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二次住院非旧伤复发如何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08:26:46 466 人看过

一、工伤二次住院非旧伤复发如何办?

工伤二次住院非旧伤复发可以住院治疗,并且再次的申请工伤复发认定。并且工伤复发后,劳动者需要进行治疗的,是没有时间规定的,经过鉴定需要工伤复发的,可以享受相关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再受理其本次伤残的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复发认定:

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

3、《鉴定结论书》;

4、《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

5、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

二、工伤复发期间的住院治疗费用应该由谁出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受到伤害,那么是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工伤劳动能力的鉴定的厕鼠,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作出的明确规定。同时还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如果工伤复发的话,是需要进行工伤复发认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工伤二次住院非旧伤复发如何办?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1: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工伤旧伤再次复发的应对方法
    工伤旧伤复发之后需要保留劳动关系,并予以合理的分配。工伤鉴定为1-4级的要保留劳动关系之后,退出自己的工作岗位;5-6级的,要给安排合适的工作,没有合适工作的,可以发放津贴或者是结束合同之后一次性结清;7-8级的,如果合同期满之后,就要一次性付清补助金。职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务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不可以单方面提出解约。工伤关于旧伤复发的条例内容是什么?工伤关于旧伤复发的条例内容是明确的规定的,如果存在旧伤复发的话,需要进行鉴定,然后对此进行工伤待遇的发放。《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工伤职工治
    2023-07-01
    51人看过
  • 职工工伤致残"旧伤复发"应如何处理
    职工赵某在国有性质的A公司工作,于1998年1月后,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10级。A公司认为:到2002年6月,从伤残至今已经4年5个月,且连续病假已达1年10个月,超过了正常医疗期。为此,A公司通知赵某上班。职工赵某认为自己不上班是有客观原因的,工伤虽经鉴定,但现在旧伤复发,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每次治病或住院,都有正规医院的病假手续,理应享受。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下,A公司作出了医疗费报销70%,发放按病假工资标准执行的决定。赵某则委托代理人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仲裁机构责令A公司全额报销其治疗期间的医疗费和补发工资的差额部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后经调查发现,赵某每次治疗休息都有医院证明,且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认为:现伤情与老工伤有关,由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裁决A公司全额报销赵某治疗阶段的医疗费用,补足其工资的差额部分。首先,根据《宁波市企业工伤保险办法》第十七条规
    2023-06-10
    432人看过
  • 工伤旧伤复发申请怎样办理
    一、工伤旧伤复发申请怎样办理?工伤旧伤复发的,需要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属于工伤复发的,可以享受相关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二、工伤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
    2023-06-16
    435人看过
  • 旧伤复发,算不算工伤
    因工作原因旧伤复发是否算工伤需要具体分析。员工旧伤复发,如果并不是在本单位的工伤复发,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无法享受工伤待遇。如果是突发事故造成的旧伤复发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一、医疗事故能不能算上工伤医疗事故不算工伤,工伤的认定标准是:(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
    2023-04-06
    453人看过
  • 非工伤部位旧伤复发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实践中还要看该旧伤是否由于工伤造成的,如果是之前就因工受伤,治疗后又复发的,可以按照工伤处理。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四)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6、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
    2023-04-11
    463人看过
  • 员工工伤旧伤复发鉴定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不受理的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的全部材料。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一、工伤旧伤复发怎么提出鉴定申请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2、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即1993年8月1日,下同)前,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并已经劳动保障行政确认发出《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的,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3、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后,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4、职工退休后
    2023-03-21
    291人看过
  • 交通事故是工伤旧伤复发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发生后,认定工伤时,旧伤复发的,待遇不变,也就是正常发放。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被认定为工伤的待遇包括哪些被认定为工伤的待遇包括: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二、工伤期间工资怎么发的如果员工工伤的,用人单位是要负责的,需要进行工伤认定鉴定,确定工伤伤残程度。员工在工伤期间,工资也需要发放。工伤期间的工资标准,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发放。《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
    2023-03-26
    317人看过
  •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由谁确认,市工伤人员旧伤复发鉴定指南
    一、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有谁确认?对于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二、市工伤人员旧伤复发鉴定指南(一)受理条件(范围)工伤人员在工伤医疗期终结之后,仍在原受伤单位工作,或在原工伤单位或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工伤退休人员,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二)需要提供的资料申请工伤旧伤复发鉴定须填报《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1、《广州市职工申请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旧伤复发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3、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4、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5
