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的收集与调查方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20:15:28 154 人看过

【证据的收集与调查】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77、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由有关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文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第十九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第二十条调查人员调查收集的书证,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经核对无误的副本或者复制件。是副本或者复制件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来源和取证情况。

第二十一条调查人员调查收集的物证应当是原物。被调查人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品或者照片。提供复制品或者照片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取证情况。

第二十二条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诉前保全证据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

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到场。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

(二)委托鉴定的材料;

(三)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四)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五)明确的鉴定结论;

(六)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

(七)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应当制作笔录,记录勘验的时间、地点、勘验人、在场人、勘验的经过、结果,由勘验人、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对于绘制的现场图应当注明绘制的时间、方位、测绘人姓名、身份等内容。

第三十一条摘录有关单位制作的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文件、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加盖制作单位或者保管单位的印章,摘录人和其他调查人员应当在摘录件上签名或者盖章。

摘录文件、材料应当保持内容相应的完整性,不得断章取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16: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证据收集策略:变相调岗的方法与实践
    在变相调整工作岗位的过程中,证据收集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证据收集:1. 在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将其复印或者通过拍照的方式保存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离职材料,同时保留好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2. 如果公司有工牌或厂牌,也可以通过复印或拍照的方式进行证据收集。3. 在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以寻求赔偿的过程中,可以进行录音。若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在变相调整工作岗位的过程中,证据收集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种:1.在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将其复印或者通过拍照的方式保存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离职材料,同时保留好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2.如果公司有工牌或厂牌,也可以通过复印或拍照的方式进行证据收集。3.在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以寻求赔偿的过程中,可以进行录音。若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变相调岗证据收集方法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
    2023-08-24
    202人看过
  • 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是否需要质证
    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需要质证。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采纳的证据均需要原被告双方质证。申请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可以由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提起,亦可以由法官提起,但最终决定权在法庭。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一、质证程序是怎样的1、质证程序的启动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可以由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提起,亦可以由法官提起,但最终决定权在法庭。2、出庭通知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人出庭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法院经审查同意后,应在开庭前三日向司法鉴定人送达出庭通知。3、出庭司法鉴定人按出庭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时间准时出庭,并向法庭提供鉴定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这也可以称之为资格审查程序。首先,审判人员传司法鉴定人到庭;随后,审判人员审查司法鉴定人的身份信息、执业资质等情况;再后,审判长告知出庭作证的权利和义务。4、出庭质
    2023-06-22
    139人看过
  • 委托调查公司收集证据
    随着信息产业的迅猛发展,各种名目的调查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形成发展起来,其数量已达数万家,仅北京地区就有5千家左右,去年北京地区的咨询公司和调查公司总收入达2200万美元,今年将达到3000万美元。这些公司中,比较著名的有零点市场调查与分析公司、盖洛普(中国)咨询有限公司、华南国际市场研究有限公司等。它们以高质量的专业化服务赢得了市场,占去行业营业额的95%。这完全是市场经济发展下的产物,是自发形成的一个新兴产业。在这些调查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大多可以看见这样一栏:接受委托,调查收集各种证据。目前这个行业还处在急剧上升的发展势头中,其营业额以100%的幅度增长。这种调查公司所进行的证据调查行为,理论上概称为私人侦探。私人侦探这个字眼来源于西方国家,实际上是一种运用私力救济手段收集证据的方法。我国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的上海,重新出现私人侦探这个行业。对于私人侦探收集证据,我国立法并没有对此加以明文
    2023-06-06
    56人看过
