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转让方:(甲方)
地址:
电话:
商标权受让方:(乙方)
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注册商标的转让达成如下商标转让使用合同:
1.甲方同意将在国际分类第类商品/服务上的(注册号:)转让给乙方。
(商标图样)
2.商标转让使用合同中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本次转让费共人民币整,由乙方在合同签署后交付。
3.甲方应保证没有任何第三方拥有该转让商标的权利,并保证甲方未拥有其他相近似的注册商标或申请注册的商标不与转让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
4.甲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未经乙方许可,不再拥有使用该商标的权利,否则,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和赔偿责任。
5.本商标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转让费用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应予提供证件文书方面的协助。
6.此商标转让使用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7.商标转让使用合同中如果商标转让申请因甲方的原因未被商标局批准,甲方应全部返还转让费。
8.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起法律诉讼。
商标权转让方:(甲方)
地址:
电话:
商标权受让方:(乙方)
地址:
电话:
一、商标注册的费用
商标注册的费用一般三百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需要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合格的,发给商标注册证,且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照相关要求缴纳费用。
二、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
商标注册流程是当事人提出注册申请,提交申请文件,由商标局在九个月内审查完毕并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对于初步审定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商标局就可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注册费用是受理商标注册费为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出具商标证明费是50元。
-
转让商标使用权需要签署转让协议吗?
241人看过
-
转让商标使用权怎么转让
453人看过
-
商标转让如何写商标转让协议
243人看过
-
商标转让协议与商标转让合同
367人看过
-
转让商标是转让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吗
158人看过
-
要转让商标使用权可以吗
206人看过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
商标授权使用协议商标转让完成失效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2你的商标注册在被宣告无效之前,已经签定了商标转让或使用许可合同,是没有问题的,但被宣传无效之后,之前所签定的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了,合同无效了,需要撤销。 所以,买卖商标的时候要注意它是否已经成功注册,或者是否可能会有争议,如果有,那得留意才是。
-
转让商标使用权是否需要签署转让协议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051、合同当事人。合同的转让方应为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
-
转让使用权的时间是否以转让协议为准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6使用权的实际转移时间,并不是规定土地所有权《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是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转让协议应当进行登记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因为签订协议和办理登记手续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是规定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受让主体实际取得受让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时间,是规定的土地所有权
-
商标使用权转让程序是什么, 商标使用权转让程序的具体步骤是怎样的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8以下就是关于商标使用权转让程序的解答,商标转让流程:第一步:购买方挑选好中意的商标,由客服查询确定好商标法律状态,与买卖双方沟通好成交价格;第二步:签定《委托购买商标协议书》预付转让费50%到金牌商标转让网指定账户,此时购买方提供商标受让人主体资格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附加年检有效的个体户执照复印件;公司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第三步:公司与商标注册人签定《商标转让协议书》,持有人
-
什么叫土地使用权协议转让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4土地使用权协议转让方式有很多种,常见的方式包括买卖、赠与、作为资产入股等其它合法方式。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