    2023-05-05
    51人看过
  • 十二年前工伤骨折旧伤复发索赔40万
    12年前,他在架设电线时不慎摔落,导致多处骨折,后经治愈,达成赔偿协议,事故双方原都以为案结事了。岂料,12年后,他又因旧伤需进一步手术治疗,面对高额医疗费用,他还可以从事故责任方获得赔偿吗?6月19日,靖江市法院审结了这起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审判决由事故责任方赔偿后续各项费用合计89103.64元。电杆断裂意外受伤他叫江兴坤,系原靖江县长里建筑公司的临时工。1993年5月13日上午,江兴坤受公司的指派,为靖江县供电局靖城供电所架设电线,架设活动由供电所负责指挥。在施工过程中,因水泥电线杆断裂倒塌,正在电线杆上作业的江兴坤等三人从电线杆摔落受伤,致江兴坤双下肢股骨、髌骨、肋骨等多处骨折,并住院手术治疗。事故发生后,原靖江县政府决定由县经济委员会牵头,会同劳动局、总工会、检察院、扬州市供电局成立事故调查组。同月,调查组作出了《关于5·13断杆倒塌伤人事故的调查结论》。结论为:1、断裂倒塌
    2023-06-10
    201人看过
  •  旧伤复发是否因工伤而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这段内容讲述了因工作引发的旧伤复发导致职工受伤的案例。根据规定,该职工应视同为工伤,单位应在30天内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从中可以看出,用人单位有责任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并在员工受伤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于工作引发的旧伤复发,这位职工原本在军队服役,因战斗或公务负伤致残,并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应当视同为工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 作 致 残 是 否 视 同 工 伤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而工作致残则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残疾,但并不一定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的伤害。因此,工作致残并不一定视同工伤。在判断工作致残是否视同工伤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残疾程度、残疾对生活和工作影响程度、以及残疾与工作
    2023-09-04
    167人看过
  • 工伤复发认定是怎样的,工伤旧病复发了怎么办
    进行工伤复发鉴定:1、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2、工伤复发前鉴定为5-6级的保留用工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残津贴。但职工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3、工伤复发前鉴定为7-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据上述叙述,可根据复发前期的工伤等级来判定可否终止合同工伤旧伤复发怎么办?《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
    2023-02-17
    383人看过
  • 工伤九级二次复发工伤怎么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具体赔偿如下:一、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
    2023-08-16
    453人看过
  • 鉴定为5~10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如何处理
    范文系钢铁厂工人,2002年11月27日在工作中被砸伤腰部,造成腰椎压缩性骨折。范文受伤经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03年5月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9级。2004年1月9日因旧伤复发,又住进医院治疗,2个月后伤愈出院。范文旧伤复发住院治疗期间待遇应如何处理?范文旧伤复发住院治疗期间仍应按过去发生工伤那样,享受因工待遇,其待遇包括:(1)享受因工医疗待遇。范文住院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住院治疗期间由企业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2)范文住院期间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2023-06-10
    417人看过
  •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由谁确认?
    对于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一、工伤认定需要多长时间一般来说都是15天到60天左右,当然,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2023-06-26
    42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工伤时未住院旧伤复发算不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0
      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
    • 工人受伤辞职后旧伤再次复发,工伤辞职后旧伤复发怎样办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24
      工伤事故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 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 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 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 4、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劳动争议仲裁,主张工伤赔偿,用人单位除了应支付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和治疗与休养期间工伤津贴外,还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终止用工人得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
    • 工伤二次鉴定旧伤复发要怎样做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30
      如果工伤二次鉴定旧伤复发的话,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后,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 旧伤复发属于工伤吗旧伤复发最高人民法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3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 (一)项“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 第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后,发现原告或者第三人在提起行政诉讼前已经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
    • 六级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如何进行一次性伤残补助,工伤二级如何赔偿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8
      六级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重新鉴定为二级伤残,因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工伤人员负伤时肢体或生理受到损伤给予的补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重新计算,但可按二级伤残享有伤残津贴,按鉴定的护理等级享受生活补助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