按照当地标准)。营养费按照医嘱和当地生活水平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收入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当地护工标准计算。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残疾赔偿金按照鉴定结果赔偿20年从鉴定结果出来之日起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2023-06-18
    464人看过
  • 伤残鉴定赔偿与年龄有关吗
    在交通事故的赔偿中,与年龄直接相关的赔偿主要是d残疾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当事人做伤残鉴
    2023-02-23
    222人看过
  • 伤残等级的鉴定与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是怎样的关系
    伤残等级的鉴定之后才能计算赔偿。伤残是指因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的不同程度丧失。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
    2023-05-05
    471人看过
  • 人身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一样吗
    一、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一样的吗(一)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一回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的伤残等级鉴定应该叫劳动能力鉴定。(二)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三)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相关条款中,没有筋脉受损的鉴定标准,如果对该伤残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二、人身伤残鉴定的程
    2023-02-18
    309人看过
  • 人身伤残鉴定费谁出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初次鉴定的申请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则由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提起申请时预先垫付,日后在收取工伤待遇费用时一并向保险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索取。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初级鉴定有异议而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重新鉴定申请的,同样需要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由申请人预先垫付,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用则由申请人负担,重新鉴定申请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承担,而不再转嫁给用人单位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不一致,鉴定费用则由作出初级鉴定结论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
    2023-03-08
    378人看过
  • 司法鉴定十级伤残赔偿如何算
    一、司法鉴定十级伤残赔偿如何算如果是工伤十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二、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就是对伤者伤残做出一个等级划分,所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也就是交通事故法鉴定标准。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三、导致司法鉴定行业混乱的原因有哪些?(一)司法鉴定机构或部门种类繁多,设置极为混乱由于我国
    2023-04-30
    314人看过
  • 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赔偿如何规定的
    1、人身伤害精神损害赔偿是这样规定的: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一、精神损害赔偿有哪些作用1、精神损害赔偿的补偿作用虽然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无法用财产去衡量,但是,确立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就是以财产的方式去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对受害人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损失的赔偿,具有明显的填补作用,使该损害得以平复。2、精神损害赔偿的慰抚作用金钱作为价值和权利的一般尺度,可以成为满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的物质手段。尽管金钱赔偿无法弥补受害人的精神损害
    2023-02-27
    24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如何做伤残鉴定,人身损害赔偿鉴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7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的同时或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做伤残司法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
    • 伤残鉴定是按人身赔偿还是工伤赔偿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3
      第一、你的伤残鉴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级别)还是按照人身损害鉴定标准的伤残; 第二、两者之间的计算依据是不一样的,如工伤,可要求一次性伤残赔偿金12个月,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可要求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个月,如为人身,则需要考虑农村与城镇的标准;
    • 伤残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伤残鉴定如何进行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0
      伤残鉴定等级是由鉴定部门鉴定出来的,赔偿标准是以鉴定出来的等级来进行的。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 如何鉴定人身伤害伤残等级?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08
      人身伤害伤残等级的鉴定流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 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
    • 上海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23如何做出赔偿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23
      医疗费:按实计算;工伤康复费用:按实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人员住院期间住院治疗天数乘20元;交通食宿费:按实计算;辅助器具费: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相应机构结算;停工留薪待遇:工伤或职业病暂停工作治疗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护理费:按实计算;物损费:按实际损失计算;鉴定费:按照政府指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