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土地使用性质为集体可以交易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7:16:15 74 人看过

拆迁安置房因土地性质不同而分为三种类型: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统称全产权房屋);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统称有限产权房屋),其中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不能上市交易,全产权房取得房产证后,可上市交易,有限产权房在补缴土地出让款后才可上市交易。

一、划拨自建房可以买卖吗

划拨自建房一般可以买卖。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住房,多出现在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类型中。划拨土地上房屋并非完全不能买卖,如果所述土地系国有划拨土地,划拨土地上的住宅因买卖申请登记的,首先应该向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申请,并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还须向国家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

二、农村拆迁安置房属于什么产权

农村拆迁安置房属于小产权房,其规定为:

1、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且用于安置疏解居民的首都功能核心区对接安置房,产权性质为经适房产权;

2、这些安置房不受普通经适房交易限制;

3、普通经适房购买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满5年的按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的政策补交土地收益,最高需补交同地段相似商品房价差的70%。

三、土地出让金 二手房

1、二手房买卖缴纳土地出让金是根据土地性质来缴纳的,一般的商品房都是没有土地出让金的,因为开发商在拿这块地的时候是出让购买所得,就相当于已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了。2、如房改房、拆迁安置房、公房等一般是划拨用地,划拨用地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就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这个土地出让金的金额根据当地的国土局来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1: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房相关文章
  • 国有土地可以和集体土地置换吗
    国有土地可以和集体土地置换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是国家在一定年期内,继续向土地使用者无偿提供生产经营的场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按照划拨方式获取的国有土地应该补交土地出让金。如果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可以与政府协商进行土地间的等面积置换,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对国有土地不具有处分权,处分权就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由原做出划拨决定的机关收回国有土地。国有土地可以置换成集体土地,《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置换需满足条件: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
    2023-03-03
    159人看过
  • 集体土地集资建房征收土地使用税吗
    根据我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农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得出让、转让。而小产权房的土地性质就是属于宅基地,不能够在市场上流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交易时土地使用权随同房屋所有权同时转让。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小产权房虽然具有财产转让行为,但是,并未形成事实上的土地转让行为,并不是包括财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一起转让的完整的房产转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
    2023-08-17
    481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方法有哪些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是不得出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转让;但是,只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且依法取得建设集体土地用地的企业,因破产或兼并等情形致使集体土地使用权依照法律规定发生转移的除外。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要过户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才能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1、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2、房屋所有权以及该房屋所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申请,已经得到房屋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批准。3、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转让给非同一集体以外的受让人时,应该在依法办理集体土地的征用手续后,才可以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手续。也就是说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仅只能转让给原来集体的其他成员,并且不可以转让给非农业建设。集体
    2023-05-05
    244人看过
  • 我国城市的安置房土地使用权性质是什么样的?
    我国城市的安置房土地使用权性质是什么样的?拆迁安置房因土地性质不同而分为三种类型: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统称全产权房屋);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统称有限产权房屋),其中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不能上市交易,全产权房取得房产证后,可上市交易,有限产权房在补缴土地出让款后才可上市交易。(一)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二)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1、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2、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
    2023-04-19
    377人看过
  • 安置房用地性质是什么
    安置房在五证办齐全,小区配套及小区本身合格的情况下是可以办下来房产证的。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对接安置房产权性质定性为经济适用房,但不受普通经适房“五年内禁售”的限制,上市交易需由购买人按成交额的3%补交土地出让金。政策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且用于安置疏解居民的首都功能核心区对接安置房,产权性质为经适房产权。但这些安置房不受普通经适房交易限制。普通经适房购买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满5年的按“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的政策补交土地收益,最高需补交同地段相似商品房价差的70%。新东城、新西城的安置房的交易时间则不限,只需由购买
    2023-02-24
    77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期限为20年以上
    集体土地连续使用满20年,这个概念是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中“第二十一条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提出的,只适用于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否转让《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
    2023-07-05
    140人看过
  • 安置地可以集资建房吗
    一般不能。集资建房分两种:一是单位职工集资建房方式。二是个人集资建房方式。这两种都没有被法律禁止(只有单位建房中部分条款被禁止,且审查严格),只是大家心照不宣,没人会去碰钉子而已。我先来分析一下这两种方式。一是单位职工集资建房方式。单位提供国有划拨土地,由单位和职工共同集资缴纳建房款,再委托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由于建造过程中可以减免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必须要缴纳的配套税费及利润,所以国家也一直把单位职工集资建房纳入福利分房这种制度体制中。也就是说,如果你承租了公房且有资格购买房改房,你就没有权利再集资建房,反之亦然。由于一些地区出现部分单位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等问题。故建设部发文,自2006年08月14日起,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但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的集资建房政策没有取消,但审查已严格控制。另一种就是个人集资建房方式。即由居住在同一城镇区域的在不同单
    2023-04-27
    335人看过
