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行为是否属于警方职责范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04:40:33 266 人看过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不属于警方管辖范围。债权人报警后,警方不予受理,将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可以提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提起清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物的担保和保证并存时,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1、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确定承担责任的顺序。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保证与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则债权人先就债务人的物的担保求偿。保证在物的担保不足清偿时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3、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保证与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则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这条规定,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保证与物的担保居于同一清偿顺序,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对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

4、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保证与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其中一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则只能向债务人追偿,不能向另外一个担保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6: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约架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约架不是寻衅滋事,约架属于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是指纠集多人成帮结伙地打架斗殴,在民间的称呼也叫约架,约架是双方的一个犯罪行为,而寻衅滋事是指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犯罪分子的单方面行为。所谓约,也即是双方都有这个意思表示,故约架是聚众斗殴不是寻衅滋事。约架行政处罚寻衅滋事情节轻没有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行为人为寻求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2023-07-01
    393人看过
  • 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保险范畴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使劳动者在工伤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其认定需经过国家规定相关机构的诊断。什么是工伤?工伤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岗位上,从事与生产劳动有关,或由于劳动条件、作业环境所致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病。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国家或企业在劳动者因工作而负伤、致残、死亡时,给劳动者本人及其供养直系亲属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使劳动者在工伤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什么叫职业病?其诊断由哪个部门负责?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下述机构有职业病诊断权:1、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州、盟级职业病防治机构或由上述级别的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本地区的职业病诊
    2023-05-08
    78人看过
  • 延迟履行是否属于违约行为
    延迟履行属于违约行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一、居间合同可以无条件解除吗不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什么条件下才可以解除合同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
    2023-03-11
    316人看过
  • 挪用公款是否属于渎职罪的范畴?
    挪用公款罪不属于渎职罪的范畴。挪用公款罪一般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二、合伙人挪用公款会怎样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其他单位财物如何定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
    2023-04-12
    131人看过
  • 挪用公款是否属于渎职罪的范畴
    挪用公款罪不属于渎职罪,属于贪污罪的一种。一、职务犯罪有什么追诉时效?职务犯罪有追诉时效。职务犯罪主要包括贪污贿赂类犯罪和渎职类犯罪,常见的罪名有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追诉时效是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二、私营企业的钱算不算公款私营公司的不是公款,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挪用人与使用人相分离的情况下,非国家工作人员也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三、职务侵占属于渎职吗不属于。职务侵
    2023-03-31
    72人看过
  • 单位职工摔倒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上班在单位摔倒算工伤。员工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场所内因工作上的原因受伤的都算工伤,并且,在工作场所只要是处于工作时间的前后,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尾类型的工作受到意外伤害的,同样也属于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员工如果因为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而受到他人暴力伤害的,也可以算作工伤。上班骑电动车摔伤算工伤吗一、上班骑电动车摔伤算工伤吗1、上班骑电动车摔伤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仅仅是遭受到并不是因为本身的原因所导致的一些交通事故的发生,但是骑电瓶车自己摔倒的话,是属于自己原因。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
    2023-07-01
    23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违约责任不属于民事责任范畴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24
      违约责任属于民事责任的一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
    • 劳动三方协议中有违约行为的学校属于什么范畴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18
      当发生学校劳动三方协议方面的纠纷,有多种情况,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一位毕业生如果违约,必须与原单位协商后要回协议,再换取新的协议。如果不能换回新的三方协议重新签订,将可能影响毕业派遣。 2、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组织招聘工作,录用人员的后期工作已考虑、安排。一旦毕业生违约,会造成用人单位工作被动和经济损失。 3、影响学校声誉。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当成是
    • 违约行为是否属于事实行为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2
      1、违约行为是法律事实,而非事实行为。 2、民事法律事实,指依照法律规定,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 3、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并没有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而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后果的行为。
    • 侵权行为是否属于违约行为?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6
      行为人对受害人所进行的侵权行为不属于违约行为。侵权责任需要造成一定的实质性损害后果。而违约行为不需要造成实质性的后果。在某种程度上,虽然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可以竞合,但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还是区别很大。
    • 侵权行为是否属于违约行为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3
      1、行为人对受害人所进行的侵权行为不属于违约行为。侵权责任需要造成一定的实质性损害后果。而违约行为不需要造成实质性的后果。在某种程度上,虽然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可以竞合,但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还是区别很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