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途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9:21:00 251 人看过

scriptsrc=/adfile/activeinfotop.js>

据了解,我国目前已有1/3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仅跨地区流动的农民工就约有1亿人。农民工作为城市发展劳动力不足的有效补充,已经成为城市产业大军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城市不可或缺的就业主体。但是,过量的农民工进城,也给城市管理和建设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如何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现已成为当前政府最为关注的难题之一。

本文根据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难的现状,从地域的角度谈几点思路。

就地就业大力推行农业产业化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应首先保证在当地农业生产正常化和农产品产出最大化的基础上进行。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不能以牺牲我国粮食生产为代价。

要保证农村剩余劳动人口分流的合理性,首先必须要保证的是农村生产集约化、机械化,大力推行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民的土地收入,使撂荒打工者能够最大限度地留在当地参加农业生产,并获得合理的较高收入。这就要在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精细加工,发展特种特养等高效农业的基础上,走农业产业化之路。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防止青壮劳动力大量外出带来农村社会生活的动荡,避免可能出现的“荒村”现象。同时,它还有利于打破城乡阻隔和工农商业之间的差距,实现城乡之间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区域优势的发挥,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因此,应把农业产业化作为改造农村社会,发展农村经济的主要工作来抓,作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其次,国家在政策上应该给予发展农业产业较大的倾斜。如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农贷款力度应有所加强,鼓励农民承包土地,并进行精细化生产,扶助农民自愿的种植高效农作物,提高农民收入。

第三,要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以地方特色产业,带动周边地区联合起来,发展区域经济合作,结合地方特色形成产业群落,以吸纳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

就近就业大力发展小城镇建设推行农业产业化可以解决很大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业,但受地方资源和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必然还会有一部分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在大中城市就业容量有限的情况下,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已经引起不少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

从根本上说,城市化是现代化不可逾越的阶段,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在21世纪全球化时代,我国城市化水平仍然很低,2001年,我国城市化率只有37%,落后于世界和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

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向,往往集中在北京、上海、深圳及各省省会等大中城市,流向单一,而且集中,大城市的就业竞争压力越来越大,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因此,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的疏导问题,必须尽快另想出路。

通过小城镇建设来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是未来解决农业人口就业问题的主要对策,它可以避免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过于集中大中城市的问题,就近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

大力发展小城镇,要根据当地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在产业发展形成规模的基础上,经过详细科学的论证,因势利导,自然促成城镇的发展。同时,要通过政策扶持,积极培育乡镇企业的发展,以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带动当地就业。政府部门通过合理规划,就地发展规模适当的小城镇,既可以解决乡镇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问题,同时又解决了乡镇企业职工生活学习的后顾之忧,还可以就近吸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人口的就业,可谓一举三得。

进城就业让农民工成为城里人就地解决、就近解决,可以分流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但是,对大城市的向往和大城市苦、脏、累、险和服务业存在的大量劳动力空缺,对于广大农民来讲,依然存在极大的诱惑。因此,如何加强对进城农民工的就业和管理问题,就是当前大中城市面临的重要课题。

首先,必须打破城乡界限和城乡差异,打破户口、地域等就业限制,使农民工能够和城里人平等竞争、平等就业、平等生活、平等居住,使其安心、放心地融入到城市建设之中,成为城市不可或缺的就业力量,最终完成从城市边缘人到准城市市民再到市民的过程。

其次,对农民工管理应由过去的单纯的输出输入向就业服务转型,向他们提供更加人性化、更周到的就业服务,并让他们逐渐参加社会保险,享受与城里人平等的社会福利,使他们尽快有效融入到整个城市当中去。