  • 调查人员在哪个阶段调查收集证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六十四条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材料,应当以该机关的名义移送,经人民检察院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经人民检察院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对于有关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涉案人员供述或者相关人员的证言、陈述,应当重新收集;确有证据证实涉案人员或者相关人员因路途遥远、死亡、失踪或者丧失作证能力,无法重新收集,但供述、证言或者陈述的来源、收集程序合法,并有其他证据相印证,经人民检察院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查处行政违法、违纪案件的组织属于本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1、辩护律师在案件侦查阶段依法享有调查取证权。2、侦查阶段,
    2023-06-14
    85人看过
  • 人民法院应如何收集调查证据?
    人民法院应如何收集调查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至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收集调查证据,应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调查材料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或盖章。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收到的时间、份数和页数,由审判员或书记员签名或盖章。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过庭审辩论、质证。依法应当保密的证据,人民法院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开庭时出示,需要出示的,也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2023-04-25
    485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调查收集证据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仲裁代理人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仲裁委员会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第十三条当事人及其仲裁代理人申请仲裁委员会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仲裁委员会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第十四条当事人及其仲裁代理人申请仲裁委员会调查收集证据,应于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及其仲裁代理人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书面或者口头通知当事人或其仲裁代理人。第十五条仲裁委员会为查证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及提供的证据的真伪,可以主动依职权收集证据。一、写申请调查书的流程是什么?写申请调查书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
    2023-06-26
    71人看过
  • 出轨证据调查要注意收集哪些证据
    1、书面材料过错方可能会写下悔过书或保证书;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如果上述书面证据确认了过错方曾出轨、和第三者发生婚外情的事实,则可以作为证据。但要注意,书面材料应以合法的途径取得。若通过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暴力胁迫或利用其他非法手段强迫当事人写下的所谓悔过书、保证书不能作为证据。2、手机短信,聊天记录若短信或聊天记录内容确认了过错方曾出轨、和第三者发生婚外情的事实,则可以作为证据。当事人必须要证明短信或者聊天记录确实是由配偶和第三者所为。对于手机短信内容、聊天记录,由于容易丢失,应该及时固定保存起来。3、证人证言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等案件事实所写的书证材料。4、视听资料利用录音、录像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视听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反应在录音资料或录像材料上,当事人若想推翻,须另行举出反证,因此,此类
    2023-02-26
    456人看过
  • 税务稽查证据—税务稽查证据的收集与固定
    第二节税务稽查证据的收集与固定一、书证的收集与固定按照《若干规定》第十条、第十七条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1996]226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书证的收集与固定应符合以下要求:1.需要提取与案件有关资料原件的,以专用收据提取有关资料,以统一的换票证换取发票原件。2.不能取得原件的,或稽查对象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书证属于复印件的,可以照相、影印和复制,但必须注明原件的出处,由原件保存单位(个人)签注本件由我单位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字样,并由其签章或者押印;拒绝签章或者押印的,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如街道办事处等)或公证处代表人等作为见证人到场,制作现场笔录,在现场笔录上记明拒签事由和日期,由稽查人员、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3.收集的报表、会计账簿、图纸、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应当附有说明出处等相关信息的材料并盖章和押印。4.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应当附有由
    2023-06-07
    307人看过
  •  调查证据的分类方法
    本文介绍了证据调查的分类,包括依据调查主体的分类、依据证据的性质分类、依据证据的来源分类、依据证据的可靠性分类、依据调查措施的分类、依据调查权限的分类、依据是否委托的分类和依据是否公开的分类。根据调查主体的不同,证据调查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依据调查主体的分类:-个人证据调查:指对个人及其相关行为的证据进行调查,例如对个人言论、行为等的记录和分析。-组织证据调查:指对组织及其相关行为的证据进行调查,例如对组织会议、活动等的记录和分析。-集体证据调查:指对集体及其相关行为的证据进行调查,例如对集体决策、活动等的记录和分析。2.依据证据的性质分类:-实物证据调查:指对实物证据进行调查,例如对物品、文件等的记录和分析。-书证证据调查:指对书证证据进行调查,例如对书籍、函电等的记录和分析。-证人证言证据调查:指对证人证言进行调查,例如对证人言论、证人证言等的记录和分析。-鉴定结论证据调查:指对鉴定
    2023-09-04
    493人看过
  • 如何调查婚外情并收集证据
    调查婚外情应收集的证据如下: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暴露,一方急于写保证书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2、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察干预和记录;3、单位核实员工婚外情后,有时会处理员工的生活方式;4、双方的信件、短信、电子邮件等,除书面证据外,短信和电子邮件应先公证,然后提交法院。婚外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外情应该怎样处理婚外情一般无需处理,因为仅涉及道德标准,不涉及法律行为,但如果是构成重婚的,婚姻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重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婚姻另一方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告诉,经过法院的审判认定重婚者的重婚犯罪事实成立,会对其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
