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价款的法定孳息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3:50:33 238 人看过

一、买卖合同价款的法定孳息的规定是什么

买卖合同中法定孳息可能归买受人所有、也可能归售卖人所有。具体所有权的判断依据如下:

《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一条【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的归属】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第六百三十条【标的物孳息的归属】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释义】本条是关于买卖合同标的物孳息的规定。

孳息是“原物”的对称。指由物或者权利而产生的收益。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物依自然规律产生的收益。如土地生长的稻麦、树木的果实、牲畜的幼畜、挤出的牛乳、剪下的羊毛等。法定孳息指依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收益。如有利息的借贷或租赁,出借人有权收取利息,出租人有权收取租金等。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涉及的孳息,一般为天然孳息。但如果买卖的不是一般的货物,则届也有可能涉及到法定孳息,如买卖正被出租的房屋即是。

三、买卖合同利息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第4款,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孳息相关文章
  • 质物的孳息的规定
    一、质物的孳息的规定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除了质押合同另有约定外,质押物在抵押期间产生的孳息,是归质权人所有的,但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二、可作为质物的种类可作为质押物质押的,主要有以下几类:1、动产质押。动产质押物主要包括:易变现、易保值、易保管,出质人享有的,并且可以流通,转让的所有权
    2023-06-08
    202人看过
  • 买卖合同价款无法确定怎么办
    买卖合同价款无法确定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一、与公司签定合同后对条款发生歧义怎么处理与公司签定合同后对条款发生歧义的处理是当事人之间可以协议进行补充或者协议不成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有歧义的,要看具体的歧义条款的内容再依法确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要遵循什么履行规则合同条件约定不明确的履行规则为:当事人之间对于约定不明确的条款可以进行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按照合同相关条款
    2023-03-08
    130人看过
  • 未规定逾期付款利息的买卖合同
    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处理方式基于合同类型确定。如果是借款合同,合同中没有约定支付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如果是买卖合同,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方法是什么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中有明确规定: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
    2023-07-07
    428人看过
  • 保留所有权的买卖合同中孳息
    第一,明确约定所有权保留的范围。所有权保留条款,分为简单保留条款和扩张保留条款2种。第二,明确约定所有权保留是卖方单方的选择权。第三,明确约定行使保留的所有权后的事宜。因为关于货物所有权保留的约定仅设置了一个物权,实际并不影响双方合同的履行。第四,在存在所有权保留条款和第三人担保的情况下,放弃该条款的权利时须谨慎一、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的办理流程(一)如何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第一步:签订委托协议委托代办的协议中应明确约定:1、开发商应该于什么期限内办理产权证。如果是两证分离的地区,一定要注明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当然如果因为行政原因,本地暂时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只能让步了。2、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应当于什么期限内提供缴纳相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3、约定一旦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或办证发生错误的情况时如何处理,最好明确约定“可以退房
    2023-03-10
    444人看过
  • 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的区别
    天然孳息是“法定孳息”的对称。原物按其自然规律产生的收益。如土地生长的稻麦、树木的果实、牲畜的幼畜、挤出的牛乳、剪下的羊毛等。其特点是它的产生无损于原物,产生于原物又与原物相分离,成为原物之外的独立物。产生方式有出于自然成熟繁殖和辅之以人工取得。通常,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但当提供资金或劳务的人与孳息分离时就享有原物所有权的人不一致时,主要有两种作法,即原物主义和产生主义。前者指天然孳息所有权属于分离时享有原物所有权的人;后者指天然孳息归孳息产生中原物的合法占有人或对原物提供资金或劳务的人。各国多将两种方法结合起来,以原物主义为原则,以产生主义为例外。法定孳息的处理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孳息的处理原则是:1.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约定取得;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例如房屋的租金归出租人,出租人一般就是房屋的所有
    2023-07-03
    109人看过
  • 法定孳息中法律规定
    (一)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冲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二)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冲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一、合同中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的区别和归属问题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的区别和归属。1.天然孳息的概念和归属。天然孳息是指依物的自然属性所产生的物。天然擎息的范围非常广,主要来源于种植业和养殖业,如耕作土地获得粮食和其他出产物,种植果树产生果实,养殖牲畜获得各种子畜和奶产品等。天然孳息,自从与原物脱离后,会立即产生归属的问题。本法明确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法定孳息的概念
    2023-03-25
    81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支付价款时间规定
    1、如果买方没有义务在任何其他特定时间支付价款,他必须于卖方按照合同和本公约规定将货物或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交给买方处置时支付价款。卖方可以支付价款作为移交货物或单据的条件。2、如果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卖方可以在支付价款后方可把货物或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移交给买方作为发运货物的条件。3、买方在未有机会检验货物前,无义务支付价款,除非这种机会与双方当事人议定的交货或支付程序相抵触。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买受人应当在收取标的物同时付款,这也同我国民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习惯相符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第六百二十七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