第三,还要加强农民工的就业技能培训。使农民工通过培训机构,尽快掌握城市生存技能,完善自身知识结构,使其能够在城市获得更大、更好的发展,据报道,我国有8.7亿农村人口和4.8亿农村劳动力,但受过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村劳动力仅占农村劳动力总量的9.1%.为农民工提供培训机会,使他们掌握非农就业的技能,对他们在城市就业至关重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送岗位下乡,促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记者1月10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海南决定于2月1日至3月15日在全省统一开展春风行动,服务对象主要为有转移就业意愿和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以及各类有招聘用人需求的用人单位。据了解,春风行动中,海南将通过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发布就业信息、组织就业培训、举办专场招聘会、开展劳务协作、清理职业介绍中介市场等活动,为农村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服务和维权支持,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人员尽早落实就业岗位。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活动开始前,开展企业用工情况摸查,了解企业用工规范情况,并收集空岗信息。对在劳动时间、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方面规范可靠、群众满意的用工单位,向社会重点推荐,并优先满足其用工需求。同时,深入乡镇、村和务工人员聚集的地方,宣传就业政策和专项活
    2023-06-09
    453人看过
  • 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区就业补贴办事指南
    一、郊区农村富余的劳动力跨地区就业补贴办事指南事项名称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区(县)非农就业补贴设定依据1、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若干意见(沪劳保就发[2007]9号)2、关于实施“离土农民就业促进专项计划”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5]18号)申请条件就业补贴的对象,是指本市处于劳动年龄段中,具有劳动能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和郊区农村征地劳动力:1、户籍在闵行、宝山、嘉定、浦东、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等区县的偏远地区。2、在户籍地以外的区县就业,与实际用人单位(劳务输出公司、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和公益性劳动组织除外)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3、在非农产业的全日制岗位就业,月工资收入不超过本市城镇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办理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023-03-02
    412人看过
  • 浅谈新形势下农村电力安全
    一、农电安全管理现状目前,农电体制改革已基本完成,农村供电所全部移交市(县)供电企业直管。原来的农村供电所普遍都存在以下问题:1、管理水平低。由于许多农村供电所一直没有很好地实行行业管理,许多工作尚未理顺,规章制度定立不健全,制度执行起来较马虎松散,企业管理水平相对较低下。2、产权不清。在农电体制改革过程中,由于任务重、时间短,造成在农电资产移交时,手续不全,维护分界点不清楚,给日后农电工作带来极大的隐患。3、设备残旧。农村供电线路残旧,电能损耗严重。配电变压器多是老式高损变压器,且供电线路长、线径小。虽然农网改造已将一部分的线路、配电变压器进行了整改,但由于缺乏资金,有相当多的农电设备未能得到更新改造,设备残旧老化问题长期未能解决。4、维护范围大。农村用电的特点是用户分散,农村电力设备面广、点多、线长。5、人员素质低。农电职工,由于在招工时,不注重素质要求,把关不严、来源复杂,再加上企业
    2023-06-06
    488人看过
  • 山东潍坊力促农村劳动力就业
    记者昨天从潍坊市就业培训学校获悉,目前,依托该校,上半年我市已免费培训市区和库区农村劳动力6000多人,通过培训,80%的农村劳动力成功实现了就业。按照计划,今年下半年,市就业培训学校还将再免费培训农村劳动力6000人,全年培训1.2万人。目前,招生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据了解,为农村劳动者提供有效培训和服务,提高其就业技能,是促进其向非农业转移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重要途径。为加快市区农村劳动力转移,从2005年开始,我市依托市就业培训学校对市属六区以及库区农村劳动力免费培训,迄今已培训2.2万人。潍坊市就业培训学校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市场需求,下半年培训专业,包括微机、会计电算化、针灸推拿、建筑工、面点制作、物业管理、厨师、美容美发、创业培训等,这些专业培训少的仅需30天,多的也只要45天,学费全部由市财政补贴,农民免费接受培训,学员结业经鉴定合格者,发放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优先推荐就
    2023-06-05
    440人看过
  • 浅谈农村安全用电
    最近几年,每年都有触电身亡事故,无一例外的都说是不幸、不慎、意外触电。在农村触电死亡后没人探究事故的真正原因,更没有人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总认为死者已死,没必要穷追猛打自讨苦吃,可是当你看到一具具冰冷的尸体和一声声撕心裂肺的痛哭,了解到死者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家里的大梁倒了,一个家庭可能到此解体,如果有人提醒就有可能避免一个家庭的解体,本文就针对目前农村用电安全谈谈一点想法和建议,供参考。安全的实质就是防止事故,消除导致死亡、伤害、急性职业危害及各种财产损失发生的条件。作为安监人员,我们安全管理的工作中心就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这也是避免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的有效手段,但是造成人失误和物的不安全这一直接原因的原因却常常是管理上的缺陷造成!管理缺陷虽是间接原因,但它却是背景因素,而又常是发生事故的本质原因。按海因里希的多米诺骨牌原理阐述伤亡事故五因素:社
    2023-06-06
    350人看过
  • 是“剩余劳动力”还是“优秀劳动力”转移
    西方许多发展经济学家都曾论述过劳动力转移的问题,如刘易斯的劳动力无限供给理论,古斯塔夫·拉尼斯—费景汉的均衡增长理论,迈克尔·托达罗的劳动迁移与城市失业模型等。由于他们对发展中国家劳动力转移的研究是基于共性的研究,忽视了各个国家的差异性,因此其理论只能是理论之理论,不能被某个具体的发展中国家所直接运用。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具有很多的独特性,在寻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的过程中,可以借鉴西方经济学中被普遍认可的一般性结论,同时也要联系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独特性。关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发展经济学一般认为,劳动力转移的过程可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阶段。在此阶段,农业总就业人口减少,但总产量不变,人均产量提高;第二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全部转出后的阶段。在此阶段,农业总就业人口减少,总产量同时减少,但由于不考虑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城
