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属于什么产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3 16:11:17 238 人看过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个别情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一、集体土地可以建商品房吗?

集体土地可以建商品房,但需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资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土地使用标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二、集体证以外的房子可以买吗

可以买,但是这样的房子对个人来说,你没有独立的产权,你也不能使用集体的产权证去办理各种与产权相关的事。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只能允许户口为同村或同集体的人买,不能够上市交易,其余不符合条件的人购买不受法律保护。

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1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土地相关文章
  •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代表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个别情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集体土地使用证上的房子可以继承吗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能继承。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
    2023-07-10
    67人看过
  • 什么土地属于集体所有
    法律综合知识
    集体土地包括以下土地:(1)土改时已分配给农民所有的原铁路用地和新建铁路两侧未经征用的土地。(2)公路两侧保护用地和公路其他用地凡未经征用的土地。(3)国有电力通讯杆塔占用的土地(未办理征用手续的)。(4)河道堤防内的土地和堤防外的护堤地(国家未征用的)。(5)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未经征用的土地。(6)乡(镇)或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7)乡(镇)或村办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土地。(8)乡(镇)企业使用本乡(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9)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一九六二年九月《六十条》公布以前,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的华侨农场使用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含合作化之前的个人土地),迄今没有退给农民集体的,属于国家所有。《六十条》公布时起至一九八二年五月《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公布时止
    2024-05-04
    86人看过
  • 集体土地的定义是什么,哪些土地属于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的定义是什么,哪些土地属于集体土地,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又称劳动人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私地、私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在集体土地管理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属于该村两个以
    2023-05-08
    450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房产可以转为国有土地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形式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房产可以转为国有土地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房产可以转为国有土地。但是在转变之前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另外还需缴纳一定的费用。集体土地,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是农民集体,而不是集体经济组织。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形式集体土地使用权有以下三种形式:1.宅基地。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使用权客体的范围一般以房檐滴水线为准,房屋所有权人只对房檐滴水线内的土地享有使用权。2.自留地、自留山,是农业合作化以后集体分配给社员长期
    2023-05-30
    377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的权属传承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能继承。而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能继承。而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农 村 和 城 市 郊 区 的 土 地 属 于 谁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谁?在我国,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内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农民集体所有;依法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
    2023-09-11
    417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定义,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定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定义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个别情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二、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间未届满时,是可以按照承包期限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而且对其承包土地产生的收益也可以继承。三、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集体土地使用权中的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三款的规
    2023-04-24
    296人看过
  • 集体土地处置权属于不动产吗?
    属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不动产,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一、土地使用权属于地役权吗地役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地役权,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而土地使用权是指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这是两种不同的权利,不能混为一谈的。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需要哪些条件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需要的条件如下:1、属于可抵押集体土地使用权,耕地、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可以抵押;2
    2023-04-06
    110人看过
  • 小产权房土地使用证属于个人吗
    小产权的土地使用证不归个人,是归集体所有。一、二手的小产权房子可以过户吗不能买卖,小产权房无法正常交易,是不能过户的。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小产权房无法正常交易,是不能过户的。二、什么是小产权房啊小产权房,就是指村集体组织或是开发商凭借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农民自建的商品房,或者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国家不会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以及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也不能在房管局进行备案。目前,小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建在集体
    2023-06-27
    300人看过
  • 集体使用土地证拆迁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
    2023-03-13
    416人看过
