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怎么行使担保既有人保又有质押担保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09:03:04 304 人看过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一、担保人代偿后有没有抵押权

担保人代偿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但不能取得主合同的抵押权。《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二、保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保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主要在于提供的担保财产不一样。保证人一般是提供资金,担保人可以提供资金担保也可以提供实物,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而担保有一定的不同,具体而言即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以某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5日 13: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既有保证又有物可以参与担保吗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既有违约金又有逾期利息可以同时主张吗既有违约金又有逾期利息可以同时主张,违约金的规定强调了违约金的补偿性理念,同时有限地承认违约金的惩罚性,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这符合民法中的损失补偿原则。逾期利息虽然具有惩罚的性质,但其本质上是借款合同产生的孳息,所以利息和违约金的规定并无冲突,约定符合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
    2023-08-15
    454人看过
  • 房屋抵押贷款时亦有人做担保如何行使担保权
    房屋抵押担保银行贷款,房产证未办理下来,银行可否实现抵押权?房屋抵押贷款担保的同时又有第三人做担保,房产证未办理,是否追究第三人的担保责任?本案中,债务人被告林某在贷款购房后一直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未取得房产证,在法律上其房产所有权欠缺法律保障,进而可能影响债权人抵押权的实现,故而债权人某银行不服一审判决,以该事实为理由提出上诉,主张抵押担保未生效,要求保证人房地产公司承担连带贵任。很明显、在人的保证与物的担保同时并存,而物的担保又是债务人提供的情况下,物的担保如果无效,则债权人即可直接对保证人主张其担保债务的全部连带责任。本案当事人三方签订了一份购房借款合同,由银行借款给购房人林某,由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公司为借款人林某提供保证,并由购房人与银行另行签订房屋抵押合同,而该两合同签订时,购房人并未取得房产证。类似于预售房屋抵押贷款这种按揭贷款的方式,即买方在支付首期房款后,由贷款银行代买方向
    2023-05-05
    275人看过
  • 债权有担保怎么执行呢?
    如果债权有担保,担保债权人可以与担保人协议以担保物折价来实现债权;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担保物所得的价款来优先受偿。在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的价款部分归担保人所有,不足部分则由债务人承担。一、可以执行抵押物以外的财产吗可以执行抵押物以外的财产。抵押担保人的抵押物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的,不能执行抵押人的其他财产,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债务人的无法清偿的,可以执行债务人的其他财产。二、欠钱离婚可以保住房子吗如欠的钱是夫妻共同债务,而且是以房屋作为抵押担保的,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支付债务的,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
    2023-03-19
    131人看过
  • 贷款质押担保和贷款抵押担保有什么区别?
    抵押包括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受权利抵押标的之限制,该权利的性质为依附于土地所有权上的使用权,是一种不动产上的权利。贷款质押担保是将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占有的维持作为优先受偿权的担保方式,设定质权的权利,不能与质权的性质相冲突。质权为设定于动产上的担保物权,而不能在不动产上设定质权,故设定质权的权利往往限于动产上的权利。住房公积金贷款质押担保的方式(一)保证担保由保证人(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保证合同。(二)抵押担保借款人可以用本人或第三人拥有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物属共有财产时(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有财产),应提供全部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借款人以第三人房产作抵押物的,应出具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或承诺书)。(三)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借款人或他人以个人住房公积金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当达到贷款额度
    2023-08-09
    296人看过
  • 债务人逃跑后担保人又担保又逃跑怎么办?
