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立和明确包括后现代仲裁、仲裁服务、质量、标准、管理等概念体系,把握后现代仲裁的本质,采用ISO9001实现我国机构仲裁的全面质量管理,符合我国仲裁事业二次创业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我们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仲裁机构建设,理顺仲裁机构体制,完善仲裁服务市场,发挥仲裁服务市场经济、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建立和谐社会的作用。加快后现代仲裁中国化的进程,推动我国仲裁事业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
[英文摘要]:
[关键字]:
[论文正文]:今年8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卢云华司长在东北调研时提出,自2005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实施10周年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将迈上第二次创业的征程。二次创业的战略目标和内容是:努力把仲裁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提升为重要作用。使仲裁发展机制市场化,工作体制社会化,机构建设规范化。
毫无疑问,二次创业是我国仲裁发展史上全面进步、全面完善的重要阶段,是后现代仲裁中国化的又一次伟大探索和实践。
20世纪末至今,仲裁发展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后现代仲裁阶段。这一时期,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仲裁已由一个历史的、发展的、变化的法律体系和传统意义上的争议解决方式,发展成为一种特殊的市场服务,一个充满活力、潜力巨大的仲裁服务市场。后现代仲裁除具有当事人意思自治、协议管辖、仲裁机构民间性、独立性和裁决终局性外,还具有以下特征:
(1)特殊的市场服务行业;
(2)具有服务商品的属性;
(3)以消费者为导向;
(4)产业化专业化明显;
(5)营销成为其生存和发展重要手段;
(6)价格对服务的质量有决定作用;
(7)行业竞争成为推动其不断改革、创新的动力;
(8)机构管理具有特别的意义;
(9)以品牌吸引消费者;
(10)服务并依附市场。相对于现代仲裁而言,后现代仲裁更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注重以人为本,法律色彩淡化,经济特征明显。
仲裁发展进入后现代阶段是世界经济高度市场化、全球一体化的必然结果,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的实事。1995年9月1日实施的《仲裁法》,对后现代仲裁的总体确认,反映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为后现代仲裁的中国化提供了法律保障。后现代仲裁的中国化进程也由此开始。
(一)
1、理念的中国化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后现代仲裁的中国化首先是理念的中国化,即一系列中国化的仲裁发展理念。正是这些理念,指引着后现代仲裁中国化的进程,成为中国仲裁发展宝贵的精神财富。
1)中国化的理想追求??目标体系
后现代仲裁的中国化是中国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因此,将后现代仲裁与中国的特色和国情相结合,诞生了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仲裁法律制度的目标;在思考仲裁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中,提出了积极培育、完善和发展中国仲裁服务市场的努力方向;在认识到仲裁机构的重新组建是后现代仲裁中国化的关键所在时,高标准、高起点、建一流仲裁机构自然地成为理想机构的建设目标。
2)中国化的客观判断??基本矛盾与主要矛盾
矛盾论是中国人认识事物的科学方法,人们也将这种认识方法运用到对后现代仲裁中国化的探索中,科学地提出了后现代仲裁中国化中所存在的基本矛盾,即《仲裁法》确立的先进的仲裁制度与相对滞后的社会仲裁意识、初始的仲裁工作水平之间的矛盾。主要矛盾,即仲裁工作的作用与市场经济的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两大矛盾成为谋化仲裁发展的客观依据和理论基石。
3)中国化的规律性认识??工作重点与工作方法
后现代仲裁的中国化是全新的事业,因此,在寻求符合国情,适合后现代仲裁中国化的方向、路子、步骤和基本方法方面,形成了一套中国特色的战略战术:一是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二是提高民商事合同仲裁条款的规范率、仲裁机构约定率;三是仲裁案件的快速结案率、民商事纠纷的自愿和解调解率、仲裁裁决的自动履行率;四是广泛吸收市场经济的专家参加仲裁工作,坚持用市场经济的办法解决市场经济的纠纷;五是树立正确的仲裁理念,变对抗为协商等。这些规律性认识和经验总结,大大促进了后现代仲裁的中国化进程。
2、仲裁服务市场的中国化
《仲裁法》的实施,不仅确立后现代仲裁在中国的法律地位,同时也构建了中国仲裁服务市场。作为世界仲裁服务市场的一部分,中国仲裁服务市场拥有后现代仲裁的特质,具有仲裁服务已成为商品;市场主体明确;市场规则体系确立;市场服务功能初显;市场统一开放;政府宏观调控、法院具体支持与监督等特征。
185家仲裁机构,3万多名仲裁员、十年受理案件14万多件、争议额达2300多亿元的骄人业绩,令世人惊叹,使同行刮目相看。近年来许多国家的仲裁同仁频繁来访,世界仲裁大会在中国召开,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世界对中国的仲裁服务市场的极大关注。中国仲裁的崛起和快速发展是后现代仲裁中国化成功的典范,必将对全球后现代仲裁的发展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二)
过去的十年,是后现代仲裁中国化的制度生成阶段,成绩显著。但也存在着阻碍后现代仲裁中国化继续深入的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仲裁制度推行机制市场化程度不高;仲裁机构体制行政化色彩浓重,专业化社会化程度不够:机构建设不科学、不规范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仲裁服务市场经济作用的发挥。通过三化解决上述问题是二次创业的目标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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