    2023-07-05
    430人看过
  •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有什么规定
    一、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明确的将“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解释为两种:(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诉讼实体内容)(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还有申请再审、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公示催告程序、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等。因为不依职权调查收集,民事诉讼程序无法推进。(诉讼程序内容)对于不属于上述情形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得依职权而只能依当事人的申请调查收集证据。也就是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十五条规定的外,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依当事人申请为之。二、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
    2023-04-12
    407人看过
  • 资信调查方法和数据采集方式
    ■企业基本信息结构媒介、网络信息搜索企业宣传资料分析行业协会资料查询相关中方机构资料查询工商注册资料查询税务信息查询社会保障机构资料查询技术监督部门资料查询银行贷款资料查询海关报出关资料查询监管部门资料查询行业监管部门资料查询其他掌握企业信用数据的政府部门或机构资料查询政府设立的信用数据征信机构系统机构资料查询查询行业数据获取初步资料大量的媒介资料未经证实的基础信息■正面接触的调查方法参观与拜访目标公司以顾客或合作者的身份接触数据核实与整合委托国家职能部门进行访问不同来源的对比访问目标公司的相关员工数据核实与考证委托媒介机构访问目标公司查询行业数据访问目标公司的离职员工其他合法的直接调查手段■间接的调查方法访问目标公司的销售商访问目标公司的供应商数据分析与结论访问目标公司的广告代理商模型化的数据分析征求目标公司的竞争对手的看法得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征求目标公司最终客户的意见从其他与目标公司相关
    2023-06-06
    456人看过
  • 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和要求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本院调查收集的证据有:(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本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并说明无法收集证据的原因,目前的证据线索,需要收集的证据内容以及待证事实。
    2023-06-06
    476人看过
  • 工程索赔证据的种类与收集方法
    (一)工地(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二)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发包人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三)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四)做好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建筑师予以承认;(五)工程照片需有专人管理:照片都应标明拍摄的日期,最好购买带有日期的相机。将照片按工程进度整理编排;(六)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七)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八)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九)双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十)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等。工程索赔的资料要哪些工程索赔资料的准备包括索赔信、索赔报告、附件三部分。1、索赔信索赔信是一封承包商致业主或其代表的简短信函,应提纲挈领地把索赔文件的各部分贯通起来。索赔信包括(1)说明索赔事件;(2)列举索赔理
    2023-07-17
    104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怎么调查证据收集的合法性?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22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采用刑讯逼供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或者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
    • 法院有权调查收集证据的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01
      有些证据,由当事人提交比较困难,所以法律规定由法院负责调查收集。这包括: (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已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和该证据线索的; (2)应由法院勘验或者委托鉴定的; (3)当事人双方提出的影响查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材料相互矛盾,经过庭审质证无法认定其效力的; (4)法院认为需要自行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以上证据经法院调查未能收集到的,仍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
    • 合法性调查是怎么收集证据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28
      法庭审理过程中,如果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而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
    • 人民负责调查收集的证据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9
      关于法院负责调查收集的证据范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2款和《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调查收集的证据包括: (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并已提出调查证据的申请和该证据线索的; (2)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勘验的; (3)当事人提供的影响查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材料互相有矛盾,经过庭审质证无法认定其效力的; (4)
    • 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可依当事人的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5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在此,“客观原因”是个极具弹性的概念,法院在操作上很难把握,有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为了克服该种弊端,《证据规定》第十七条作出了“列举加概括”式规定,对客观原因作出了列举性解释,规定了人民法院可依当事人的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况和范围:(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