    2023-06-09
    441人看过
  • 农村低保劳动力就业援助证
    受理机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76-88201858办理期限社区公示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581号社保综合楼五楼设立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的通知(浙政发〔2007〕21号)材料明细农村低保家庭证明资料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流程重点帮扶对象为农村低保家庭中的劳动年龄段内,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上述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登记并申领《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凭证在全省范围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各地要将实施农村低保家庭就业援助列为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乡镇和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摸清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数量、劳动能力、就业愿望等基本情况,制定就业援助计划,开展针对性的服务。《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由市、县(市、区)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权限核发。
    2023-05-29
    73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做好山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已由单纯从事农业转移到二、三产业,但是,山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与沿海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搞好山区农村就业,对于充分开发利用劳动力资源,提高山区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全省经济平衡发展,保证我省二十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有着重要的意义。为了进一步做好山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市、县政府特别是山区市、县政府要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乡镇劳动管理机构和就业服务网络,摸清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将农村就业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规划统筹安排,逐步使农村就业制度化、规范化。沿海经济发展较快地区要积极支持帮助山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组织企业安排接纳山区劳动力。全省山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具体工作由省劳动厅负责组织实施。二、山区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工作,必须贯彻“国
    2023-06-10
    131人看过
  • 浅析遏制农村一户多宅现象的有效途径
    1986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之前,由于农村宅基地缺乏有效的法律约束,导致农村一户多宅现象比较普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新宅基地房屋建成后未按期搬迁入住,依然居住在老宅基地;二是新宅基地房屋建成迁入居住,但老宅基地依旧占用;三是新宅基地房屋建成迁入居住,但老宅基上的旧房未拆除或部分拆除;四是继承或购买别人的房产多占宅基地;五是新宅基地审批划拨后,由于种种原因长期荒芜未建。长期以来,由于农村宅基地管理不到位,乡(镇)、村组干部依法管地用地意识淡薄,村镇规划滞后,村组干部对村内的空闲地和旧宅基地,未能及时进行开发整理,长时间由原户居住,一些村民因迁出等原因将自己的宅基地房屋进行变卖,而不履行合法手续,村组干部不及时制止,也未向土地管理部门汇报,对个别地方存在未批先建等非法行为,少数村组干部以各种名目从中收取费用后置若罔闻,导致形成既定事实。80年代中后期,由于农村
    2023-06-10
    327人看过
  • 浅谈农村电网企业反窃电工作
    农村电网农村电网用电具有很强的季节性。正是由于这样的特点,每年的夏季和冬季出现负荷高峰,电网运行的稳定性下降,电网窃电现象也频繁出现。尤其是农村电力排灌、居民生活的空调和取暖用电等窃电现象较为突出。因此,电网企业每年实施2-3次的打击窃电行为专项行动,不但有利于遏止窃电行为的发生,而且能提高电网安全运行的可靠性,也是提高电网企业经济效益的良好对策。那么,农村电网企业如何抓好反窃电工作,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弄清用户窃电的原因用户窃电的原因有多方面。一是用电户本身法制观念不强。正是由于长期以来,电力企业把电力作为一种社会公益性事业进行宣传,使得广大用电户认为供电企业供电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而对电是商品认识不够,思想意识不强;对窃电的违法性认识不明确,对窃电所造成的危害性更认识不足。二是用电户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对于很多用电户来说,电费是其生产经营的一大成本,尤其是一些能耗高、经济效
    2023-06-06
    260人看过
  • 浅谈实现财政审计全覆盖的五种途径
    作者:刘颖2010-3-2410:21:33来源:湖北省竹溪县审计局温总理指出,审计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笔者认为,按照总理的指示,终极目的是实现财政资金审计的全面覆盖,为此,审计部门要积极贯彻总理指示,在工作中赋予实施,把全部财政性资金纳入审计监督视野,统筹安排预算执行、民生资金、经济责任、扩大内需资金、政府决算、政府投资等财政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在工作中做到五个结合,形成目标统一、内容衔接、层次清晰的操作体系,充分发挥审计的职能作用,实现财政审计全覆盖。一是做到预算执行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调查相结合。按照审计计划,对纳入预算执行审计的单位,严格按照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审计,并视违纪情况分类处理处罚。对未纳入预算执行审计的单位,进行同级财政管理和非同级财政管理的分类,对属同级财政管理的单位再
    2023-04-24