    债务人逃跑担保人的负责分为不同的情况。如果保证人在合同当中对保证份额的有双方的约定的,则保证人应该按照合同中国所约定的份额承担对应的保证责任,保证人之间是不用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是如果保证人在所签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的份额,那么保证人之间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其次要看担保期限有没有到期,如果到期则不用负责。一、朋友帮你贷款别人不还怎么办帮别人担保贷款别人不还的,如果是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担保人要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的,则债务人不还款担保人就要偿还债务。《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女子买房父母一人担保可以吗女子买房父母
    2023-04-12
    242人看过
  • 有抵押、质押担保的债权,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
    有抵押、质押担保的债权,债权人或者占有质押物,或者在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对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具有比较现实的物质基础,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一般不会给债权人造成损害。只有在抵押物、质押物折价或变卖之后,抵押物或质押物的价值不足以清偿债权时,债权人才会受到损害。因此,在债权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情况下,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并不会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故债权人无行使代位权的必要,应规定不能行使代位权。这样既可以防止债权人滥用权利,对债务人的权利进行不必要的干预和限制,也可减少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但抵押、质押不足以保证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就不足部分可以行使代位权。一、什么是合同保全中的代位权?法律如何规定?所谓的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权利行使时,债权人为使自己的权利不落空,可用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我国《民法典
    2023-03-07
    198人看过
  • 有限合伙人的质押担保行为有效吗
    一、有限合伙人的质押担保行为有效吗有限合伙人质押财产担保债务有没有效,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质押动产,动产交付时质权设立。如果质押财产权利,需要登记的,办理登记后质权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生效时间】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第四百四十二条【有价证券出质的质权的特别实现方式】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质权人的权利有哪些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
    2023-04-18
    149人看过
  • 抵押物担保人有什么担保责任
    有抵押物的担保人也要承担责任。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反担保的类型有哪些反担保的类型有:1、担保,是指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让抵押财产的占有,以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给债权人,或者将其财产权移交给债权人控制,以动产或者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二、保证人和担保人有何区别保证是指保
    2023-04-12
    246人看过
  • 质押人和担保人,是谁的责任呢?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是追偿权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担保人在其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案例】陈某和邹某于2012年12月18日登记结婚,2015年10月29日登记离婚。陈某购买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向银行申请贷款260000.00元。2012年3月28日,陈某作为借款人和抵押人、某公司作为阶段性保证人与作为出借人、抵押权人和被保证人的银行在该行签订了《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当天,银行向陈某指定的收款人公司账户的收款账户转账260000.00元。随后,在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过程中,到2017年3月24日,陈某连续逾期12期。因此,一家支行从一家公司账户的账户中扣除了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和复利666、60元。同月28日,某支行
    2023-08-07
    346人看过
  • 质押担保有什么范围吗
    质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担保就是债务人可以用自己享有所有权的动产或合法的权利凭证作为质物交债权人占有,或者第三方也可以用自己享有所有权的动产或合法的权利凭证作为质物交债权人占有而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一、质权人的权利有哪些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1、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2、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有请求出质人支
    2023-03-10
    188人看过
  • 保证担保、抵押物担保、质押物担保三者的区别
    保证担保是第三人介入的担保形式,而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则均是以一定的财产或物权作为担保物的担保形式。抵押物担保与质押物担保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抵押担保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债权人依然可以保管和使用抵押物,担保期间财产的损失由债务人负责,而质押担保则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权,由债权人保管,期间财产的损失由保管方即债权人负责;其次,抵押担保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才有效,而质押担保则只要转移财产的占有权即可;此外,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在担保财产的形态上也不同,前者包括了动产和不动产抵押,而后者则一般是动产或权利的转移。一、抵押物失效担保还具有效力吗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所以抵押物失效的,抵押担保也失效。抵押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等特征。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表现在,担保物毁损、灭失而受有赔偿金或者保险金等时,担保物权人得就该担保物的代替物即损害赔偿金或者保险金等行使权利
    2023-03-04
    111人看过
  • 抵押担保属什么性质的担保
    一、抵押担保属什么性质的担保抵押担保是属于担保物权的担保,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与债权人签订抵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二、土地抵押权登记的效力表现(
    2023-06-17
    433人看过
  • 银行没有抵押担保人怎么执行
    一、银行没有抵押担保人怎么执行银行债权没有抵押担保人时,债务人不还款的,银行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如果不执行判决书的,银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债务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义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
    2023-04-18
    151人看过
  • 质押担保担保时限的比例都有哪些
    质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移交债权人控制。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或者出售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格优先受偿。1、质押担保的时间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的质权在动产交付后设立,权利质押的质权一般在质押登记后设立(如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基金份额和股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等。);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优先受偿拍卖或者出售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2、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区别1、标的物不同质押的标的物是动产与权利,而抵押的标的物是不动产2、对标的物是否转移占有的规定不同质
    2023-08-08
    25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借款合同既有物质质押有人担保又有人担保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7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既有抵押又有保证和担保的顺序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29
      该情形属于混合担保,混合担保中的优先偿付顺序一般是有约定的从约定,不必区分担保类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当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时候怎么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24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民法典》生效
    • 贷款合同既有抵押又有担保怎么办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2
      1、借款合同既有抵押物担保,又有人担保的,按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的,债权人自己提供抵押物的,首先实现抵押权,第三人抵押的,由债权人自行决定怎么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
    • 民法典中有抵押权又有担保权怎样行使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4
      1、同一债权有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时,如果有约定的,按约定顺序行使担保权,如果没有约定的,债务人自己抵押财产的,债权人要先行使抵押权,如果都是第三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自行选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