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费公摊规定公开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22:12:04 389 人看过

物业水电费公摊规定小区公摊收取。物业费捆绑水电费业主可投诉物业公司把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捆绑收取,物业公司没有权利这么做。这种做法是不公平的,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当初签订的合同当中,明确写有物业公司有代收水电的义务时,业主可以凭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向有关部门反映。

公摊水电费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摊水电费法律规定如下: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一、甲方将自有座落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做1用途使用。二、租赁期限为(年、月),自二OO年月日起至二O年月日止。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无条件将该房屋交回甲方,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租用。三、双方约定租赁期内租金为人民币元,租金在每月日前在交付甲方。四、乙方须缴纳人民币元给甲方作为租房押金。五、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的,或在签订本合同日内不能交付房屋的及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租用的,视为甲方违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13: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电费相关文章
  • 公共电费分摊合法吗
    强制预存不合法。如何付费,完全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采取负控预付费方式,当然是允许的。但原则上,不能强制推行。强制推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当前之所以大力推广预付费装置,在电力系统,其目的就是为了解决部分用户拖欠电费的问题,但从更深层看,实际上是由于供电企业内部考核与电力法规的冲突采取的一种无奈之举。供电部门要求结清当月电费,而电力法规规定只有跨月欠费才能停止供电。采用预付费装置绕过了法律红线,但是规避法律风险同时曾加了公司管理上的风险,也增加用户的经济负担。
    2023-04-06
    188人看过
  • 公摊面积新规定
    按照国家规定的最高公摊计算:30层以上公摊25%;点式楼盘公摊15%-17%;18层以下公摊13%-15%;多层住宅公摊10%-13%。一、购房补充协议具体包括的项目有哪些购房补充协议具体包括以下项目:(一)交房标准。在补充协议中明确房屋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颜色、材质等,尽可能避免名牌、高级等含糊不清的词汇,这不利于购房者验房对比。(二)房产证办理时间。(三)公摊面积的大小和位置。还要注明如果公摊发生变更的情况,该如何解决,避免日后因此而发生购房纠纷。(四)贷款失败的责任认定。(五)物业管理问题。(六)退房后的责任归属。为了更好地约束开发商,购房者应在补充协议中做好详细的约定。(七)开发商的口头承诺。二、无产权车位20年到期后应该怎么办无产权车位20年到期后,可以重新与开发商签订租赁合同。不能办理产权证的车位分为:1、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2、人防车位
    2023-03-26
    170人看过
  • 公寓公摊国家规定标准
    房屋权属登记
    目前,国家对于公寓的公摊面积方面并没有明文规定,由于各个楼盘的情况不同,因此在公摊面积方面也会有所差异。通常情况下,一般公寓式住宅楼,其公摊面积在10%—15%之间;带电梯的小高层公寓式住宅楼,其公摊面积在17%-20%之间;高层公寓式住宅楼的公摊面积会更高一些,有些甚至高达28%。一、商品房公摊面积的标准是什么目前,商品房销售中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公摊的问题日益突出,但这种状况5月1日就要改善了,建设部近日颁布的《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该通知规定,楼梯已计算进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均按《房产测量规范》中多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有关规定执行。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
    2023-04-06
    391人看过
  • 公租房水电气怎样开通
    公租房又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个人出租住房的不足。在我国,个人出租住房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数量少,尤其是在大城市可供出租的房屋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二是我国城市人口膨胀,住房资源紧缺,加之各城市纷纷出台“限购令”,致使私人出租住房难以成为租赁住房的主体,发展空间较小;三是因可供出租的房屋远远不能满足需求直接导致了过高的租金和“群租”现象。四是房屋租赁专业经营机构少,出租房屋都是私人闲置房屋,出租并非首要目的,稳定性差,租赁房的居住功能存在缺陷,难以达到产权房的居家效果
    2023-03-10
    153人看过
  • 水电费开票程序
    水电费开票规定如下:1、收取水电费发票应当使用国税部门提供的发票,但考虑到部分用户水电费没有独立出户,不能独立交纳的情况,地税部门规定物业公司可以使用服务业发票代收水电费,并在发票中单独注明“代收水费、电费”,但不可以使用“住宿专用发票”收取水电费;2、如果“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务。零星工程开票规定直接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发票即可。个人承包工程,该个体经营者为小规模纳税人,无开票资质,因此需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具体代开流程如下:一、纳税人到工程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领取并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一份.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需出示的资料: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其它有效证件;2、需报送的资料:付款方(公司)出具的建安劳务的项目、单价、金额和发生经营项目的原因等书面证明材料
    2023-07-03
    178人看过
  • 房屋公摊面积规定
    法律综合知识
    房屋公摊面积规定的文件规定公摊面积的核算包括内容: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勤值班处以及其他功用上为整栋修建工作的公共用房和处理用房修建面积。2、套(单元)与共用修建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含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3、外墙墙体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核算修建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核算。各楼层墙体厚度不一起,分层别离核算。金属幕墙及其他材料幕墙,参照玻璃幕墙的有关规则处理。4、斜面结构房顶房子房顶为斜面结构(坡房顶)的,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核算修建面积。5、不规则围护物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越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核算修建面积。6、变形缝与室内恣意一边相通,具有房子的一般条件,并能正常运用的伸缩缝、沉降缝应核算修建面积。7、非笔直墙体对歪斜、弧状等非笔直墙体的房子,层高(高度)2
    2023-06-10
    62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电费
    词条

    电费是一个企业、单位、个人在一定时间内所耗费的电能电量所产生的费用。电费的计算有两种办法,一种是按用电最大需量计算,另一种是按用电容量计算。 用户超过规定期限交付电费时,应向供电企业交付延期付费的经济补偿费用,又称电费滞纳金。... 更多>

    #电费
    相关咨询
    • 物业水电费公摊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18
      物业水电费公摊规定小区公摊收取。物业费捆绑水电费业主可投诉物业公司把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捆绑收取,物业公司没有权利这么做。这种做法是不公平的,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当初签订的合同当中,明确写有物业公司有代收水电的义务时,业主可以凭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向有关部门反映。
    • 物业法水电公摊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9
      第一,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物业法》,国务院于2003年9月1日起发布并施行《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我国《物业管理条例》中没有规定水电公摊。第四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 小区水电公摊费合理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7
      水电都是用多少交多少的啊,物业公司收水电一般都是代收代缴的,肯定是要给你出事票据的。垃圾费一般也是代收代缴的,每次缴纳物业费时都是物业管理费电梯费生活垃圾费一起交的。当然水电费只应交您叫自己用的,像物业公司浇花的水费就不应该你再交了。
    • 2019年民法典公摊水电费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公摊水电费作出的规定如下: 1、物业收取公摊水电费是合法的。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2、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3、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
    • 水电费开票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19
      水电费开票规定如下: 1、收取水电费发票应当使用国税部门提供的发票,但考虑到部分用户水电费没有独立出户,不能独立交纳的情况,地税部门规定物业公司可以使用服务业发票代收水电费,并在发票中单独注明“代收水费、电费”,但不可以使用“住宿专用发票”收取水电费; 2、如果“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