    138人看过
  • 浅谈农村建筑事故的赔偿
    建筑事故分为发生在城镇的事故和发生在农村的事故,发生在城镇的建筑事故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即可,而发生在农村的建筑事故处理起来就相对地比较困难。本人在该文中,对农村处理建筑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和责任的划分两大难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仅供同行参考。建筑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人的过失或意外情况而造成施工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事故叫建筑事故。建筑事故有以下几个特征:1、事故是发生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施工过程主要包括建造和安装两个方面。建造是指对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进行营造;安装是指与工程有关的线路、管道、设备的装配及装修、装饰行为。只有在这两个环节中发生的事故,才能叫建筑事故;如工程竣工验收后房屋倒塌而发生的事故,不属建筑事故的范畴。2、事故发生在建筑施工的工作区域内。这个工作区域既包括施工的现场,也包括施工原材料和施工设备及机械的运输途中。3、受害人为施工的工作人员
    2023-06-12
    440人看过
  • 农转非劳动力就业
    内容提示:农转非劳动力就业的方针政策农转非劳动力就业有关待遇自谋职业手续的办理农转非劳动力失业管理有关规定(一)农转非劳动力就业的方针政策1.转非劳动力的就业应当坚持征地单位优先招用、劳动者自主择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2.征地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优先招用转非劳动力。乡镇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条件的,可以吸纳转非劳动力就业。鼓励用人单位招用转非劳动力。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转非劳动力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服务。(二)农转非劳动力就业有关待遇1.转非劳动力在征地时被单位招用的,征地单位应当从征地补偿款中支付招用单位一次性就业补助费;转非劳动力自谋职业的,一次性就业补助费支付给本人。2.一次性就业补助费不低于下列标准:(1)转非劳动力年满30周岁、不满40周岁的,为征地时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倍;(2)转非劳动力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为征地时本市月最
    2023-06-05
    152人看过
  • 浅谈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
    口头变更劳动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可见,变更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但《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没有以书面形式的变更劳动合同就无效。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按照上述两条规定,可以得出结论:如果口头变更劳动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并超过一个月的,且变更内容是合法的不违背公序良俗的,那么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上对其认可。但如果没有书面形式变更,又没有实际履
    2023-06-17
    166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浅谈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哪些措施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3
      政府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具有主导作用。《残疾人保障法》第31条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一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二条第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优惠政策和具体支持措施,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
    • 浅谈劳动者辞职方式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4
      劳动者辞职的方式有三种: 1、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双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补偿。 2、员工主动辞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补偿方案,实现离职。 3、满足法定条件的无条件辞职。只要员工按法定程序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滞留员工,除非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才可以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
    • 浅谈幼儿园教师劳动合同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16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教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教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教职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教职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买家就剩2万多的余款没给我有何种合法途径可以提前过给买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7
      既然有房产证,为何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您到房管局咨询一下,看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合法的房产应该能办理过户手续。只是您需要交纳营业税。合同可以公证,但买家不会把钱给您的。因为办理过户手续,需要交纳一笔不小的费用,你们合同约定是谁交纳了没有/
    • 浅谈业主方与甲方的区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5
      业主方与甲方的区别如下:合同中,一般都有甲方、乙方,但有些合同中不一定有业主方;即使合同中有业主方,但业主方不一定是甲方,还有可能是乙方。上述两点可以归纳如下:合同不同,甲方不尽相同;有业主方的合同,不管业主是甲方或乙方,他就是业主方;甲方不一定是业主,业主也不一定是甲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