  •  集体产权土地使用证能否进行过户?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采取有限制过户的方式,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符合一定条件的村民可以通过“宅基地调剂”方式过户给同村村民,但需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一户一宅和面积标准。双方需要提供有关资料向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并填写宅基地调剂申请、审批表及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采取有限制过户的方式。2、《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就村民使用宅基地有限制条件,即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使用,《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3、宅基地可以“宅基地调剂”方式过户给同村村民。具体是符合下列一些条件:1、办理宅基地调剂使用变更登记限于同一行政村村
    2023-11-10
    121人看过
  • 土地是财产吗,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吗
    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吗: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一、法院判决撤销土地使用权案能用反证法吗不能。收回国有土地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方面的程序:拟订收回方案、听证、报批、下达决定书、注销登记、补偿等。(1)拟订收回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的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申请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决定收回的处理意见,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并将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通知原土地使用权人,并告之听证的权利。(2)听证: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听证申请后,应该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规定的期限内组织听证。(3)报批:土地行政主管
    2023-06-28
    97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形式?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需遵循什么原则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形式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有三种形式,分别是宅基地的使用权、自留土地的使用权以及公用企事业土地的使用权,具体如下:(一)、宅基地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使用权客体的范围一般以房檐滴水线为准,房屋所有权人只对房檐滴水线内的土地享有使用权。对于房屋周围的空地,如果这些空地面积和宅基地面积之和不超过该房主人依法可使用的宅基地面积的最高限额,可以作为宅基地进行使用权登记,但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两年)作为宅基地使用,超过面积多占部分,应退还集体耕种。新修房屋,一般应利用原有的宅基地、空地和荒地,尽量不占用良田。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外,还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按批准的面积和地理位置建房,不得少批多占、批东占西。易地建房的,原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二)、自留土地自留地、自留山是农业合作化以后集体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土地。自
    2023-12-21
    379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要割給集体吗?
    土地使用权是分为个人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土地使用权肯定是属于个人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有的时候是会发生分割的情况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分割的,集体使用权分割之后一般不是属于集体而是属于个人。集体土地土地证可以分割吗集体土地使用权分割之后应该属于个人集体土地土地证是可以分割,但是就算要集体土地要进行分割也要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够进行分割:1.宗地应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2.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税费,并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3.按照*协议书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并达到约定亩产税收,房屋竣工经验收合格;4.符合规划,集体土地分割后不影响使用功能并满足安全条件;5.无抵押、查封等限制权利的情形;6.如涉及股东(或合伙人)变化的,按东政发﹝2010﹞59号文件执行。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集体土地土地证分割如何办理这个集体土地土地证应该是
    2023-06-03
    360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资产
    (一)土地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的,比如建造自用的办公楼,那么就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在办公楼建造期间的摊销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建成之后计入当期损益(一般是管理费用);(二)土地使用权作为企业存货的,比如建造住宅小区,那么与建造的住宅小区一起作为企业的存货,是开发成本的一部分,建造期间不摊销,建成之后与住宅小区一起作为存货核算,不摊销;如果住宅小区卖出去了,也不用做相关处理;(三)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比如购入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就决定建成之后的建筑物对外出租,那么从购入的时候土地使用权就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在建造期间不摊销,建成之后的摊销计入其他业务成本;一、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什么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房地产和土地使
    2023-03-31
    23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集体土地
    相关咨询
    •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属于集体还是个人?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8
      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由其他单位安置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被征用补偿款的分配。市。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
    • 宅基地是否属于集体土地使用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6-04
      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使用权客体的范围一般以房檐滴水线为准,房屋所有权人只对房檐滴水线内的土地享有使用权。对于房屋周围的空地,如果这些空地面积和宅基地面积之和不超过该房主人依法可使用的宅基地面积的最高限额,可以作为宅基地进行使用权登记,但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两年)作为宅基地使用,超过面积多占部分,应退还集体耕种。新修房屋,一般应利用原有的宅基地、空地和荒地,尽量不占
    • 集体土地出让后国有土地使用证还属于集体土地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6
      1、集体土地不允许出让,必须从集体经济组织征收,变为国有后才可以2、已有国有土地证,那说明该地是国有土地,不属于集体了3、集体土地有单独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 什么是拥有土地使用权?什么情况下属于集体土地?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3
      中国的土地和山林都属于国家和集体资产,个人仅对土地有使用权(包括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承包地)。集体土地有着历史的形成过程。从历史村落的传承土地开始,一直到人民公社化后(人民公社阶段有着规模化开垦、围垦情况,也有形成新的村落的情况),原则上重新拆分归还给自然村管理的土地这些都是集体所有制土地,未划归村集体的土地为国家所有。但其中不乏讲不清楚归属权的土地(比如,人民公社化的时候办的工厂所占有的土地
    • 集体荒山地上的土地使用权属于谁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7
      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第四十一条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