    2023-03-09
    179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约定的价款包含税吗
    合同价款一般是含税的。增值税指的是价外税,因此是不在合同价款内的,其余税种是价内税,若是没有特殊的约定就含在合同价款之内。但是合同中有特殊约定的除外。在我国法律的规定中,交易是需要交税的。合同是交易,发票是交易完结的证据,发票应该是正式发票,因此合同价格就是含税的。一、机票抵扣税率是多少机票抵扣税率百分之九。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只有增值税才有抵扣之说,所谓增值税就是对增值部分收税,纳税额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普通发票是无法抵扣的。企业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都要按着一定的税率交纳税款,有百分之十三、百分之九、百分之六等,然而在购进货物时,对方会出具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个发票上所标的进项税就是可以抵扣当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的进项税额,销项税减进项税就等于当期应交的增值税,这就是抵扣, 增值税是价外税。购
    2023-03-14
    146人看过
  • 法定孳息与天然孳息的差异
    一、法定孳息与天然孳息的差异(一)物质形式不同法定孳息因为是用益(用益物权和用益债权)对价,因此原则上用一般等价物来衡量。即法定孳息的物质形式原则上是货币、是种类物。天然孳息既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前者如收获的小麦,后者如产下的一只熊猫。但天然孳息进入交易状态后,才有区分种类物和特定物的法律意义。天然孳息都是动产,法定孳息因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故在逻辑上也可以是不动产,但笔者并未发现实务中有这样的例子。因为,不动产的价值一般较高,作为用益的对价,一般是得不偿失的。(二)“收取”的性质不同法定孳息在取得前,是债权请求权;取得后(货币或其他动产占有后)是物权。对天然孳息的收取是(直接)取得物权。天然孳息,是原始取得;法定孳息,是传来取得。或者进一步说,天然孳息作为产出,是原始取得;法定孳息,作为对价是传来取得。天然孳息的法律规范,主要是静态归属规则;法定孳息的法律规范,都是动态的交易规
    2023-05-06
    385人看过
  • 分期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孳息的归属
    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如果在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以后,标的物所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收取,并归其所有。而如果买受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合同被解除了,则合同自始失去效力,这时标的物所生孳息应该归所有人也就是出卖人所有。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如果在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以后,标的物所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收取,并归其所有。而如果买受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合同被解除了,则合同自始失去效力,这时标的物所生孳息应该归所有人也就是出卖人所有。
    2023-06-09
    207人看过
  • 孳息的归属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孳息不仅可为所有人取得,而且也可为非所有人取得。因为收益虽为所有权的一项权能,但是收益权得与所有权相分离,由非所有人享有。非所有人享有收益权时,其也就得收取孳息,而且收益权人收取孳息的权利得排斥所有人的收益权能。也就是说,一旦非所有人有权收取孳息,则所有人不能取得原物的孳息。原物孳息的收取一般是以占有原物为前提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占有原物就不能取得原物的孳息。但是占有原物并不就有收取原物孳息的收益权。占有分为合法占有与非法占有。合法占有是有权源的占有,因占有是有合法根据的,因而占有人占有标的物是合法的。合法占有依占有人的权利基础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占有人基于债权,为履行义务的占有,例如,保管人、承租人、承运人等的占有。在这种情况下的占有,占有人虽得占有标的的物,但无权收取标的物的孳息,原物有孳息的,仍应由原物的所有人收取。另一种情况是占有人基于物权的占有。在这种
    2023-06-17
    455人看过
  • 买卖合同孳息归属是归谁所有
    孳息采交付主义,交付前产生的归出卖人,交付后产生的归买受人。如,甲卖一头牛给乙,交付后第三天乙将牛杀了出卖,发现有牛黄,那么,该牛黄归乙所有。这里的产生,并不是说形成,而是说已经。所有权保留特约的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后仍保有所有权,买受人在交清最后一笔贷款后始得到标的物所有权。那么在标的物交付后至交清最后一笔款项前的这一段期间内,标的物所产生的孳息应归买受人所有,而不是归出卖人(所有权人)所有。所以说,对孳息归属权采交付主义与所有权人主义的差别,典型地体现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规定了风险转移的基本原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风险负担,是指非可归责于任
    2023-06-17
    205人看过
  • 法律规定孳息是共同财产吗?
    1、孳息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如果婚后未付出任何劳动所得的孳息,应认定为婚前财产;(2)如果婚后付出劳动而得到的孳息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夫妻财产与家庭财产有什么不同1、夫妻离婚时,如除夫妻外还有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要注意将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财产区分。在共同生活中,所有的家中财产被视为家庭财产共同使用。但是,家庭财产中,有属于所有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也有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也有属于部分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离婚时,要注意将夫妻共有的财产从家庭
    2023-06-28
    78人看过
  • 法定孳息的归属怎么确定
    法定孳息(利息、租金等),按照一般的交易规则,利息应由债权人取得,租金应由出租人取得,但也不排除其他情形的存在。法定孳息是什么意思法定孳息是指依一定的法律关系由原物所生的物,是原物的所有权人进行租赁、投资等特定的民事法律活动而应当获得的合法收益。如房屋出租所得的租金,依股本金所得的股息等。在德国民法中,法定孳息被称为权利的孳息,确定法定孳息的归属,是对产生法定孳息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承认和保护。孽息是什么法律词条“孳息”的意义是:孳息与原物是彼此分离的,孳息是相对于原物而言的,孳息是原物派生的。应注意法定孳息的种类。《民法典》有明确解释。孳息是民法法律概念,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法定孳息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例如:存款得到的利息、出租房屋或物品得到的租金。也有观点认为租金属于经营性收益,不
    2023-06-14
    39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孳息
    词条

