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所欠债务是否可以由分公司代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20:36:32 299 人看过

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承担公司所欠债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管理的财产实际上属于总公司所有,因此公司所欠债务无法偿还时,可以由分公司代偿。

一、分公司能独立经营吗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可以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是无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二、分公司是独立法人吗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原因具体如下:

1、分公司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所以也不是独立法人;

2、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3、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4、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可以先由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不足的,再由总公司承担。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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