  • 集体土地上房屋怎么交易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的买卖合同也就由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一、宅基地买卖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宅基地买卖协议是否有法律效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2、宅基地房地产交付的实际情况;3、卖方现有居住条件;5、对于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的销售合同,由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宅基地销售合同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销售合同无效。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二、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有哪些2018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有:1、农村集体土地确认登记发证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认登记发证;2、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3、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应当覆盖农村集体土地,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建
    2023-03-19
    71人看过
  • 集体安置房能否进行产权交易?
    集体安置房也是可以买卖的。具体而言,集体安置房的性质比较复杂,也存在一些具有产权的房产,法律的规定是拆迁安置户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因此能够买卖主要看有无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如果有就可以买卖。集体安置房买卖需要符合的条件1、要求是安置房对象为危房困难户和住房特困户。危房困难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具有辖区户口,年满18周岁,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即一户只拥有一处住房,在辖区内没有其他自有房产的。2、现居住的房屋系申请人且权属清楚,没有产权纠纷;现居住的房屋经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并经有关部门确认。3、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不受此限制);4、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无房户是指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无私房的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家庭
    2023-07-08
    72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土地性质是怎样的?
    拆迁安置房土地性质包括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如果是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交易;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取得房产证后,可上市交易;如果是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有的地方规定,此类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可以上市交易。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可以过户吗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的附着物都是可以过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第二十四条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
    2023-08-10
    252人看过
  • 安置房划拨后可以交易吗
    对于安置房划拨后可以交易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对于安置房可以交易吗的回答如下:拆迁安置房能够进行买卖是不能一概而论的。一、首先从土地性质开始解释。(一)、土地根据所有权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一类是集体土地。(二)、取得建筑用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划拨和出让。1、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划拨是指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等等,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是国家在一定年期内,继续向土地使用者无偿提供生产经营的场地。2、通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协议、招标、拍卖。通过国有土地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通过征地获得。划
    2023-02-26
    86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包括集体土地吗?
    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不含集体土地。只有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集体土地不在征税范围内,但集体土地进行流转用于建设的需要由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一、沧州拆迁标准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集体土地征收和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国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沧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沧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因征收集体土地需要对房屋等建筑物进行拆迁补偿、安置的,适用该《办法》。《办法》中所称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被拆迁人指的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二、事业单位自用地可以免税吗?事业单位的自用地
    2023-03-28
    277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证性质分为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证性质是依据土地的用途确定的,土地使用权证性质可以分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规定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内容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两种性质的权利。自益权是指股东为自身利益而可单独主张的权利,主要包括公司盈余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股份转让过户请求权等财产权利;共益权是指股东为公司利益兼为自己的利益而行
    2023-06-15
    204人看过
  • 集资房有房产证没土地证可以交易吗?
    无法交易。没有土地证的房子是不能在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所以如果想对集资房进行交易买卖的话是需要将土地使用性质从划拨改为出让,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拿到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2023-04-14
    312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房
    词条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公房
    相关咨询
    • 安置房,有不动产权证,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可以上市交易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9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
    • 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交易房屋?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8
      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就是通常所说的小产权房,也就是乡产权房。他是村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住房,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连外村农民都不能购买也可能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一般而言,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或者土地使用证,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
    • 集体土地使用权性质中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01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所取得的对除国有土地之外的集体土地的开发、利用的权利。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集体土地使用权一般包括以下三种; 1、农用土地使用权 农用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 2、宅基地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在本集
    • 拆迁安置房的土地证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安置房的房子是否可以买卖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1
      看土地证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如果安置的土地性质是集体,那么只能做为宅基地在集体内部转让,不能上市交易;土地证性质是国有是能上市是可以买的。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
    • 集体土地使用权商业性质房地产如何评估?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0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之规定,按照市场法进行评估。r即对于房屋价值的补偿按照不低于征收决定公告日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这个类似房地产指的是同用途、同区位新建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