    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 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 更多>

    #孳息
    相关咨询
    • 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的区别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12
      一、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的区别是什么? 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的区别是归属权不同,产生的方式不同。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与原物分离前,是原物的一部分。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 1.天然孳息的概念和归属。天然孳息是指依物的自然属性所产生的物。天然擎息的范围非常广,主要来源于种植业和养殖业,如耕作土地获得粮食和其他出产
    • 什么是天然孳息?什么是法定孳息?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两类。天然孳息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生之物,如母牛所生牛仔;法定孳息是指依一定的法律关系而生之利益,如股票的股息。天然孳息在没有与原物分离之前,由原物所有人所有;法定孳息的取得则需依据一定的法律规定进行。
    • 合同法的规定是什么,买卖合同法规定的买卖合同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0
      买卖合同中的欺诈种类很多,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这种欺诈行为一般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标的物的质量条款,而履行时却以次品或残品代替;还有些欺诈方是出示合同标的的质量标识,使对方相信产品质量合格,而与之订立合同,事后受欺诈方才发现所谓的质量标识是伪造的。另外一些行骗者利用对方信任名牌或名优企业,而谎称自己的产品是名牌产品,使对方与之签订合同,推销自己的伪劣产品。 2、虚假合同主体的
    • 孳息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08
      原物孳息的收取一般是以占有原物为前提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占有原物就不能取得原物的孳息。但是占有原物并不就有收取原物孳息的收益权。 占有分为合法占有与非法占有。 合法占有是有权源的占有,因占有是有合法根据的,因而占有人占有标的物是合法的。合法占有依占有人的权利基础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占有人基于债权,为履行义务的占有,例如,保管人、承租人、承运人等的占有。在这种情况下的占有
    • 法定孳息与自然孳息夫妻共同财产的说法合理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25
      也是合理的。如果在夫妻关系续存期间法定孳息与自然孳息都应该视为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如果在夫妻关系续存期间,由于正常的行为导致出现了债务的,那么也是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